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结果】当涂经济开发区智农创谷标准化厂房建设工程(EPC总承包)定标候选人公示
所属地区:安徽马鞍山市
发布日期:2025-01-08
【招标结果】当涂经济开发区智农创谷标准化厂房建设工程(EPC总承包)定标候选人公示: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安徽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安徽 马鞍山市 |
采购单位 |
安徽三塔城市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马鞍山市兴马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当涂经济开发区智农创谷标准化厂房建设工程(EPC总承包)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中标信息
中标单位 |
中国十七冶集团有限公司,中机第一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中标金额 |
*** |
联系方式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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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当涂经济开发区智农创谷标准化厂房建设工程(EPC总承包) |
项目编号 | 皖E0-18-2024-0586001 |
标段名称 | 当涂经济开发区智农创谷标准化厂房建设工程(EPC总承包) |
标段编号 | 皖E0-18-2024-0586001-1 |
招标人 | 安徽三塔城市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项目统一代码 | 2405-340521-04-01-808180 |
最高限价 | ***.00元 |
代理机构 | 马鞍山市兴马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地址和联 系方式 | 马鞍山市雨山区印山东路2009号(印山东路与湖东中路交叉口)汇通大厦附楼五楼******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分法 |
开标时间 | 2025/1/2 9:00:00 | 计划工期 | 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 设计,并配合招标人完成施工图审 查工作;施工图审查完成后200日 历天内完成施工及采购安装。合计 总工期230日历天。(图纸审查工 期不在上述工期内) |
被否决的投标人名 称 | 详见附件 | 被否决的依据和原因 | 详见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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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人:鄂1422017201830664 设计部分项目负责 人:20224201840 |
技术负责人 |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 中无技术负责人要求 | 质量标准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
项目负责人获奖 |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项目负责人获奖要求:无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无 |
技术负责人获奖 |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技术负责人获奖要求:无 |
技术负责人业绩 |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技术负责人业绩要求:无 |
企业获奖 |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企业获奖要求:无 |
企业业绩 |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企业业绩要求:无 |
定标候选人 | 名称 | 联合体牵头人:中国十七冶集团有限公司 联合体成员:中机第一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 力 | 设计资质: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 设计甲级资质 施工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 质 | 投标工期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
地址 | 联合体牵头人:马鞍山市花山区天宝路588号 联合体成员: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繁华大道12550号 |
投标价(元)/费率(%) | ***.24 |
项目负责人 |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施工部分项目负责人:*** 设计部分项目负责人:申男 | 资格证书名称 及编号 |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建筑工程专业 一级注册建造师 施工部分项目负责人:建筑工程专业 一级注册建造师 设计部分项目负责人:一级注册建筑 师 |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皖1342019202002529 施工部分项目负责 人:皖1342019202002529 设计部分项目负责 人:20213400924 |
技术负责人 |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 中无技术负责人要求 | 质量标准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
项目负责人获奖 |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项目负责人获奖要求: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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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业绩 |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无 |
技术负责人获奖 |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技术负责人获奖要求:无 |
技术负责人业绩 |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技术负责人业绩要求:无 |
企业获奖 |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企业获奖要求:无 |
企业业绩 |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企业业绩要求:无 |
定标候选人 | 名称 | 联合体牵头人:中煤第三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联合体成员:合肥工业大学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 |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 力 | 设计资质: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 设计甲级资质 施工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 质 | 投标工期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
地址 | 联合体牵头人:安徽省宿州市汴河西路215号 联合体成员: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花园大道369号 |
投标价(元)/费率(%) | 412535053.48 |
项目负责人 |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陈小虎 施工部分项目负责人:陈小虎 设计部分项目负责人:光明 | 资格证书名称 及编号 |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建筑工程专业 一级注册建造师 施工部分项目负责人:建筑工程专业 一级注册建造师 设计部分项目负责人:一级注册建筑 师 |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皖1342018201900952 施工部分项目负责 人:皖1342018201900952 设计部分项目负责人:20153400638 |
技术负责人 |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 中无技术负责人要求 | 质量标准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
项目负责人获奖 |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项目负责人获奖要求:无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无 |
技术负责人获奖 |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技术负责人获奖要求:无 |
技术负责人业绩 |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技术负责人业绩要求:无 |
企业获奖 |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企业获奖要求:无 |
企业业绩 |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企业业绩要求:无 |
公示时间 |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如公示第三日为双休日或节假日,则顺延至双休日或节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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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异议和投诉的 渠道和方式 | 1、若投标人对公示中的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提出,提出方式(线上或线下)见招标文件(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蒋超;0555-5200310)。 如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应在工作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双休日、节假日休息)向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 2、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向当涂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提出投诉(提出方 式见招标文件)。联系电话:0555-6797976。 3、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 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实名提出,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如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异议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授权委托书原件)签字并 加盖公章。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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