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结果】卢村乡甘溪村文物单位风貌提升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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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安徽 宣城市 | 采购单位 | 广德市卢村乡人民政府 |
招标代理机构 | 安徽盛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卢村乡甘溪村文物单位风貌提升项目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中标信息
中标单位 | 宣城中元古建园林工程有限公司 | 中标金额 | *** |
联系方式 | *** |
卢村乡甘溪村文物单位风貌提升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GDS-CG-CS-2024641
二、项目名称:卢村乡甘溪村文物单位风貌提升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宣城中元古建园林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宣城市绩溪县华阳镇吴家山48号
成交金额:人民币伍拾伍万捌仟元整(***.00元)
评审报价:人民币伍拾伍万捌仟元整(***.00元)
评审总得分:98.33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五、评审专家名单:刘梦辉、宋庆新、王彩梅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中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代理费用的收取标准和方式;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人民币壹万壹仟肆佰陆拾元整(1146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材料递交地址:广德市卢村乡、广德市财富公馆A座15楼1501室,联系电话:*** ***、*** ***。也可在宣城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提出质疑(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详见服务指南-政府采购在线质疑操作手册)。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不满意,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广德市财政局提出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广德市卢村乡人民政府
地 址:广德市卢村乡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盛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广德市财富公馆A座15楼1501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十、附件:
竞争性磋商文件:竞争性磋商公告.pdf
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pdf
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一、项目编号:GDS-CG-CS-2024641
二、项目名称:卢村乡甘溪村文物单位风貌提升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宣城中元古建园林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宣城市绩溪县华阳镇吴家山48号
成交金额:人民币伍拾伍万捌仟元整(***.00元)
评审报价:人民币伍拾伍万捌仟元整(***.00元)
评审总得分:98.33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
名称:卢村乡甘溪村文物单位风貌提升 施工范围:建筑本体及其室内外排水系统。项目内容有:基础地面、柱网梁架、屋顶瓦面、墙体墙面、装修装饰、室内外排水系统等。 施工工期:自开工之日起80个日历天内完成全部项目内容并经采购人验收通过。 项目经理:吕佳 执业证书信息: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编号:皖234212103627;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证书编号:皖建安B(2021)0290804。 |
五、评审专家名单:刘梦辉、宋庆新、王彩梅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中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代理费用的收取标准和方式;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人民币壹万壹仟肆佰陆拾元整(1146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材料递交地址:广德市卢村乡、广德市财富公馆A座15楼1501室,联系电话:*** ***、*** ***。也可在宣城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提出质疑(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详见服务指南-政府采购在线质疑操作手册)。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不满意,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广德市财政局提出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广德市卢村乡人民政府
地 址:广德市卢村乡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盛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广德市财富公馆A座15楼1501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十、附件:
竞争性磋商文件:竞争性磋商公告.pdf
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pdf
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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