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六高速公路联网收费系统‘纸改电’升级实施项目
招 标 文 件
招 标 人: 安徽来六高速公路开发有限公司 (盖单位章)
招标代理机构:滁州市城投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盖单位章)
发 布 日 期: 2024年11月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1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3
第三章 资格审查办法…………………………………………………………… 12
第四章 评标办法…………………………………………………………………13
第五章 采购需求…………………………………………………………………14
第六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17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26
第八章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对本招标文件的确认…………………………35
第一章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来六高速公路联网收费系统‘纸改电’升级实施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滁州市城投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s://www.czctgczx.com/)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1月20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来六高速公路联网收费系统‘纸改电’升级实施项目
项目预算金额:12万元。
最高限价:12万元,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最高投标限价,否则,其投标文件按无效标处理。
采购需求:具体详见项目采购需求。
供货期要求:合同履行期1年,合同签订后10日内完成全部软硬件的升级、调试和培训工作。投标人未按招标人规定时间提供服务,每延迟一天处以5000元的违约金。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2.1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2具备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公路机电工程分项)。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4年11月13日至 2024年11月20日
地点:滁州市城投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s://www.czctgczx.com/)
方式:网上下载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0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滁州市龙蟠大道109号房产商务大厦6楼622会议室
五、投标保证金金额及缴纳账户
1.本项目不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
六、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名称:安徽来六高速公路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滁州市来安县舜山镇复兴村王郢组65号
联系方式:
***
2.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滁州市城投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滁州市龙蟠大道109号房产大厦6楼605室
联系方式:0550-3519512、1825505589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
***
电 话:
***、0550-3519512、18255055896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序号 | 条款名称 | 说明与要求 |
1 | 项目名称 | 来六高速公路联网收费系统‘纸改电’升级实施项目 |
2 | 服务期 | 详见第一章“招标公告” |
3 | 服务地点 | 招标人指定地点 |
4 | 招标人联系人及电话 | *** *** |
5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及电话 | *** 0550-3519512 18255055896 |
6 | 采购内容 | 详见《采购需求》 |
7 | 标段划分 | 本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 |
8 | 招标人式 | 公开招标 |
9 | 投标人资格条件及其他要求 | 详见第一章“招标公告” |
10 | 踏勘现场 | 不组织,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 |
11 | 投标预备会 | 不召开 |
12 | 投标人提出疑问的截止时间及方式 | 如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请于2024年11月17日17:00前以书面的形式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发送至滁州市城投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邮箱(czsctgczx@163.com)。 |
13 | 招标人澄清的时间及方式 | 招标人将在2024年11月18日17时后以澄清公告形式在滁州市城投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s://www.czctgczx.com/)发布。 |
14 | 联合体投标 |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15 | 代理服务费及专家评审费 | 代理服务费金额:招标代理费1500元,不含专家评审费(专家评审费用以实际支付为准)。 代理服务费及专家评审费支付主体:中标单位,中标单位在获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给代理机构。 |
16 |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及方式 | 同表15条 |
17 | 投标有效期 | 投标有效期为 90 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在此期限内,凡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 |
18 | 投标保证金 | 本项目不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 |
19 | 投标文件份数 | 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密封后递交。 |
20 | 签字或盖章要求 | 投标文件须按格式文件要求签字或盖章,否则经评委会一致认定后,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
21 | 装订要求 | 投标文件应当按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文本”的顺序装订并密封在一起。 |
22 | 投标文件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 | 投标人地址: 投标人名称: (项目名称)投标文件 在 2024年11月20日10时00分前不得开启 |
