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结果】国能安庆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安庆电厂三期2×1000MW机组工程脱硫及脱硫废水EPC总承包项目框架采购钢材中标候选人公示

所属地区:安徽安庆市 发布日期:2025-01-04

【招标结果】国能安庆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安庆电厂三期2×1000MW机组工程脱硫及脱硫废水EPC总承包项目框架采购钢材中标候选人公示: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安徽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安徽 安庆市 采购单位 国能龙源环保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国能龙源蓝天节能技术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国能龙源环保有限公司国能安庆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安庆电厂三期2×1000MW机组工程脱硫及脱硫废水EPC总承包项目框架采购钢材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中标信息

中标单位 南京岱泽贸易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 ***
联系方式 ***
国能龙源环保有限公司
国能安庆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安庆电厂三期2×1000MW机组工程脱硫及脱硫废水EPC总承包项目框架采购钢材
中标候选人的公示
国能龙源环保有限公司国能安庆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安庆电厂三期2×1000MW机组工程脱硫及脱硫废水EPC总承包项目框架采购钢材评标工作已结束,现按照相关规定将采购结果公示如下:
一、公示项目:国能龙源环保有限公司国能安庆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安庆电厂三期2×1000MW机组工程脱硫及脱硫废水EPC总承包项目框架采购钢材
二、公示时间:2025-01-03~2025-01-06
三、招标人:国能龙源环保有限公司
四、招标代理机构:国能龙源蓝天节能技术有限公司
五、评标结果:
载明内容第一中标候选人
第二中标候选人
公司名称
南京岱泽贸易有限公司
济南金宏通钢管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人民币元)
***.000000007545717.30000000
质量(如有)
满足招标要求
满足招标要求
工期(交货期)
满足招标要求
满足招标要求
资格能力条件
满足招标要求满足招标要求
业绩
1.业绩名称:陕西龙华脱硫除尘项目 签订时间:2022年11月23日 买方:国能龙源环保南京有限公司
2.业绩名称:通辽脱硫改造项目 签订时间:2021年10月9日 买方:国能龙源环保南京有限公司
3.业绩名称:2022年第一批光伏项目 签订时间:2021年4月28日 买方:国能龙源环保南京有限公司
4.业绩名称:国能清远电厂二期2*1000MW扩建工程项目 签订时间:2024年6月1日 买方:国能龙源环保有限公司
5.业绩名称:池州脱硫 签订时间:2024年2月21日 买方:国能龙源环保南京有限公司
6.业绩名称:浙江区域脱硫脱硝项目 签订时间:2023年12月15日 买方:国能龙源环保有限公司
7.业绩名称:河曲烟气脱硫工程 签订时间:2023年3月6日 买方:上海洁懋环境科技工程有限公司
8.业绩名称:河曲烟气脱硫工程 签订时间:2023年7月 买方:上海洁懋环境科技工程有限公司
9.业绩名称:河曲烟气脱硫工程 签订时间:2023年7月3日 买方:上海洁懋环境科技工程有限公司
10.业绩名称:烟台项目 签订时间2023年4月26日 买方:国能龙源(烟台)换热设备有限公司
1.业绩名称:通用物资合同订时间:2021.08.25、买方:惠生工程(中国)有限公司
2.业绩名称:国能山东能源环境有限公司曲阜分公司催化剂包装箱框架、签订时间:2022.08.19、买方:国能(山东)能源环境有限公司曲阜分公司、
3.业绩名称:钢筋型钢钢板采购合同、签订时间:2021.12.28、买方:中国化学工程第十四建设有限公司、
4.业绩名称:新疆其亚采购合同、签订时间:2023.08.18、买方: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5.业绩名称:工矿产品合同、签订时间:2023.08.23、买方:无锡市华友特钢有限公司、
6.业绩名称:山东区域脱硫脱硝项目钢材框架采购、签订时间2023.5.25、买方:国能龙源环保有限公司、
7.业绩名称:烟台龙源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2024年钢材框架(南方标段)、签订时间:2023.07.03、买方:烟台龙源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证书名称/编号(如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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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评标情况:
评标委员会共 7名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七、异议接收方式:
单位(部门):国能龙源蓝天节能技术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接收邮箱:p0017719@ceic.com
八、异议提出说明:
1.提出异议的实名主体应是该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
2.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提出;
3.异议应以电子邮件(盖章原件扫描)实名制提供,并应包含以下内容:
1)异议人真实姓名、单位名称、详细地址、联系电话等;
2)被异议项目的招标编号、分包编号、项目经理姓名、项目经理单位等;
3)异议应有明确的具体事项,必须提供具有支撑意义的证据及证明材料;
4.如不按上述规定提出异议,视为无效异议,不予受理。
九、为规范招投标环境,维护正常招投标秩序,根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国家能源投资集团供应商失信行为管理的相关规定,投标人存在以下行为属于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以非正常渠道干扰正常采购的失信行为,将给予“取消资格”处置,期限为1-3年:
1) 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
2) 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3) 恶意诽谤,诬告或陷害竞争对手
4) 投诉前没有提出异议,或者对未处理完毕的异议提交投诉
5) 多渠道异议、举报、投诉、上访的。
招标代理机构:国能龙源蓝天节能技术有限公司
2025-0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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