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结果】金寨县文旅宣传综合服务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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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安徽 六安市 | 采购单位 | 金寨县文化旅游和体育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安徽新宏工程造价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金寨县文旅宣传综合服务项目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中标信息
中标单位 | 中国新闻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安徽分公司 | 中标金额 | *** |
联系方式 | *** |
金寨县文旅宣传综合服务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AHXH-CG-2024-074
二、项目名称:金寨县文旅宣传综合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中国新闻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安徽分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繁华大道306号新华社安徽分社办公楼
中标(成交)金额:贰拾捌万壹仟陆佰元整(小写:***.00元)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按照采购文件的规定收取。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安徽省金寨县新城区汇金大厦,联系电话:***。
2、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一)项目单位:金寨县文化旅游和体育局
地址:安徽省六安市金寨县新城区莲花山路
电 话:***
(二)代理机构:安徽新宏工程造价有限公司
(三)地址:金寨县新城区汇金财富商厦
联系人:胡 工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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