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结果】2024年埇桥区高标准农田建设监理项目2标段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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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安徽 宿州市 | 采购单位 | 宿州市埇桥区农业农村局 |
| 招标代理机构 | 苏世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2024年埇桥区高标准农田建设监理项目2标段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中标信息
| 中标单位 | 安徽省大禹水利工程科技有限公司 | 中标金额 | *** |
| 联系方式 | *** |
| 2024年埇桥区高标准农田建设监理项目2标段中标候选人公示 | |||||
| 招标项目名称 | 2024年埇桥区高标准农田建设监理项目2标段 | ||||
| 招标项目编号 | EP-YQGC2024052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 招标人 | 名称 | 宿州市埇桥区农业农村局 | |||
| 地址 | 宿州义乌商贸城展三馆西3楼 | ||||
| 联系人及电话 | *** *** | ||||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 | 苏世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 |||
| 地址 | 宿州市埇桥区安厦时代广场C栋2401室 | ||||
| 联系人及电话 | *** *** | ||||
|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人 | |||||
| 排序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
| 单位名称 | 安徽省大禹水利工程科技有限公司 | 安徽嘉开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淮北兴业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 地址 | 安徽省蚌埠市治淮路 771 号 | 安徽省合肥市肥西县上派镇中派路奥林花园 3-204 | 淮北市相山区相山路西亚太广场1幢2162号 |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 | 水利工程施工监理甲级 | 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 | 水利工程施工监理甲级 | ||
| 投标报价(元) | ***.00 | ***.00 | ***.00 | ||
| 工期(日历天) | 自招标人发出开始监理通知至项目缺陷责任期结束止,预计共 16 个月,其中缺陷责任期12 个月 | 自招标人发出开始监理通知至项目缺陷责任期结束止,预计共 16 个月,其中缺陷责任期12 个月 | 自招标人发出开始监理通知至项目缺陷责任期结束止,预计共 16 个月,其中缺陷责任期12 个月 | ||
| 质量标准 | 合格 | 合格 | 合格 | ||
| 经评标委员会认定的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业绩 | 1、北运河甘棠船闸建设工程;2、亳州市引江济淮古井镇供水工程监理、质量检测及移民安置监督评估 I 标段——亳州市引江济淮古井镇供水工程监理;3、引江济淮菜子湖影响处理工程(枞阳县)二期工程监理标;4、宿州市埇桥区 2022 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监理 | 1、2023 年东至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监理;2、2022 年青阳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监理标; | 1、皖北地区喝引调水工程临泉县农村水厂管网改造提升第一批项目及临泉县2022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涵闸工程监理;2、长丰县朱巷镇羊荒村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监理 | ||
| 项目经理 | 姓名 | 何珺儒 | 朱仁珍 | 王勇 | |
| 证书名称 | 注册监理工程师 | 注册监理工程师 | 注册监理工程师 | ||
| 证书编号 | 2210036801 | 2210026417 | 2210010707 | ||
| 综合评估得分 | 78.53 | 78.03 | 78 | ||
| 被否决投标人名称及原因 | 见评标情况一览表附件 | ||||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 其他内容 | / | ||||
| 公示时间 | 2024年11月22日至2024年11月25日 | ||||
| 招标代理费 | (27000元) | ||||
| 提出异议的方式和渠道 | 1.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并在工作时间内(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具体联系方式见该表上述地址。 2.也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需要电子签章,网址http://ggzyjy.ahsz.gov.cn:8111/TPBidder/memberLogin;进入系统后选择项目,点击“异议”菜单提交异议材料。 | ||||
| 异议注意事项 | 异议材料应包含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7)异议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为其他组织或个人的,异议材料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8)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规定的期限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出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的; (2)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未在公示期间提出异议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
| 提出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 投诉应遵照相关法律及《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投诉信访处理办法》(宿公管委[2022]2号)等文件,投诉人可以通过书面或者电子交易系统线上投诉。 | ||||
| 投诉受理单位 | 宿州市埇桥区农业农村局 | ||||
| 单位地址 | 宿州市埇桥区义乌商贸城3楼 | ||||
| 联系人/联系电话 | 农田建管股0557-396807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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