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宿州学院教育园区校区第一、第三食堂餐饮服务委托经营服务-2标段,宿州学院教育园区校区第一、第三食堂餐饮服务委托经营服务-3标段,宿州学院教育园区校区第一、第三食堂餐饮服务委托经营服务-1标段答疑公告

所属地区:安徽宿州市 发布日期:2025-01-08

【招标公告】宿州学院教育园区校区第一、第三食堂餐饮服务委托经营服务-2标段,宿州学院教育园区校区第一、第三食堂餐饮服务委托经营服务-3标段,宿州学院教育园区校区第一、第三食堂餐饮服务委托经营服务-1标段答疑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安徽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安徽 宿州市 采购单位 宿州学院
招标代理机构 项目名称 宿州学院教育园区校区第一、第三食堂餐饮服务委托经营服务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宿州学院教育园区校区第一、第三食堂餐饮服务委托经营服务
原项目编号: 2024HEARZ00934
原公告日期: 2024年12月31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宿州学院教育园区校区第一、第三食堂餐饮服务委托经营服务项目答疑公告1



“宿州学院教育园区校区第一、第三食堂餐饮服务委托经营服务”(项目编号:2024HEARZ00934)答疑公告如下:

1、关于招标文件评审标准“荣誉奖项”第1项所经营的学校食堂荣誉的疑问。

答:《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废止86件文件的公告》(2020年第58号)废止了《关于实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国食药监食【2012】5号),但并未终止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的评定工作。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指出“推动餐饮服务量化分级评定改革。指导相关行业协会开展餐饮服务量化分级评定工作,进一步突出量化分级评定行业引领、消费引导、社会共治方面的作用。”此后,全国各地仍有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评定。本条评审标准旨在强调招标人需要的是在食品安全方面获得认可的企业,鉴于国家推动餐饮服务量化分级评定改革,现已认可相关行业协会在食品安全方面的指导作用,综上,将此条修改为:1.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荣誉获得时间为准】,投标人所经营的学校食堂在政府部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中被评定为A级【或优秀单位(等级)或“放心食堂”】或获得政府部门【或在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协会(学会)】颁发的“食品安全优秀单位”或“放心食堂”等食品安全类荣誉奖项的,每个食堂得2分,最高得8分。

2、关于招标文件评审标准“派驻团队情况”中协会(学会)查询截图的疑问。

答:针对评审标准中的“食品安全类人员证书”,如为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协(学)会颁发,则需同时提供该协会(学会)在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网站查询截图。

3、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变更为:2025年01月23日10时00分。

4、开标地点不变。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5年01月07日
附件:堂委-答疑公告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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