23 | 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 在 2024年11月20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
24 |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 开标时间:2024年11月20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滁州市龙蟠大道109号房产商务大厦6楼622会议室 |
25 | 开标程序 | 先资格审查、后进行评分。 |
26 |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 否 |
27 |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 由招标人依法组建 |
28 |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候选人 | 是,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3名,并标明排序。 |
29 | 中标结果公告媒介 | 公示媒介:同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公示期限: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如公示第三日为休息日或节假日,则顺延至休息日或节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 |
30 | 中标通知书 | 中标通知书须加盖招标人、招标代理公司公章后方可发出。 |
31 | 履约担保 | 是否收取履约担保:☑收取,□不收取 履约担保的形式:☑银行转账 ☑保函(☑电子保函☑银行直开或分离式纸质保函)☑支票☑汇票☑本票 ☑保险 履约担保的金额:中标合同金额×2% 收款单位:另行通知 开户行、账号:另行通知 缴纳时间:中标单位领取中标通知书后30日内缴纳履约保证金并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履约保证金退还方式:①采用银行转账方式: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无息退还;②采用支票、汇票、本票、保函等方式:有效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服务期满后止。 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和时间 |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网上下载; 获取时间:招标文件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 |
解释权 | 1、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 2、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 3、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 4、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招标人负责解释。 |
同义词语 | 构成招标文件组成部分的“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资信标准和要求”等章节中 “发包人”和“承包人”,等同于招标投标阶段的“招标人”和“投标人/中标人”。 |
备注 | 本项目严禁非法转包,一经发现,招标人依法处理。 |
二、投标人须知
(一)总 则
1.项目概况
1.1本次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服务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服务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招标人及联系人: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代理机构及联系人: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本项目预算: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5本项目最高限价: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招标范围:
2.1 采购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2技术要求:详见《用户需求书》。
3.标包划分:
3.1本项目划分: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招标人式:
4.1本项目招标人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计价方式:
5.1本次招标项目合同采用 固定总价 。
6.评标办法:
6.1本次招标评标采用 经评审的最低价法 。(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
7.投标人资格:
7.1具体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8. 投标费用
8.1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9. 踏勘现场
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
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9.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9.4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9.5无论投标人是否到现场实地踏勘,中标后签订合同时和履约过程中,投标人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或现场情况与招标文件描述不一致等为由,提出任何形式的增加合同价款或索赔的要求。
10. 投标预备会(本项目不采用)
10.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1. 联合投标
11.1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2.招标代理费
12.1 本项目的招标代理费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投标人应注意的事项
13.1投标人一旦按规定参加投标,即被认为接受了本招标文件中的所有条件和规定。投标人必须严格按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以便评委审核。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13.2投标人对招标文件中规定的用户需求书必须满足。
1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13.4投标人被视为充分熟悉本招标项目所在地的与履行合同有关的各种情况,包括但不限于:
(1)国家对本次投标货物和服务的生产、安装调试、验收、维修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管理标准;
(2)安徽省及滁州市等有关管理部门的相关规定;
(3)招标人的相关场地情况、基础建设、电力供应情况及相关设计标准。
本招标文件不再对上述情况进行描述。
14.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二)招标文件
15.招标文件的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及部、省、市级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编制本招标文件。
16.招标文件的组成
