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安徽绩溪抽水蓄能有限公司部分房产及车位使用权标的2:绩溪县华阳镇来苏北路和谐华庭52幢1单元1402室及地下室车库第256号车位使用权转让
【招标公告】安徽绩溪抽水蓄能有限公司部分房产及车位使用权标的2:绩溪县华阳镇来苏北路和谐华庭52幢1单元1402室及地下室车库第256号车位使用权转让: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安徽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安徽 宣城市 | 采购单位 |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安徽绩溪抽水蓄能有限公司部分房产及车位使用权标的2:绩溪县华阳镇来苏北路和谐华庭52幢1单元1402室及地下室车库第256号车位使用权转让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安徽绩溪抽水蓄能有限公司部分房产及车位使用权标的2:绩溪县华阳镇来苏北路和谐华庭52幢1单元1402室及地下室车库第256号车位使用权转让
标的基本信息 标的资产信息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转让方基本情况 交易机构
标的基本信息
标的资产信息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转让方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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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基本信息 标的资产信息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转让方基本情况 交易机构
标的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 GR2024AH1002127 |
交易方式 | 动态报价 |
项目名称 | 安徽绩溪抽水蓄能有限公司部分房产及车位使用权标的2:绩溪县华阳镇来苏北路和谐华庭52幢1单元1402室及地下室车库第256号车位使用权转让 |
转让底价(万元) | 41.51 |
挂牌日期 | 2024-10-31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4-11-13 |
资产概述 | 1、本次转让资产包为安徽绩溪抽水蓄能有限公司持有的位于绩溪县华阳镇来苏北路和谐华庭52幢1单元8套住宅及8个车位使用权,其中车位无国有土地使用权,无法办理车位产权证书。 (1)标的1为绩溪县华阳镇来苏北路和谐华庭52幢1单元1401室及地下室车库第255号车位使用权,转让标的房屋所有权证:皖(2018)绩溪县不动产权第0002246号,证载建筑面积123.41㎡。权利性质为出让/市场化商品房,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住宅,房屋结构为钢筋混凝土结构,房屋总层数为28层,标的所在层数第14层。 (2)标的2为绩溪县华阳镇来苏北路和谐华庭52幢1单元1402室及地下室车库第256号车位使用权,转让标的房屋所有权证:皖(2018)绩溪县不动产权第0002544号,证载建筑面积85.36㎡。权利性质为出让/市场化商品房,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住宅,房屋结构为钢筋混凝土结构,房屋总层数为28层,标的所在层数第14层。 (3)标的3为绩溪县华阳镇来苏北路和谐华庭52幢1单元1403室及地下室车库第257号车位使用权,转让标的房屋所有权证:皖(2018)绩溪县不动产权第0002545号,证载建筑面积85.36㎡。权利性质为出让/市场化商品房,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住宅,房屋结构为钢筋混凝土结构,房屋总层数为28层,标的所在层数第14层。 (4)标的4为绩溪县华阳镇来苏北路和谐华庭52幢1单元1404室及地下室车库第258号车位使用权,转让标的房屋所有权证:皖(2018)绩溪县不动产权第0002247号,证载建筑面积122.94㎡。权利性质为出让/市场化商品房,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住宅,房屋结构为钢筋混凝土结构,房屋总层数为28层,标的所在层数第14层。 (5)标的5为绩溪县华阳镇来苏北路和谐华庭52幢1单元1901室及地下室车库第259号车位使用权,转让标的房屋所有权证:皖(2018)绩溪县不动产权第0002244号,证载建筑面积123.41㎡。权利性质为出让/市场化商品房,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住宅,房屋结构为钢筋混凝土结构,房屋总层数为28层,标的所在层数第19层。 (6)标的6为绩溪县华阳镇来苏北路和谐华庭52幢1单元1902室及地下室车库第260号车位使用权,转让标的房屋所有权证:皖(2018)绩溪县不动产权第0002241号,证载建筑面积85.36㎡。权利性质为出让/市场化商品房,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住宅,房屋结构为钢筋混凝土结构,房屋总层数为28层,标的所在层数第19层。 (7)标的7为绩溪县华阳镇来苏北路和谐华庭52幢1单元2001室及地下室车库第261号车位使用权,转让标的房屋所有权证:皖(2018)绩溪县不动产权第0002245号,证载建筑面积123.41㎡。权利性质为出让/市场化商品房,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住宅,房屋结构为钢筋混凝土结构,房屋总层数为28层,标的所在层数第20层。 (8)标的8为绩溪县华阳镇来苏北路和谐华庭52幢1单元2002室及地下室车库第262号车位使用权,转让标的房屋所有权证:皖(2018)绩溪县不动产权第0002243号,证载建筑面积85.36㎡。权利性质为出让/市场化商品房,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住宅,房屋结构为钢筋混凝土结构,房屋总层数为28层,标的所在层数第20层。 2、各转让标的目前均处于【空置】状态,无抵押、担保、查封情况,具体详情参见《安徽绩溪抽水蓄能有限公司拟转让房地产及车位使用权市场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北京大地评报字[2024]1002-17号)。 3、需现场勘查的意向受让方,请联系现场勘查人员。现场勘查联系人:汪女士,联系人电话:18298288972。 |
标的资产信息
不动产 | |
类型 | 住宅 |
房产证号 | 皖(2018)绩溪县不动产权第002544号 |
建筑面积 | 85.360000(平方米) |
地址 | 绩溪县华阳镇来苏北路和谐华庭52幢1单元1402室 |
建筑结构 | 钢筋混凝土结构 |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挂牌开始日期 | 2024-10-31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价款支付要求 | 受让方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转让价款。 |
权利人是否意向行使优先购买权 | 否 |
