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结果】涡阳县农村黑臭水体治理省级试点项目EPCO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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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安徽 亳州市 | 采购单位 | 涡阳县农业发展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 招标代理机构 | 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涡阳县农村黑臭水体治理省级试点项目EPCO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中标信息
| 中标单位 | 安徽开埠建筑有限公司、安徽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涡阳市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 | 中标金额 | *** |
| 联系方式 | *** |
涡阳县农村黑臭水体治理省级试点项目EPCO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招标项目名称:涡阳县农村黑臭水体治理省级试点项目EPCO
招标项目编号:2024DFWGZ02983/JG2024-09-2535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12月24日
开标日期:2025年1月15日
涡阳县农村黑臭水体治理省级试点项目EPCO评标工作已结束,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第一中标候选人名称:安徽开埠建筑有限公司、安徽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涡阳市 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
地址:安徽省亳州市高新区养生大道与漆园路交叉口南100米西侧、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彩虹路1008 号、涡阳县城关镇乐行路北侧S202线西侧5幢
投标报价:设计费用设计费率1.00%、工程费用施工费率86.50%
质量要求: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地方、行业的规范、标准要求,满足施工需求。施工要 求的质量标准:合格。符合设计图纸、图集、相关规范规定的合格标准、竣工备案要求。运营要求的质量 标准:符合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工作指南及有关规范要求。
计划工期:21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不超过30日历天。
备注说明:中标候选人信息表及评标情况一览表详见附件。
招标人:涡阳县农业发展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亳州市涡阳县生态环境分局
地址:安徽省亳州市涡阳县紫光大道、安徽省亳州市涡阳县紫光大道
联系人:***
电话:***
招标代理名称: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包河区包河大道236号
联系人:***
电话:***
公示期:2025年1月16日至2025年1月20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通过电子交易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节假日休息)一次性向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 地址:合肥市包河区包河大道236号省招标集团大厦10楼法务办公室,联系电话:0551-62220155。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涡阳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
投诉,地址:亳州市涡阳县向阳大道与世纪大道交叉路口,联系电话:0558-7210177。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 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 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附件:中标候选人信息表及评标情况一览表
涡阳县农业发展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亳州市涡阳县生态环境分局
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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