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结果】皖南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采购内窥镜检查数字摄像系统项目(二次)中标候选人公示

所属地区:安徽芜湖市 发布日期:2024-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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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安徽 芜湖市 采购单位 皖南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
招标代理机构 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皖南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采购内窥镜检查数字摄像系统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中标信息

中标单位 安徽彩琪医疗器械销售有限责任公司 中标金额 ***
联系方式 ***
皖南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采购内窥镜检查数字摄像系统项目(项目编号:24AT186026805230)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方式,评标委员会已完成评审,最终确定:
第一中标候选人:安徽彩琪医疗器械销售有限责任公司
第二中标候选人:合肥曲振医疗设备有限公司
第三中标候选人:滁州东方和信贸易有限公司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公示之日次日起连续3日,公示截止日期:2024年10月28日17时00分。公示期内,如对上述中标候选人存在疑问,可依据相关规定向代理机构提出异议。
1.投标人提出异议应当提交书面函件或在线提交异议函件。异议函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被异议人名称;
(3)异议项目的名称、编号;
(4)异议事项;
(5)相关请求和主张
(6)事实依据和证明材料;
(7)法律依据;
(8)异议应当署名。投标人(服务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2.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3)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4)对其他投标人(服务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5)提出异议的时间超过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时限的。
 
异议人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督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代理机构: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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