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结果】2024年明光市明西街道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七标段)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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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安徽 滁州市 | 采购单位 | 明光市农业农村局(明光市水产局、明光市乡村振兴局)、明光跃龙新材料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合普项目管理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2024年明光市明西街道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中标信息
中标单位 | 合肥禹兴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中标金额 | *** |
联系方式 | *** |
2024年明光市明西街道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七标段)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 2024年明光市明西街道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七标段) | ||
项目编号 | czmggc202410-014 | ||
招标人 | 名称 | 明光市农业农村局(明光市水产局、明光市乡村振兴局)、明光跃龙新材料有限公司 | |
地址 | 明光市政务中心14楼 | ||
联系人及电话 | 刘杰*** |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 | 合普项目管理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 |
地址 | 滁州市南谯区花园东路558号2楼 | ||
联系人及电话 | 唐诗瑶15855019857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开标时间 | 2024年11月12日8时00分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投标人名称 | 合肥禹兴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 ||
投标价(元) | 10649843.15 | ||
项目负责人 (项目经理) | 姓名 | 蒋路遥 | |
证书名称 | 水利水电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 | ||
注册编号 | 皖234121340779 | ||
工期 (日历天) | 不高于200个日历天 | ||
质量标准 | 合格 | ||
投标人业绩 | / | ||
项目负责人等业绩 | /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投标人名称 | 安徽宸功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 ||
投标价(元) | 10649855.55 | ||
项目负责人 (项目经理) | 姓名 | 潘飞 | |
证书名称 | 水利水电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 | ||
注册编号 | 皖234192016871 | ||
工期 (日历天) | 不高于200个日历天 | ||
质量标准 | 合格 | ||
投标人业绩 | / | ||
项目负责人等业绩 | /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投标人名称 | 安徽中彩园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投标资格相应条件 |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 ||
投标价(元) | 10649862.52 | ||
项目负责人 (项目经理) | 姓名 | 宁坤旭 | |
证书名称 | 水利水电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 | ||
注册编号 | 皖234151569256 | ||
工期 (日历天) | 不高于200个日历天 | ||
质量标准 | 合格 | ||
投标人业绩 | / | ||
项目负责人等业绩 | / | ||
公示时间 |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如公示第三日为休息日或节假日,则顺延至休息日或节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 | ||
招标代理费 收费标准 | 滁公管综【2023】19号文《关于进一步明确代理费计取标准的通知》 | ||
代理服务相关费用 | 代理费:32500元; | ||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 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并在工作时间内(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材料递交至合普项目管理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地址:滁州市南谯区花园东路558号2楼,联系人:唐诗瑶,联系电话:15855019857。 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也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使用电子印章在线提出异议,具体网址见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通知公告—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维权渠道。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7)异议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为其他组织或个人的,异议材料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8)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规定的期限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出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的; (2)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未在公示期间提出异议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有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
提起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 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向明光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书面提起投诉,也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使用电子印章在线提出投诉(http://ggzy.chuzhou.gov.cn/fwzn/011001/011001001/011001001003/20200221/77dfe016-d873-4f45-ad44-8932e6ed9f89.html),书面投诉材料(http://ggzy.chuzhou.gov.cn/fwzn/011001/011001001/011001001003/20200727/37bd7fea-dfd6-42e5-b32f-ad4de4e37da4.html)递交至明光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地址:明光市政务中心16楼1627办公室,联系人:冯主任、江主任,联系电话:0550-8020091、0550-8030279。 投诉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提起投诉日期; (4)投诉具体事项及事实依据、投诉请求和主张事项;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6)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应先提出异议的事项进行投诉的,应附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 (7)署名。 投诉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其他组织或个人投诉的,投诉书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
附件:评标情况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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