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结果】宿州市公安局埇桥分局办公技术用房大楼服务采购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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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安徽 宿州市 | 采购单位 | 宿州市公安局埇桥分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中昕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宿州市公安局埇桥分局办公技术用房大楼服务采购项目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中标信息
中标单位 | 安徽邦和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中标金额 | *** |
联系方式 | *** |
宿州市公安局埇桥分局办公技术用房大楼服务采购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ZXGJ-2024-026
二、项目名称:宿州市公安局埇桥分局办公技术用房大楼服务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邦和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聚云路138号白天鹅国际商务中心办公702室
中标(成交)金额:***.29 元
评审得分:97.80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执行代理合同约定。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中昕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宿州市埇桥区吾悦华府,联系方式:***。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提出投诉。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宿州市公安局埇桥分局
地 址:宿州市埇桥区凤凰大道和宿州大道交叉口向南300米
联系方式: 张警官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中昕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宿州市埇桥区吾悦华府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一、项目编号:ZXGJ-2024-026
二、项目名称:宿州市公安局埇桥分局办公技术用房大楼服务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邦和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聚云路138号白天鹅国际商务中心办公702室
中标(成交)金额:***.29 元
评审得分:97.80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宿州市公安局埇桥分局办公技术用房大楼服务采购项目 服务范围:宿州市公安局埇桥分局办公技术用房大楼,满足采购人及磋商文件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满足采购人及磋商文件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服务期为一年,采用“1+1+1”签订模式(合同一年一签),每年服务期末,采购人对中标服务单位进行考核,考核合格可续签合同,如考核不合格,采购人有权取消中标单位服务资格。 服务标准:满足采购人和磋商文件服务标准。 |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执行代理合同约定。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中昕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宿州市埇桥区吾悦华府,联系方式:***。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提出投诉。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宿州市公安局埇桥分局
地 址:宿州市埇桥区凤凰大道和宿州大道交叉口向南300米
联系方式: 张警官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中昕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宿州市埇桥区吾悦华府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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