16.1 招标文件包括内容: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第二章 投标须知
第三章 资格审查办法
第四章 评标办法
第五章 用户需求书
第六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第八章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对本文件的确认
16.2 除16.1内容外,招标答疑亦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招标人和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16.3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
16.4 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
17.招标文件的异议、澄清
17.1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网上留言或书面形式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17.2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关注原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有关本项目有无变更公告,如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18.招标文件的发出
18.1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及招标答疑等均在滁州市城投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s://www.czctgczx.com/)发出。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19.投标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19.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人就投标的所有往来函电,均须使用简体中文。
19.2除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均须采用法定计量单位。
20.投标文件的组成
20.1投标文件应按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文本”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1.投标有效期
21.1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90天。
21.2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
21.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
22.投标保证金
22.1本项目不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
(四)投标文件的密封和递交
23.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23.1投标文件一式三份,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23.2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使用不褪色的蓝、黑墨水笔书写,字迹应清晰易于辩认,并应在投标文件封面的右上角清楚地注明“正本”或“副本”。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23.3投标文件中的材料应当在格式文本要求的相应位置签字和盖章,否则,投标文件作无效投标处理。
24.投标文件的装订、密封和标记
24.1投标文件的装订要求
24.1.1投标文件应当按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文本”的顺序装订并密封在一起。
24.2投标文件的密封
24.2.1投标人应当将投标文件的正本、副本密封在一个投标文件袋内。
24.3 投标文件密封袋的标记
24.3.1在投标文件密封袋上应写明投标人名称和地址、邮政编码。注明招标项目名称。
24.3.2所有投标文件的密封袋应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该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25.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25.1投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25.2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要求签字或盖章。
26.投标文件的提交
26.1 投标文件提交的收件人、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五)开标、评标和定标
27.开标
27.1 开标的时间和地点
27.1.1招标人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
27.2 参与开标的监督部门
27.2.1招标人可以邀请相关监督部门参加。
27.3开标程序
开标会议由 滁州市城投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主持。
(1)宣布开标纪律;
(2)宣布采购人、代理机构主持人、监督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3)由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文件进行资格审查、评分;
(4)由公司纪律监督人员全程参与;
(5)开标结束。
注:各投标人拟派参与现场答辩的项目负责人均在开标地点等候,按抽签次序依次单独入场答辩。
28.开标异议
28.1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过程中提出,招标人在开标过程中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29.评标
29.1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29.2评标原则:
29.2.1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29.3评审意见分歧的处理办法
(1)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投标人提供的报告、证明材料及详细说明认真研究。对存在意见分歧的,可采用投票方式表决决定(按多数评委意见为准)。
29.4评标委员会评标报告的签署
29.4.1评标委员会应当编制书面评标报告,所有成员应签字确认。对评标结论持有异议的委员会成员可以书面方式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委员会成员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且不陈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标结论。
29.5评标过程的保密
29.5.1委员会成员和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
(六)合同授予
31.中标公示
31.1招标人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公示媒介和期限依法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
32.评标结果异议
32.1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33.定标
