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结果】宿州经开区中水厂环境评价影响报告编制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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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安徽 宿州市 | 采购单位 | 宿州市新区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安徽省华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宿州经开区中水厂环境评价影响报告编制项目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中标信息
中标单位 | 安徽省振环环境评价有限责任公司 | 中标金额 | *** |
联系方式 | *** |
宿州经开区中水厂环境评价影响报告编制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HZB-SZ2024047
二、项目名称:宿州经开区中水厂环境评价影响报告编制项目
三、成交人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省振环环境评价有限责任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宿州市高新区电子商务产业园3号楼5层2号
中标(成交)金额:叁万叁仟捌佰元整(***.00元)
评审报价金额:叁万叁仟捌佰元整(***.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 称:宿州经开区中水厂环境评价影响报告编制项目
服务要求:对本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成交人所编制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须满足国家、地方及行的相关标准及规范要求,并最终通过专家评审及主管部门的审批,中水厂规模暂定为0.6万m3/d,配套中水管网约为4公里,项目总投资约4500万。
服务时间:20日历天
服务标准:符合国家有关法规、规范和技术标准的规定。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6.1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宿州市胜利西路和园小区15栋1003室,联系电话:***。
6.2、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宿州市新区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宿州市经开区鞋城五路管委会大楼10楼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省华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宿州市埇桥区和园小区15栋1003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
一、项目编号:HZB-SZ2024047
二、项目名称:宿州经开区中水厂环境评价影响报告编制项目
三、成交人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省振环环境评价有限责任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宿州市高新区电子商务产业园3号楼5层2号
中标(成交)金额:叁万叁仟捌佰元整(***.00元)
评审报价金额:叁万叁仟捌佰元整(***.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 称:宿州经开区中水厂环境评价影响报告编制项目
服务要求:对本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成交人所编制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须满足国家、地方及行的相关标准及规范要求,并最终通过专家评审及主管部门的审批,中水厂规模暂定为0.6万m3/d,配套中水管网约为4公里,项目总投资约4500万。
服务时间:20日历天
服务标准:符合国家有关法规、规范和技术标准的规定。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6.1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宿州市胜利西路和园小区15栋1003室,联系电话:***。
6.2、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宿州市新区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宿州市经开区鞋城五路管委会大楼10楼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省华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宿州市埇桥区和园小区15栋1003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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