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结果】县级医院标准化建设(萧县中医院二期建设项目)监理中标候选人公示
所属地区:安徽宿州市
发布日期:2024-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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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安徽 宿州市 |
采购单位 |
萧县中医院 |
| 招标代理机构 |
安徽建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县级医院标准化建设(萧县中医院二期建设项目)监理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中标信息
| 中标单位 |
安徽南巽建设项目管理投资有限公司 |
中标金额 |
*** |
| 联系方式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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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县级医院标准化建设(萧县中医院二期建设项目)监理 中标候选人公示 |
| 招标项目名称 | 县级医院标准化建设(萧县中医院二期建设项目)监理 |
| 招标项目编号 | EP-XXGC2024066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招标人 | 名称 | 萧县中医院 |
| 地址 | 萧县龙城镇杏林路1号 |
| 联系人及电话 | *** *** |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 | 安徽建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地址 | 宿州市南翔云集商业街三号楼29层 |
| 联系人及电话 | *** *** |
|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人 |
| 排序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 单位名称 | 安徽南巽建设项目管理 投资有限公司 | 安徽恒信建设工程管理有 限公司 | 东南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 | 合肥市包河经济开发区 宁夏路与西安路交口茶 里水街1栋三层 | 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 发区松谷路396号凤凰城 酒店2号楼四层、五层 | 浙江省湖州市山水阳光小 区7幢太湖路621号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 格、能力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 投标报价(元) | ***.51 | 1856000.00 | 1911800.00 |
| 监理服务期 | 730日历天(实际监理 服务期限:自开工令下 发之日起至缺陷责任期 满为止)。 | 730日历天(实际监理服 务期限:自开工令下发之 日起至缺陷责任期满为 止)。 | 730日历天(实际监理服务 期限:自开工令下发之日起 至缺陷责任期满为止)。 |
| 质量标准 | 合格 | 合格 | 合格 |
| 经评标委员会认定的候选 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业 绩 | 企业业绩:1.少荃湖科 技园科创大厦工程监 理2.合肥市黑龙江路小 学项目监理 总监业绩:萧县政务服 务中心综合大楼(市民 之家)建设项目、萧县 凤翔学校、萧县实验小 学(凤城校区)工程项 目工程总承包(PC)监 理(第一标段) | 企业业绩:安徽省六安第 一中学扩建工程施工监理 总监业绩:合肥市中心图 书馆工程项目监理 | 企业业绩:湖州市滨湖高中(暂定名)工程监理项目 总监业绩:湖州毘山中学(暂定名)工程监理项目 |
| 项目总监 | 姓名 | 王文明 | 梁德江 | 梁辉 |
| 证书名称 | 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专业) | 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专业) | 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专业) |
| 证书编号 | 00471280 | 00211018 | 0017156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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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综合评估得分 | 94.74 | 94.64 | 94.40 |
| 被否决投标人名称及原因 | 见评标情况一览表附件 |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 他内容 | / |
| 公示时间 | 2024年10月25日-2024年10月28日 |
| 招标代理费 | 无 |
| 提出异议的方式和渠道 | 1.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 式,并在工作时间内(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向招标人或招标代 理机构提出异议,具体联系方式见该表上述地址。 2.也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需要电子签章 异议材料需要电子签章,网 址http://ggzyjy.ahsz.gov.cn:8111/TPBidder/memberLogin;进入系统后选择 项目,点击“异议”菜单提交异议材料。 |
| 异议注意事项 | 异议材料应包含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7)异议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为其 他组织或个人的,异议材料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 身份证明复印件。 (8)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规定 的期限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出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的;(2)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未在公示期间提出异议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 提出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 投诉应遵照相关法律及《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投诉信访处理办法》(宿公 管委<2022>2号)等文件,投诉人可以通过书面或者电子交易系统线上投诉。 |
| 投诉受理单位 | 萧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单位地址 | 萧县房管中心东三楼303 |
| 联系人/联系电话 | 郝主任 180557668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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