33.1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招标人依法确定中标人。投标文件评分结果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投投标文件评分结果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34.中标通知
34.1在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35.履约担保
35.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六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招标人书面认可的履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担保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六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要求。
35.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35.1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的,中标人还应当予以赔偿。
(七)纪律和监督
36.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36.1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37.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37.1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38.对评标委员会的纪律要求
38.1评标委员会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答辩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答辩程序正常进行。
(八)投诉
39.投诉
39.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相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39.2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开标、答辩和评标结果事项投诉的,应当按照投标人须知的规定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第39.1项规定的期限内。
第三章 资格审查办法
(一)资格审查办法前附表
1.资信证明文件评审:
序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1 | 重要要求 |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本人有效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 | 格式见附件,检验投标文件 |
2 | 投标人应符合的基本资格条件 |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评审核验电子标书中的下列证书、证明材料: 投标人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码证(或“三证合一证书”) |
(3)企业资质证书 | 检验投标文件 |
(4)诚信投标承诺书 | 格式见附件,检验投标文件 |
(5)服务承诺书 | 格式见附件,检验投标文件 |
2.审查办法
由资格审查委员会(评标委员会)按资格审查办法前附表中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评审表要求对投标人审查资料进行核验。
3.资格审查委员会和审查标准
3.1资格审查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资格审查委员会(或评标委员会)负责。审查标准见资格审查办法前附表。
3.2由资格审查委员会(评标委员会)按资格审查办法前附表要求对投标人的审查资料进行核验。投标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资格审查为不合格:
(1)不能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或证明材料经审查不合格;
(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审查结果
只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才能进入下一步的评标程序。
第四章 评标办法
1.评标办法
1.1本次评标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最终按投标报价最低原则,推荐投标报价最低的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有两名或两名以上相同时,由招标人抽签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
2.否决投标情况
2.1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否决其投标:
①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②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③无单位盖章、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
④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⑤服务期或质量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⑥法律、法规、规章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否决投标情形。
3.定标
3.1中标候选人和中标人的确定
3.1.1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最终按投标报价最低原则,推荐投标报价最低的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有两名或两名以上相同时,由招标人抽签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
3.1.2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第五章 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述
根据《交通运输部路网监测与应急处置中心关于开展收费公路现金(含移动支付)收费票据电子化试点工作的函》和《中共安徽省交通运输厅党组印发《关于贯彻<省委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的意见>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提升高速公路运营服务水平,提升服务质量,打造“皖美高速”运营样板。拟对来六高速公路联网收费系统现金及移动支付交易票据进行电子化升级改造(以下简称“纸改电”)。包括但不限于车道系统、站级收费管理系统、数据传输系统升级改造,切换保障及培训,要求应在优化升级设备设施、应用系统升级改造、系统联调、实施服务及其他技术服务。
二、来六高速概况
来安至六合高速公路安徽段起于宁洛高速公路滁州北枢纽,自西向东经滁州市南谯区沙河镇、来安县新安、舜山、张山、施官、独山,终于皖苏省界向阳河,接在建的来安至六合高速公路江苏段。安徽段路线全长37.701公里,按双向六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路基宽34.5米,设计时速120公里/小时,设置互通立交4处(其中枢纽互通立交2处)、服务区1处、养护工区1处、收费站2座等。
