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马鞍山跃马交通投资有限公司湖北路过江通道项目比选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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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安徽 马鞍山市 | 采购单位 | 马鞍山跃马交通投资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湖北路过江通道项目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为做好“湖北路过江通道项目”(以下称“本项目”)融资方案事宜,现邀请你单位参与本项目融资方案比选。
一、定义
(一)“比选人”系指:马鞍山跃马交通投资有限公司。
(二)“参选人”系指:向比选人提交响应文件的银行机构。
(三)“中选人”系指:评选由两轮组成,第一轮通过对参选人所报方案进行综合评分,根据评分从高到低评选出四位中选人(获得贷款独家申报或银团牵头申报资格);第二轮从上一轮四位中选人的融资方案中择优选取一位最终中选人,本轮所提供的融资方案须经有权审批机构最终审议批准(获得最终融资合同签订资格)。
二、项目概况
湖北路过江通道项目总投资约96.67亿元,建设方案采用盾构隧道方式穿越长江,城市道路和轨道分期实施,近期实施城市道路双管隧道,预留远期轨道单管过江隧道线位。起点位于规划海峰路与G347交叉处,采用地面快速化方式由西向东沿规划海峰路布设,以盾构隧道方案穿越长江及小黄洲,出隧道后沿恒兴路布设,往东采用主线高架+地面辅道的快速化方案,终点止于G205(天门大道),全长约10.5公里(最终建设内容以主管部门批复为准)。
三、参选人须知
(一)参选人确定
为便于各金融机构沟通及后续贷款工作协调,本次比选方式可采用银团、拼团或独家申报。选择采用银团方式的,仅接受拟作为银团牵头行的银行机构申报;选择采用拼团或独家申报方式的,可以直接申请参选本项目。
(二)融资条件响应
参选人应根据比选方案要求制定响应融资条件的项目融资方案,明确参选人响应条款。
(三)比选方案获取与递交
1.凡有意向参选人,请于2024年11月11日12:00前将参选确认回函(见附件,无需盖章)发送至马鞍山跃马交通投资有限公司指定邮箱:jdholdings@163.com (以我司收到时间为准,参选人可于截止时间前与我司确认邮件是否收到),我司将通过邮件回复正式比选方案,参选人逾期发送邮件或发送失败的,均视为放弃本次比选。
2.参选人发送的邮件正文内容需包含联系人机构名称、姓名、联系方式等。
3.我司于2024年11月11日17:30前将正式比选方案通过邮箱统一发送。一经发送,视为参选人已接受正式比选方案并知悉相关比选方案内容。
4.正式比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15日17:30,过期将不再接收,请参选人自行把握好时间。
5.递交文件:参选人制定的项目融资方案(含《项目融资方案承诺书》)应使用文件袋密封,密封条封口处应盖公章密封(可加盖省行公章或下属分支机构公章,不得使用其它如带有“专用章”、“合同章”、“财务章”、“业务章”代替),未密封的的参选文件将不予接收。参选文件正本1份、副本5份,正副本文件在封面上标明,参选文件应于2024年11月15日17:30前送达马鞍山市花山区金溪路456号汇金国际金融中心2号楼1315室,联系人:张宁,联系方式:0555-8336102。
(四)相关规定
1.中选人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比选人有权取消中选人的参选资格,并确定新的中选人:
(1)提供虚假参选材料(包括虚假陈述、数据造假,描述与实际不符等情况),并在任一时间被我司发现的。
(2)中选人在中选后受到有关单位纪律处分而影响本次项目申报或放款的。
2.本次比选结果最终以比选公告为准。
3.马鞍山跃马交通投资有限公司对此次比选活动具有最终解释的权利。
一、定义
(一)“比选人”系指:马鞍山跃马交通投资有限公司。
(二)“参选人”系指:向比选人提交响应文件的银行机构。
(三)“中选人”系指:评选由两轮组成,第一轮通过对参选人所报方案进行综合评分,根据评分从高到低评选出四位中选人(获得贷款独家申报或银团牵头申报资格);第二轮从上一轮四位中选人的融资方案中择优选取一位最终中选人,本轮所提供的融资方案须经有权审批机构最终审议批准(获得最终融资合同签订资格)。
二、项目概况
湖北路过江通道项目总投资约96.67亿元,建设方案采用盾构隧道方式穿越长江,城市道路和轨道分期实施,近期实施城市道路双管隧道,预留远期轨道单管过江隧道线位。起点位于规划海峰路与G347交叉处,采用地面快速化方式由西向东沿规划海峰路布设,以盾构隧道方案穿越长江及小黄洲,出隧道后沿恒兴路布设,往东采用主线高架+地面辅道的快速化方案,终点止于G205(天门大道),全长约10.5公里(最终建设内容以主管部门批复为准)。
三、参选人须知
(一)参选人确定
为便于各金融机构沟通及后续贷款工作协调,本次比选方式可采用银团、拼团或独家申报。选择采用银团方式的,仅接受拟作为银团牵头行的银行机构申报;选择采用拼团或独家申报方式的,可以直接申请参选本项目。
(二)融资条件响应
参选人应根据比选方案要求制定响应融资条件的项目融资方案,明确参选人响应条款。
(三)比选方案获取与递交
1.凡有意向参选人,请于2024年11月11日12:00前将参选确认回函(见附件,无需盖章)发送至马鞍山跃马交通投资有限公司指定邮箱:jdholdings@163.com (以我司收到时间为准,参选人可于截止时间前与我司确认邮件是否收到),我司将通过邮件回复正式比选方案,参选人逾期发送邮件或发送失败的,均视为放弃本次比选。
2.参选人发送的邮件正文内容需包含联系人机构名称、姓名、联系方式等。
3.我司于2024年11月11日17:30前将正式比选方案通过邮箱统一发送。一经发送,视为参选人已接受正式比选方案并知悉相关比选方案内容。
4.正式比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15日17:30,过期将不再接收,请参选人自行把握好时间。
5.递交文件:参选人制定的项目融资方案(含《项目融资方案承诺书》)应使用文件袋密封,密封条封口处应盖公章密封(可加盖省行公章或下属分支机构公章,不得使用其它如带有“专用章”、“合同章”、“财务章”、“业务章”代替),未密封的的参选文件将不予接收。参选文件正本1份、副本5份,正副本文件在封面上标明,参选文件应于2024年11月15日17:30前送达马鞍山市花山区金溪路456号汇金国际金融中心2号楼1315室,联系人:张宁,联系方式:0555-8336102。
(四)相关规定
1.中选人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比选人有权取消中选人的参选资格,并确定新的中选人:
(1)提供虚假参选材料(包括虚假陈述、数据造假,描述与实际不符等情况),并在任一时间被我司发现的。
(2)中选人在中选后受到有关单位纪律处分而影响本次项目申报或放款的。
2.本次比选结果最终以比选公告为准。
3.马鞍山跃马交通投资有限公司对此次比选活动具有最终解释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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