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结果】宿州银通石料开采有限责任公司建材骨料生产加工厂区项目(EPCO)全过程咨询中标候选人公示

所属地区:安徽宿州市 发布日期:2024-10-17

【招标结果】宿州银通石料开采有限责任公司建材骨料生产加工厂区项目(EPCO)全过程咨询中标候选人公示: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安徽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安徽 宿州市 采购单位 宿州银通石料开采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立信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宿州银通石料开采有限责任公司建材骨料生产加工厂区项目(EPCO)全过程咨询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中标信息

中标单位 安徽峙恒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 ***
联系方式 ***
宿州银通石料开采有限责任公司建材骨料生产加工厂区项目(EPCO)全过程咨询中标候选人公示

宿州银通石料开采有限责任公司建材骨料生产加工厂区项目(EPCO)
全过程咨询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项目名称
宿州银通石料开采有限责任公司建材骨料生产加工厂区项目(EPCO)全过程咨询 
招标项目编号
 EP-XXGC2024061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招标人
名称
宿州银通石料开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安徽省宿州市??桥区宿州大道绿洲嘉园D10号楼1楼
联系人及电话
钟 工  ***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
江苏立信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安徽省宿州市??桥区光彩城大市场D区47栋3层
联系人及电话
李 工   18895763261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人
排序
第一中标候选人
第二中标候选人
第三中标候选人
单位名称
安徽峙恒工程管理有限
公司
恒泰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安徽恒信建设工程管理有限
公司
地址
安徽省宿州市银河一路 559 号建委大厦
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胜利路 51 号秀珍大厦 A 座 18 楼 
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松谷路 396 号凤凰城 B 座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报价(费率%/元)
1.40%(约***.00元)
1.39%(约3586200.00元)
1.41%(约3637800.00元)
工期
自签订项目全过程咨询服务合同至本项目缺陷责任期满为止
自签订项目全过程咨询服务合同至本项目缺陷责任期满为止
自签订项目全过程咨询服务合同至本项目缺陷责任期满为止
质量标准
工程咨询成果文件质量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合格标准
工程咨询成果文件质量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合格标准
工程咨询成果文件质量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合格标准
经评标委员会认定的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业绩
详见附件
详见附件
详见附件
项目总负责人
姓名
陆永超
李士芹
殷保标
证书名称
高级工程师职称
高级工程师职称
高级工程师职称
证书编号
9342021000602009094
9342021000602007874
9342022000602056780
监理负责人
姓名
孟庆磊
魏峰
赵 喜
证书名称
注册监理工程师
注册监理工程师
注册监理工程师
证书编号
00540921
00406122
34006047
造价咨询负责人
姓名
杨 婧
李友海
高坤云
证书名称
注册造价工程师
注册造价工程师
注册造价工程师
证书编号
建[造] 11223400006883
建[造] 11223400008344
建【造】14023400011031
综合评估得分
93.38分
91.72分
91.31分
被否决投标人名称及原因
详见评标情况一览表附件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     其他内容
/
公示时间
2024年10月16日一2024年10月21日
招标代理费
 22770元
提出异议的方式和渠道
1.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并在工作时间内(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具体联系方式见该表上述地址。
2.也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需要电子签章,网址http://ggzyjy.ahsz.gov.cn:8111/TPBidder/memberLogin;进入系统后选择项目,点击“异议”菜单提交异议材料。 
异议注意事项
异议材料应包含以下内容:(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7)异议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为其他组织或个人的,异议材料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8)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规定的期限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出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的; 
(2)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未在公示期间提出异议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提出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投诉应遵照相关法律及《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投诉信访处理办法》(宿公管委[2022]2号)等文件,投诉人可以通过书面或者电子交易系统线上投诉。
投诉受理单位
萧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单位地址
萧县房管中心北二楼
联系人/联系电话
郝主任  13955750566

剑鱼标讯安徽招标网收集整理了大量的招标投标信息、各类采购信息和企业经营信息,免费向广大用户开放。登录后即可免费查询。

安徽热门招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