三、建设范围
本项目建设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构建来六高速公路电子发票服务体系。结合来六高速管理和业务实际,在联网收费的整体框架下,进一步完善通行费发票电子化的水平,构建来六高速电子发票服务体系,为通行用户提供便捷、高效、安全的电子发票开具服务。同时在内部电子发票管理上做到可查、可管、可追溯,实现电子发票业务的精细化管理。
2.完善相关应用系统和配套设施的升级改造。在现有收费系统架构下进一步优化完善人工收费、智能缴费的业务流程、系统操作以及配套设施,为电子发票开具提供有利的技术和服务支撑,降低收费人员的学习成本以及用户的使用门槛。
系统改造方案:
收费系统改造分为收费站管理系统改造、数据传输系统改造、车道系统改造。
1.收费站管理系统改造:升级站级收费管理平台,调整交班时的电子发票数据验证流程,新增开票二维码生成功能。
2.车道系统改造:调整ETC/MTC混合车道系统针对现金、移动支付交易默认不打印发票,支付成功后,发送抬杆指令等待车辆驶离。
3.数据传输系统改造:升级车道到站传输系统、站省数据传输,支持“纸改电”相关数据的传输。
四、质保期
1.质保期:提供至少一年质保。
2.维修响应:投标人向招标人提供高效便捷的的故障申告途径,7x24小时受理采购人的故障申告,及时安排专业维护队伍进行故障处理,以保证用户正常使用。
五、服务要求
1.投标人保证在招标人当前运营管理模式、信息化系统框架、应用系统技术架构以及应用系统数据模型的基础上开展软件系统的优化升级,不影响现有收费系统的稳定性。
2.系统上线前要充分做好软硬件系统的联调联试工作以及业务培训工作。
3.在项目实施、联调测试及系统升级切换期间,须保证收费站车辆能够安全通行、收费业务不中断。
六、采购清单
序号 | 名称 | 服务要求 | 数量 | 单位 |
一 | 来六高速公路联网收费系统‘纸改电’升级实施项目 |
1 | 车道系统升级实施 | 升级范围包括来六高速来安北站、施官站共2个收费站,含ETC车道、E/MTC混合车道、自助发卡车道、自助缴费车道、手持机系统、便携机系统的实施。 升级调整以下功能: 1.调整ETC/MTC混合车道系统针对现金、移动支付交易默认不打印发票,支付成功后,发送抬杆指令等待车辆驶离。 2.车道工班表新增其它交易电子发票数量、其它交易电子发票金额,用于记录本工班下非ETC介质通行的其它交易车辆现在未打印纸质发票的车辆相关数据。调整出口流水现有是否已打印票据字段,针对非ETC介质通行的其它交易车辆现在未打印纸质发票的车辆,做标记。 | 2 | 站 |
2 | 站级收费管理系统升级实施 | 升级站级收费管理平台,调整交班时的电子发票数据验证流程。新增开票二维码生成功能。 | 2 | 站 |
3 | 传输系统升级实施 | 升级传输系统,包括车道到站传输系统、站省数据传输,支持纸改电相关数据的传输。 | 2 | 站 |
4 | 切换保障及培训 | 在切换前、切换中和切换后做好技术保障和数据核查工作,确保顺利切换。系统操作培训,提供培训资料(电子版)。 | 2 | 站 |
第六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本合同模板仅供参考,具体内容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第一部分 合同书
项目名称:
甲方(采购人):
乙方(中标人):
签订地:
签订日期: 2024 年 月 日
(以下简称:甲方)通过滁州市城投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组织的公开招标方式采购活动,经评标委员会评定, (以下简称:乙方)为本项目中标人,现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本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按照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甲方和乙方协商一致,约定以下合同条款,以兹共同遵守、全面履行。
1.1 合同组成部分
下列文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并构成一个整体,需综合解释、相互补充。如果下列文件内容出现不一致的情形,那么在保证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前提下,组成本合同的多个文件的优先适用顺序如下:
1.1.1本合同及其补充合同、变更协议;
1.1.2中标通知书;
1.1.3投标文件(含澄清或者说明文件);
1.1.4招标文件(含澄清或者修改文件);
1.1.5其他相关采购文件。
1.2 服务
1.2.1服务名称: ;
1.2.2服务内容: ;
1.2.3服务质量: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满足考核相关要求。
1.3 价款
本合同总价为:¥ 元(大写:人民币 元)。
分项价格:
1.4 付款方式和发票开具方式
1.4.1付款方式: 经招标人验收合格并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后一次性付清合同价款;
1.4.2发票开具方式:开具符合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1.5 服务期限、地点和方式
1.5.1服务期限: ;
1.5.2服务地点: ;
1.5.3服务方式: 。
1.6 违约责任
1.6.1除不可抗力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地点和方式履行,那么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履行一日的应提供而未提供服务价格的0.5 %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10%;迟延履行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甲方有权在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
1.6.2除不可抗力外,如果甲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付款,那么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付款一日的应付而未付款的0.2%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5%;迟延付款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乙方有权在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6.3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或者任何一方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或者任何一方有腐败行为(即:提供或给予或接受或索取任何财物或其他好处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或者欺诈行为(即:以谎报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来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的,对方当事人可以书面通知违约方解除本合同;
1.6.4任何一方按照前述约定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仍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采取补救措施,并有权按照己方实际损失情况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任何一方按照前述约定要求解除本合同的同时,仍有权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和按照己方实际损失情况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且守约方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
