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宁国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宁经开区交易国告字[2024]11号

所属地区:安徽宣城市 发布日期:2024-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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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安徽 宣城市 采购单位 宁国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招标代理机构 项目名称 宁国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宁经开区交易国告字[2024]11号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宁国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宁经开区交易国告字[2024]11号
宁经开区交易国告字[2024]11号
经宁国市人民政府批准,宁国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挂牌出让3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其中NGJKQ2024-28号地块不动产单元代码为:341881022005GB00034W00000000;NGJKQ2024-29号地块不动产单元代码为:341881022011GB00149W00000000;NGJKQ2024-30号地块不动产单元代码为:341881022010GB00031W00000000。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要求:
宗地
编号
土地
位置
土地面积
土地
用途
规划指标要求
出让
年限(年)
起始价
(元/平方米)
竞买
保证金
(万元)
平方米

容积率
建筑
密度
绿地率
 投资
强度
(万元/亩)
NGJKQ
2024-28
港口园区
柏枧路南侧
12252
18.4
工业
用地
≥0.6
≥30%
≤30%
≥300
50
450
276
NGJKQ
2024-29
港口园区
海螺路南侧
14108
21.2
工业
用地
≥1.4
≥40%
≤10%
≥300
50
375
265
NGJKQ
2024-30
港口园区
太平路南侧
25246
37.9
公用设施用地
≤0.5
≤30%
≥30%
-
50
375
473

其他需要说明的宗地情况:
1、上述宗地为“标准地”出让,符合《宁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港口生态产业园)“标准地”改革试点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宁政办秘〔2020〕93号)要求。上述宗地主要指标如下所示:NGJKQ2024-28号地块固定资产投资强度≥300万元/亩,亩均税收≥20万元/亩;NGJKQ2024-29号地块固定资产投资强度≥300万元/亩,亩均税收≥20万元/亩。上述宗地能耗标准:低于0.71吨标煤/万元增加值。环保要求应符合建设项目准入环境标准,其他相关投建经营要求详见《“标准地”项目投资建设协议》。
2、上述地块为“标准地”出让,请竞买人详细阅读出让文本及附件材料。
3、竞得人须在土地成交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在《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内付清全部土地出让金。
4、土地开发程度:地块范围内房屋及建、构筑物拆至室内地坪,其余维持自然现状。出让范围内杆(高压)管线及地下管网由受让人自行处置。供地条件应达到“七通一平”。即项目开工前,道路、排水、排污、主供水管道、公共输电线路、通信、宽带通达项目用地围墙外围20米以内。
5、土地交付:上述地块在签订出让合同后90日内,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向竞得人交付土地,以土地征收征迁完成和地上构筑物、建筑物拆除现状交地,交地事宜由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负责。
6、动工及竣工时间:NGJKQ2024-28号和NGJKQ2024-29号地块竞得人须在土地交付之日起六个月内开工建设,开工建设之日起两年内完成项目施工建设,并申请竣工验收;NGJKQ2024-30号地块无需开工建设。
7、日照间距、安全距离、消防通道、与周边已建建筑物的退让距离等按照国家建筑技术规范要求执行。
8、竞得人按约定付清全部土地出让金后,按规定向宁国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手续,交纳土地契税等相关费用,办理《不动产权证书》。
9、地上建设用地控制指标应当符合皖政〔2013〕58号通知(关于印发《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强化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和皖国土资[2012]92号通知规定(关于印发《安徽省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的通知。)。
10、非生产性用地必须控制在5%以内。
二、竞买人条件及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法律另有规定者除外),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竞得土地后,拟成立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应在申请书中明确新公司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详见出让文件)。
三、出让文件的取得及竞买申请:
本次挂牌出让地块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4年12月5日8时00分至2024年12月16日15时00分时,到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规划建设局获取挂牌出让文件,向我局提出书面申请,并同时按要求在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jy.xuancheng.gov.cn)在线提出竞买申请,经审核后,方可取得竞买资格。竞买申请及竞买保证金到账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16日15时00分时(保证金进账时间以银行进账单时间为准)。
四、出让方式: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采取挂牌方式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五、挂牌出让时间和地点:
挂牌出让时间:2024年12月5日8时00分至2024年12月18日15时00分时(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挂牌出让地点: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规划建设局313室 
揭牌地点:宁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市民之家六楼622室)
六、其他事项
1、提交竞买申请前,竞买申请人应对出让宗地进行实地踏勘,全面了解出让文件和宗地现状;对出让文件和宗地现状有疑问的,应在竞买申请前书面提出。
2、竞买申请人一旦提出竞买申请,即视为对出让文件内容清楚并自愿受其约束,对宗地现状无异议。竞买申请人竞得出让宗地后,不得以对该宗地的出让文件和现状异议对成交结果及所签署的相关文件提出抗辩。
3、土地竞得人需在成交确认书规定的期限内签订出让合同,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缴清土地出让价款。逾期不能签订成交确认书的,视为违约,出让方将取消竞得资格,土地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签订出让合同后,逾期未缴清土地出让价款的,按照出让合同约定追究违约责任。
4、所有工业项目竞得人须在土地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与相关辖区政府(管委会)签订《工业项目用地投入产出监管合同示范文本(试行)》。
5、上述地块为“标准地”出让,其中NGJKQ2024-30号地块带有地面资产,竞得人需另行向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交纳地面资产3073.2783万元。房屋质量安全出让人不负责,由竞得人负责委托有资质机构进行房屋质量检测,并按照遗留问题办理不动产权证。对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收储后资产拍卖时,购买方需要开具增值税发票的,涉及开具发票交易产生税收扣除地方财力部分,由买受人承担。
七、报名与竞买保证金账户:
1、 上述地块采用网上报名,申请人先注册成网员(国土竞买人身份),然后提出竞买申请,所需资料均以扫描件方式在线完成。待竞买申请审核通过后,系统将会自动生成竞买资格确认书,请竞买人自行打印。网上交易系统务必使用IE7、IE8、IE9、IE11浏览器登录、操作,否则可能导致异常。如有疑问,可致电0563-2616639或0563-2616620进行咨询。网上报名具体步骤为:登录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jy.xuancheng.gov.cn)-国土资源版块-选择需参与竞争的项目-点击项目最下方-完成网员注册(填写基本信息并上传扫描件)并提交备案-系统自动审核-审核通过后重新登录账号(或刷新当前电脑页面)-选择需参与竞买的项目-上传竞买申请资料-竞买申请审核通过后打印竞买资格确认书。
2、竞买人须于拍卖(挂牌)会30分钟前凭在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jy.xuancheng.gov.cn )自行打印的竞买资格确认书到宁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市民之家六楼622室)现场办理竞买登记手续、领取号牌并在指定位置就座。
3、竞买保证金账户
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非税收入
徽商银行宁国支行    帐号:2610201021000013950
八、联系地址: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规划建设局开发利用科
联系电话:0563-4189627      联系人:许先生  
宁国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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