【招标公告】石台县仙寓山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持有的原红太阳集团水厂(云硒润华水厂)整体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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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安徽 池州市 | 采购单位 |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石台县仙寓山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持有的原红太阳集团水厂(云硒润华水厂)整体资产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石台县仙寓山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持有的原红太阳集团水厂(云硒润华水厂)整体资产
挂牌时间:
20241012 原文链接
项目编号 | N0122FC240697 | 项目名称 | 石台县仙寓山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持有的原红太阳集团水厂(云硒润华水厂)整体资产 |
转让方名称 | 石台县仙寓山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 项目类型 | 房产 |
挂牌价格 | 6359 | 挂牌期间 | 20 |
交易方式 | 动态报价 | 挂牌信息披露链接 | http://www.ejy365.com//infodetail?infoid=N0122FC240697 |
转让说明事项 | 1、特别提示 (1)转让标的所涉水厂已取得取水许可证,有效期限至2026年10月27日止,取水地点位于安徽省池州市石台县仙寓镇仙寓山,取水用途为工业用水,标的成交后,受让方须继续从事富硒产业,相关水资源费(现行标准为0.08元/吨)由受让方承担并定期向石台县水利局交纳,后期水资源费标准以石台县水利局核定为准。 (2)竞得标的后,由转让方协调受让方与石台县仙寓镇源头村民委员会签订相关水源地保护协议,受让方应根据协议每年向村集体支付补助资金,补助资金标准不低于目前已执行的《石台县仙寓镇源头村水源地保护协议》。 (3)转让标的涉及的机器设备中化验室设备资产存放于原红太阳集团综合楼附属房屋内,在办理完毕转让标的移交手续之日起3个月内,受让方须按照转让方要求完成对化验室设备资产拆除、搬运、清理离场工作,相关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4)原红太阳集团综合楼的供电、供水及消防用水等公用资源均源于原红太阳集团水厂(云硒润华水厂),标的成交后,受让方须对原红太阳集团综合楼正常保障3个月的供电、供水及消防用水;相关费用以不高于市场价的原则,由转让方协调受让方与原红太阳集团综合楼权利人协商确定。 (5)对于本次转让标的相关资产,标的图片仅供参考,资产种类、规格型号、质量、数量等均以勘验时实际状况为准。本次提供的资产明细清单(或资产评估报告)仅供参考,不作为提货依据;意向受让方须对照资产明细清单(或资产评估报告)赴标的现场对标的资产现状进行充分了解、核实(意向受让方一旦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已充分了解标的全部情况,成交后不得以任何借口退回标的资产或拒付成交价款及服务费),标的移交时均以现状交付,请各意向受让方勘验现场时做好拍照、录像等相关记录。 (6)意向受让方如需查勘转让标的,须向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池州分公司提交现场查勘申请,由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池州分公司与转让方联系后,通知现场查勘时间;意向受让方须在报名前向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池州分公司提交经确认后的《现场勘查确认书》。 2、交易方式 网络动态报价。 受让方应于网络动态报价活动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到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签订《成交确认书》。 3、交易签约 受让方应于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依据《成交确认书》确定的成交价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4、交易凭证出具条件 交易双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受让方依据《产权交易合同》约定将标的全部转让价款交付至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指定的结算账户,交易双方足额支付交易服务费用后,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在3个工作日内出具《产权交易凭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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