1.6.5除前述约定外,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对方当事人均有权要求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且对方当事人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
1.6.6如果出现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在处理投诉事项期间,书面通知甲方暂停采购活动的情形,或者询问或质疑事项可能影响中标结果的,导致甲方中止履行合同的情形,均不视为甲方违约。
1.6.7因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价款、未按合同约定受领标的物、擅自解除合同、逾期退还履约保证金导致乙方遭受的直接损失,乙方可向甲方申请赔偿,赔偿金额由双方协商一致;针对因政策变化等原因不能签订合同或解除合同时,造成乙方合法利益受损的情形,可以给予乙方合理补偿,补偿金额不得超过乙方的直接损失。
1.7 合同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当事人均可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选择下列第 2 种方式解决:
1.7.1将争议提交 / 仲裁委员会依申请仲裁时其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裁决;
1.7.2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1.8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盖章时生效。
甲 方: (单位盖章) 乙方: (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表(签字): 或授权代表(签字):
时间: 年 月 日 时间: 年 月 日
乙方账户信息
户名:
账号:
开户银行:
第二部分 合同一般条款
2.1 定义
本合同中的下列词语应按以下内容进行解释:
2.1.1“合同”系指采购人和中标人签订的载明双方当事人所达成的协议,并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其他文件。
2.1.2“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约定,中标人在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采购人应支付给中标人的价格。
2.1.3“服务”系指中标人根据合同约定应向采购人履行的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包括采购人自身需要的服务和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
2.1.4“甲方”系指与中标人签署合同的采购人;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代表其与乙方签订合同的,采购人的授权委托书作为合同附件。
2.1.5“乙方”系指根据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的中标人;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的,联合体各方均应为乙方或者与乙方相同地位的合同当事人,并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甲方承担连带责任。
2.1.6“现场”系指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的地点。
2.2 技术规范
货物所应遵守的技术规范应与采购文件规定的技术规范和技术规范附件(如果有的话)及其技术规范偏差表(如果被甲方接受的话)相一致;如果采购文件中没有技术规范的相应说明,那么应以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标准和规范为准。
2.3 知识产权
2.3.1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的服务不受任何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起诉;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那么乙方须与该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责任、费用和赔偿;
2.3.2具有知识产权的计算机软件等货物的知识产权归属,详见合同专用条款。
2.4 履约检查和问题反馈
2.4.1甲方有权在其认为必要时,对乙方是否能够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服务进行履约检查,以确保乙方所提供的服务能够依约满足甲方项目需求,但不得因履约检查妨碍乙方的正常工作,乙方应予积极配合;
2.4.2合同履行期间,甲方有权将履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反馈给乙方,双方当事人应以书面形式约定需要完善和改进的内容。
2.5 结算方式和付款条件
详见合同专用条款。
2.6 技术资料和保密义务
2.6.1乙方有权依据合同约定和项目需要,向甲方了解有关情况,调阅有关资料等,甲方应予积极配合;
2.6.2乙方有义务妥善保管和保护由甲方提供的前款信息和资料等;
2.6.3除非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对方当事人的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均应保证不向任何第三方提供或披露有关合同的或者履行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对方当事人任何未公开的信息和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情报、技术资料、商业秘密和商业信息等,并采取一切合理和必要措施和方式防止任何第三方接触到对方当事人的上述保密信息和资料。
2.7 质量保证
2.7.1乙方应建立和完善履行合同的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并提供相关内部规章制度给甲方,以便甲方进行监督检查;
2.7.2乙方应保证履行合同的人员数量和素质、软件和硬件设备的配置、场地、环境和设施等满足全面履行合同的要求,并应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
2.8 延迟履行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不能按时提供服务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时提供服务的理由、预期延误时间通知甲方;甲方收到乙方通知后,认为其理由正当的,可以书面形式酌情同意乙方可以延长履行的具体时间。
2.9 合同变更
2.9.1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签订书面补充合同的形式变更合同,但不得违背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
2.9.2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以书面形式变更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当事人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2.10 合同转让和分包
合同的权利义务依法不得转让,但经甲方同意,乙方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即:依法可以将合同项下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且乙方应就分包项目向甲方负责,并与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向甲方承担连带责任。
2.11 不可抗力
