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滁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处关于滁州市直机关社会化车辆定点租赁项目开放式框架协议的征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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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安徽 滁州市 | 采购单位 | 滁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处 |
| 招标代理机构 | 滁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 项目名称 | 滁州市直机关社会化车辆定点租赁项目开放式框架协议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一、征集人信息
征集人名称:滁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处
征集人地址:安徽省滁州市南谯区滁州市政务中心南一楼
征集人的联系方式:***(***)
二、采购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滁州市直机关社会化车辆定点租赁项目开放式框架协议
项目编号:KJXY202501080338
标项信息: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及其审查方法和标准
四、框架协议的期限:
五、订立开放式框架协议的邀请:
六、供应商提交加入框架协议申请的方式、地点,以及对申请文件的要求:
七、适用框架协议的采购人范围:
八、协议方的权利和义务:
九、入围供应商清退和补充规则:
十、采购合同文本:
框架协议合同模板-基础版
十一、付费标准、费用结算方式:
十二、入围产品升级换代规则:
十三、用户反馈和评价机制:
十四、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十五、申请须知:
附件:
提交申请地址:开放式框架协议报名入口
征集人名称:滁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处
征集人地址:安徽省滁州市南谯区滁州市政务中心南一楼
征集人的联系方式:***(***)
二、采购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滁州市直机关社会化车辆定点租赁项目开放式框架协议
项目编号:KJXY202501080338
标项信息:
| 标项编号和名称 | 最高限制单价 | 采购人范围 |
| 1-滁州市直机关社会化车辆定点租赁项目开放式框架协议 | 优惠率 ≤ 99% | 联动区划下所有采购单位 |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及其审查方法和标准
| 序号 | 供应商要求类型 | 供应商要求内容 |
| 1 | 基本要求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本人有效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 |
| 2 | 基本要求 | 符合本次征集要求不得超过最高限制费率 |
| 3 | 基本要求 | 符合项目采购需求中项目要求及服务要求 |
| 4 | 基本要求 |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 5 | 基本要求 | 诚信投标承诺书 |
| 6 | 基本要求 | 服务承诺书 |
四、框架协议的期限:
| 2025年03月01日-2027年02月28日 |
五、订立开放式框架协议的邀请:
| 详见征集项目的详细说明和要求 |
六、供应商提交加入框架协议申请的方式、地点,以及对申请文件的要求:
| 采购开始时间2025年01月14日,框架协议的期限2025年3月1日-2027年2月28日 |
七、适用框架协议的采购人范围:
| 本项目采购人是指滁州市市直各党政机关单位(市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以及工、青、妇等人民团体、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市委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公益二类事业单位等)。 |
八、协议方的权利和义务:
| 详见征集项目的详细说明和要求 |
九、入围供应商清退和补充规则:
| 一、入围供应商的清退机制 供应商不得出现以下情况,如有发生,予以清退。 (1)违反工作纪律要求;无故不服从招标人安排的任务 (2)将征集人委托的工作转包或分包给其他单位或个人; (3)供应商及其人员工作出现重大过失,或有恶意串通修改车辆信息等弄虚作假行为,牟取非法利益,给国家造成损失或给工作造成恶劣影响的; (4)考核期内多次出现未及时出车、车辆安排不满足要求、车辆故障影响使用、驾驶员技术问题造成事故等; (5)多次出现响应时间不及时、到场时间不及时导致无法开展工作的; (6)未在规定期限内提供服务; (7)供应商响应文件中所报材料与实际情况不符,征集人有权单方面解除与供应商的所有委托业务。触犯法律的,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8)征集人依据征集文件约定的考核办法等对供应商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予以清退。 (9)征集人在工作期间,出现行贿、受贿行为,对公司法人、公司追究法律责任。 二、入围供应商的补充规则 1.征集公告发布后至框架协议期满前,供应商可以按照征集公告要求,随时提交加入框架协议的申请。 2.征集人在收到供应商申请后7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将审核通过结果发布入围结果公告。供应商在递交申请文件后,须拨打0550-3519598(***)或0550-3802812进行确认。 3.本轮征集活动及后续供应商申请加入本框架协议的,均由滁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处或滁州市政府采购中心作为征集人(代理机构)接收申请并组织审查。 |
十、采购合同文本:
框架协议合同模板-基础版
十一、付费标准、费用结算方式:
| 详见征集项目的详细说明和要求 |
十二、入围产品升级换代规则:
| 无 |
十三、用户反馈和评价机制:
| 详见征集项目的详细说明和要求 |
十四、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 1.供应商申请入围须登录“徽采云”平台。首次登录须持有电子服务系统兼容的数字证书。 2.供应商在本项目征集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9:00-17:30,节假日休息)拨打技术支持热线(非项目咨询):95763。项目咨询请拨打电话:***。 3.征集公告发布后至框架协议期满前,供应商可以按照征集公告要求,随时提交加入框架协议的申请。征集人将在收到供应商申请后7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将审核结果通知申请供应商。 4.本项目发布入围结果公告,即视为签订框架协议,不再另行签订书面框架协议。 |
十五、申请须知:
一、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符合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4款之规定,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具体原因如下∶本项目为框架协议采购,可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若中小企业对此有质疑,可按以下渠道递交质疑:①以书面材料递交至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处;②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电子交易系统中进行质疑,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请参见服务指南>交易须知>在线异议、质疑和投诉操作手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4.信誉要求:供应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确定为入围供应商: ①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②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③投标人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且未被移除的; ④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 ⑤投标人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⑥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披露仍在公示期的严重失信行为的。 5.投标人所属分公司、办事处等分支机构存在第4款信誉要求①-⑥项情形之一的,接受供应商参加本项目。 备注:第4、5条按照“关于联合惩戒失信行为加强信用查询管理的通知”查询或承诺。 二、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申请入围须登录“徽采云”平台。首次登录须持有电子服务系统兼容的数字证书。 2.供应商在本项目征集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9:00-17:30,节假日休息)拨打技术支持热线(非项目咨询):95763。项目咨询请拨打电话:***。 3.征集公告发布后至框架协议期满前,供应商可以按照征集公告要求,随时提交加入框架协议的申请。将在收到供应商申请后7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将审核结果通知申请供应商。 4.采购合同文本详见附件。 5.本项目发布入围结果公告,即视为签订框架协议,不再另行签订书面框架协议。 6.本项目符合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四款之规定,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 |
附件:
| 市直机关社会化车辆定点租赁采购项目目开放式框架协议.docx |
提交申请地址:开放式框架协议报名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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