重要信息披露 | 1、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全面了解,转让方已对标的资产进行了全面如实的披露,并不表明能够对标的资产所有瑕疵进行了全部揭示,意向受让方在受让前应自行或聘请专业人士对标的资产的相关资料进行全面勘查、鉴定,并在申请受让登记时提交《现场勘查确认单》,意向受让方一旦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则视为充分知晓并认可标的资产可能存在的所有风险及瑕疵,成交后,受让方不能以此为由拒不按时足额支付转让价款、办理交接等相应手续,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 2、本次转让标的的评估价格和成交价格均为含税价格,标的房产转让后涉及权证登记或变更的,由受让方自行办理,转让方协助;因办理权证登记或变更手续所涉及的各项税费由转、受让双方按国家相关规定各自承担。 3、受让方付清全部转让价款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转受让方开始办理资产移交手续。 4、转让标的在移交前发生的相关费用(水、电、物业、卫生费等相关费用)由转让方落实解决。 5、转让标的按交付时现状移交,其中转让标的的面积以房产权证证载面积为准,如与实测面积存在误差,不因此影响最终成交价格。 6、意向受让方应自行了解并对照包括但不限于标的所在地房管部门关于标的过户的要求和办理购房贷款等其他条件,自行判断是否受让标的;如受让后标的因受让方原因无法办理房产、土地过户变更等手续,受让方须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后果,包括费用、风险和损失。 7、受让方资格条件应符合地方关于购房资格即限购政策规定。意向受让方应当自行对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对自身的资格条件进行核查,并在自行咨询专业人士、相关方和监管机关的基础上自行判断是否符合作为本转让项目受让方的资格,决定是否受让转让标的,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后果,包括费用、风险和损失。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该项目采取网络动态报价、最高报价者得的方式确定受让方。本次网络动态报价分为自由报价期和限时报价期两个阶段。2、意向受让方应于本公告期内登录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皖e云”系统(网址:https://wey.aaee.com.cn),线上办理受让登记手续并按本公告约定交纳竞价保证金(不计息),意向受让方须将竞价保证金支付至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收款银行账户,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并交纳全部竞价保证金后获得参与竞价资格。办理受让登记手续及线上确认保证金交纳详见“皖e云”系统“帮助中心”——“用户指引”。 3、意向受让方线上办理受让登记手续时,须通过“皖e云”提交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材料(提交材料要求:所有材料扫描原件提交至“皖e云”系统,并保证提交材料内容完整、清晰可辨):(1)意向受让方为法人(含分支机构)或其他组织的,须提交主体资格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或营业执照登记的经营者(负责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经办人的身份证,公司章程、组织章程或合伙协议等,意向受让方同意受让的内部决策文件(或同意受让的内部决策文件及批复文件); (2)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须提交身份证(用户注册时已上传的无须再次提交); (3)《现场勘查确认单》(现场勘查人与申请承租登记的意向承租方须为同一主体); (4)本公告“受让方资格条件”、“重大事项披露”栏要求的相关资料。 4、意向受让方最终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递交的竞价保证金可直接转为部分交易价款;未能被确定为受让方且不涉及保证金扣除情形的,由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在5个工作日内原渠道退还(不计息)。 5、确定为受让方的,须在《竞价结果通知单》出具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至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签订《竞价结果通知单》,5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全部转让价款。 6、为保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转让方在此作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经资格确认并交纳全部竞价保证金后获得参与竞价交易资格,即视为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非因转让方的原因,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转让方和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的竞价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竞价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1)意向受让方获得参与竞价资格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在网络动态报价中以挂牌价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未有效报价的;(3)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的在规定时间内拒绝签订《竞价结果通知单》和《产权交易合同》的。 |
组织交易方式 | 动态报价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为法人(含分支机构)或其它组织的,应有效存续,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2、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否 |
保证金金额(万元) | 12 |
交纳时间 |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保证金订单支付时间为准) |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信息 | |
转让方名称 | 安徽绩溪抽水蓄能有限公司 |
注册地(住所) | 安徽省宣城市绩溪县伏岭镇抽水蓄能电站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91341824550197573H |
证件类型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
经济类型 | 国有控股企业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有限责任公司 |
所属行业 |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
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 | 其他 |
交易机构
交易机构联系人 | 韦经理 |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 0551-62605686 |
交易机构联系地址 | 合肥市包河区徽州大道与烟墩路交口高速滨湖时代广场C3座21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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