2.11.1如果任何一方遭遇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不可抗力所影响的时间;
2.11.2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2.11.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有变更必要的,双方当事人应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变更合同;
2.11.4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在不可抗力发生后,应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当事人,并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送达对方当事人。
2.12 税费
与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相关规定缴纳。
2.13 乙方破产
如果乙方破产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甲方可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且不给予乙方任何补偿和赔偿,但合同的终止不损害或不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等的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
2.14 合同中止、终止
2.14.1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2.14.2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当事人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2.15 检验和验收
2.15.1乙方按照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定期提交服务报告,甲方按照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进行定期验收;
2.15.2合同期满或者履行完毕后,甲方有权组织(包括依法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对乙方履约的验收,即:按照合同约定的标准,组织对乙方履约情况的验收,并出具验收书;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项目,验收时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并出具意见,验收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告;
2.15.3检验和验收标准、程序等具体内容以及前述验收书的效力详见合同专用条款。
2.16 合同使用的文字和适用的法律
2.16.1合同使用汉语书就、变更和解释;
2.16.2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17 履约保证金
2.17.1采购文件要求乙方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乙方应按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方式,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
2.17.2履约保证金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期间内不予退还或者应完全有效,前述约定期间届满之日起 / 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将履约保证金退还乙方,甲方逾期退还履约保证金应承担违约责任。
2.17.3如果乙方不履行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全面履行义务,那么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或赔偿,同时不影响甲方要求乙方承担合同约定的超过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的权利。
2.18 合同份数
合同份数按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部分 合同专用条款
本部分是对前两部分的补充和修改,如果前两部分和本部分的约定不一致,应以本部分的约定为准。本部分的条款号应与前两部分的条款号保持对应;与前两部分无对应关系的内容可另行编制条款号。
条款号 | 约定内容 |
2.5 | 付款方式:经招标人验收合格并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后一次性付清合同价款。 |
2.11.3 | 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有变更必要的,双方当事人应在不可抗力发生的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变更合同 |
2.11.4 | 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在不可抗力发生后,应在不可抗力发生的1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当事人,并在1个工作日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送达对方当事人 |
2.15 | 2.15.1乙方按照约定期提交服务报告,甲方按照在收到报告后,结合考核情况验收予以支付服务费用; 2.15.3检验和验收标准、程序等具体内容以及前述验收书的效力:验收书的内容以检验和验收标准、程序结合项目具体内容出具,以验收书作为结算依据 |
2.18 | 合同一式捌份,甲乙双方各执四份。 |
| (签订合同时可补充) |
| |
| |
| |
| |
| |
| |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正本/副本
(项目名称)
投 标 文 件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目 录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其有效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其有效身份证);(格式见附件)
(2)投标人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合一证书);
(3)企业资质证书;
(4)诚信投标承诺书;(格式见附件)
(5)服务承诺:是否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书面说明和服务承诺书;(格式见附件)
(6)投标函(格式见附件);
(7)分项报价清单(格式见附件);
(8)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如有)。
附件1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_
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 (签章)
年 月 日
2.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 “ ”(项目名称、编号)投标文件,全权处理与该项目投标、评审答疑、签订合同以及与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事务,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授权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
投标人: (签章)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 (签章)
联系方式: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联系方式:
***
附件2
诚信投标承诺书
本人以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身份郑重承诺:
一、将遵循公开、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自愿参加 (项目名称) 项目的投标,所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有效、合法的;
二、不出借、转让资质证书,不让他人挂靠投标,不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三、不与其他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损害招标人的合法权益;
四、不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
五、 没有下列情形:1、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2、我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前两年有行贿犯罪行为的;3、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且未被移除的;4、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5、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披露仍在公示期的严重失信行为的;6、被滁州市县两级各行业主管部门及公管部门取消在一定期限内的投标资格且在取消期限内的;7、被滁州市县两级公管部门记入不良行为记录或者信用信息记录,且在披露期内的;8、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主管部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或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被县级及以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投标资格且在限制期限内的。(若招标文件对投标人所属分公司、办事处等分支机构有上述1-8项信誉要求,在此一并承诺我公司所属分公司、办事处等分支机构没有上述1-8项情形)
六、严格遵守开标现场纪律,服从监管人员管理;
七、保证中标后不转包,若有分包征得招标人同意;
八、保证中标之后,按照投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后续服务;
九、保证企业及所属相关人员在本次投标中无行贿等犯罪行为;
十、如在投标过程和公示期间发生投诉行为,保证按照相关规定要求进行。投诉内容符合要求,投诉材料加盖企业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签字,并附有关身份证明复印件。不恶意投诉,对本公司提供的投诉线索的真实性负责,否则愿接受有关部门的处罚。
以上内容我已仔细阅读,本公司若有违反承诺内容的行为,自愿接受取消投标或者中标资格、记入不良行为记录等有关处理,愿意承担法律责任,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开户银行: 基本账户:
投标单位(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3:
服务承诺书
致: (招标人):
本承诺声明: (投标人名称)对本招标文件的相关要求完全响应。若有幸中标将严格按照以上承诺进行服务。
特此声明。
投标人名称: (签章)
法定代表人: (签章)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4
投 标 函
致: (招标人)
1.我们决定参加贵单位组织的“ (项目名称) (编号: )”的采购。我方授权 (姓名和职务)代表我方 (投标人的名称)全权处理本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宜。
2.我方愿意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招标人提供“ (项目编号)”项目的货物与服务,报价为(大写): ,(小写): ,服务期: ;签订合同后按招标人要求完成本项目所有工作。
3.一旦我方成为合同签字人,我方将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4.若我方中标,愿意为本项目提交的纸质投标文件一式三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贰份。
5.我方愿意提供可能另外要求的、与采购投标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是真实的、准确的。
6、投标有效期为 90 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7、我单位提供如下通讯地址: 电子邮箱(地址),确认本项目相关法律文书均通过提供的以上地址送达,相关文书只要发送至以上电子邮箱(地址)即视为送达,投标人愿意承担一切法律后果。
8、 (其他补充说明)。
投标人名称: (签章)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 (签章)联系人:
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手机号码: 传真: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5
分项报价清单
序号 | 名称 | 数量 | 服务要求 | 单价 (元/人) | 合价 (元) | 备注 |
1 | 车道系统升级实施 | 2站 | 升级范围包括来六高速来安北站、施官站共2个收费站,含ETC车道、E/MTC混合车道、自助发卡车道、自助缴费车道、手持机系统、便携机系统的实施。 升级调整以下功能: 1.调整ETC/MTC混合车道系统针对现金、移动支付交易默认不打印发票,支付成功后,发送抬杆指令等待车辆驶离。 2.车道工班表新增其它交易电子发票数量、其它交易电子发票金额,用于记录本工班下非ETC介质通行的其它交易车辆现在未打印纸质发票的车辆相关数据。调整出口流水现有是否已打印票据字段,针对非ETC介质通行的其它交易车辆现在未打印纸质发票的车辆,做标记。 | | | |
2 | 站级收费管理系统升级实施 | 2站 | 升级站级收费管理平台,调整交班时的电子发票数据验证流程。新增开票二维码生成功能。 | | | |
3 | 传输系统升级实施 | 2站 | 升级传输系统,包括车道到站传输系统、站省数据传输,支持纸改电相关数据的传输。 | | | |
4 | 切换保障及培训 | 2站 | 在切换前、切换中和切换后做好技术保障和数据核查工作,确保顺利切换。系统操作培训,提供培训资料(电子版)。 | | | |
| | | | | | |
投标总报价:(元) | |
注:1.所有投标只能选择一种方案,单价和合价的报价只能是唯一。(如有缺项,否则视同包含在其他项目。)
2.报价包含但不限于完成采购内容及服务要求所需的全部费用、后期服务以及国家对成交单位征收的各种税费等所有一切费用,采购人将不再支付任何费用。合同期内,单价报价不作任何调整。
3.采购清单数量为预估数量,实际采购数量按实结算。
投标人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第八章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对本招标文件的确认
我单位对 来六高速公路联网收费系统‘纸改电’升级实施项目 招标文件进行确认。 招标人:安徽来六高速公路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单位盖章) 2024年11月 |
招标代理机构:滁州市城投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经办人:*** 电话:0550-3519512、18255055896 (单位盖章) 2024年11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