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淮北市司法行政系统车辆定点维修服务采购询价公告
【招标公告】淮北市司法行政系统车辆定点维修服务采购询价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安徽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安徽 淮北市 | 采购单位 | 淮北市司法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司法行政系统车辆定点维修服务采购项目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根据工作需要,采购车辆定点维修服务,我局对车辆定点维修服务采购项目进行询价采购,通过公开比选选定符合条件的单位,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司法行政系统车辆定点维修服务采购项目
2.采购方式:询价
3.预算金额:6万元/年(人民币)
4.最高限价(如有):6万元/年(人民币)
5.采购需求:
7.合同履行期限:2年。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报价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报价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的当事人或者公司,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当事人或者公司(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上述信用信息截止时点为报价截止时间。(该项查询由参与者人自行查询完成,并提供查询截图)。
4.在淮北市信用信息平台不存在失信被执行记录、重大税收违法记录、严重失信行为记录,上述信用信息截止时点为报价截止时间。(该项查询由参与者人自行查询完成,并提供查询截图)。
四、询价资料报送要求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营业执照)照片或PDF文档(盖章)。
2.法人身份证电子照片或PDF文档(盖章)。
3.采购项目报价单(盖章)。
4.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5.近2年的业绩。
五、其他事项
淮北市司法局成立评标小组,根据投标人资质、业绩和报价综合评定,不保证最低价中标。本次活动最终解释权归淮北市司法局所有。
六、报送方式
报价单入档案袋密封,封条上加盖单位印章,于2025年3月14日17时前,邮寄淮北市司法局404室,逾期不再受理。(本次询价接受现场报名、寄件)
七、联系方式
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 称:淮北市司法局
地 址:淮北市相山区花园路5号404室
联 系 人:***
联系方式:***
附件:司法行政系统车辆定点维修服务采购项目报价单
淮北市司法局
2025年3月10日
司法行政系统车辆定点维修服务采购项目报价单.docx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司法行政系统车辆定点维修服务采购项目
2.采购方式:询价
3.预算金额:6万元/年(人民币)
4.最高限价(如有):6万元/年(人民币)
5.采购需求:
项号 | 服务名称 | 数量 | 服务内容及技术质量要求 |
1 | 汽车维修服务 | 具体数量详见(在用车辆数统计表) | 一、服务内容:为大众、别克等车辆进行服务。具体维修服务包括车辆的日常维护(保养)、汽车大修、总成修理、汽车专项修理、事故车维修(新购车辆免费保养维护除外);其他有关的汽车维修服务项目;提供接送、代办车辆保险、年检;提供24小时拖车、上门接车服务。 ★二、服务要求 (一)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 (二)符合交通管理部门批准的具有二类以上(含二类)维修资质,资产规模、专业人员数量及相应资质符合相应要求。 (三)经营范围:车辆维修保养服务或经营许可的。供应商经营场所须有砖混结构房屋(需在单位6公里范围内,以单位停车场出发计,高德地图计量),占地面积不小于500平方米的地沟设备和场地。且供应商拥有经营场所经营权(使用权不得低于三年,从投标之日起计,提供自有产权证明或场所租赁合同)。同时供应商必须具有车辆维修的各种设施设备(地沟、喷漆烘干房、大梁校正仪、专业本公司救援车、专业二维检测设备,四柱举升机、2个以上2柱举升机)及各类专用维修工具。 (四)采购单位维修车辆由供应商优先检查诊断,优先派工,优先修理。 (五)维修质量:供应商严格按照行业管理部门的规定保修,维修质量须达到国家要求的行业标准。在规定期内跟踪回访,并为采购单位车辆建立完整的使用、维修、保养技术档案,掌握采购单位车辆状况,可有针对的提出注意事项和保养建议。 (六)供应商必须为采购单位提供国家标准的正牌零件和专业用油,并需在委托单中注明品牌名、质保时间并盖章。 (七)采购人对供应商提供的配件抽检不少于2次,(以国标为准)具有法律效力、资质的国家部门送检,供应商支付所有费用。质检一次不合格,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八)供应商根据《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对维修竣工出站的车辆实行以下质量担保制度: 1、车辆整车修理或总成维修质量担保期为车辆行驶20000公里或100天; 2、二级维护保证期为车辆行驶5000公里或30天; 3、一级维护、小修及专项维修质量保证期为车辆行驶5000公里或者180日。质量保证期内行驶里程和日期指标以先达到者为准; 4、电器维修保证期为30天; 5、车身喷漆(烤漆)质保期为半年; 三、机动车维修质量保质期。从修理竣工出厂之日起算:因不可预见及自然灾害等造成的质量问题承修方不予保修;属用户使用不当,维护不善造成损坏者,由用户自行负责。 四、服务优惠(一)供应商应在组织的各项服务活动提前通知采购方。 (二)修复车辆在保证期内,所维修的项目优先免费检查和调整。 (三)采购单位如需抢修车辆,可享受优先安排抢修人员及车辆的服务,并在出长途车前,可根据采购单位要求临时检测应及时安排技术人员对车辆进行检测。 (四)供应商可对采购单位车辆施行24小时50公里范围内免费救援拖车服务。 (五)供应商可提供车辆免费冲洗服务。 五、服务人员配置要求 (一)拟配备具有较强的、先进的技术、提供专业优质的服务的维修技术工人达5人(含5人),有中级资格的必须2人以上,提供资格证书、劳动合同证明,以上证明提供复印件,原件备查。工种包括但不限于:钣金、电工、机修(中级、高级)、检验员、油漆。 (二)服务标准:优质、高效、专业及诚信。 (三)交付成果的形式和技术文档:服务完成后,移交相关服务工单,当面测试车辆是否达到预期效果并办理车辆交接手续。 (四)服务水平要求:服务商必须有较强的技术队伍、维修设备,优质维修及售后服务。 (五)服务具体要求:车辆一般小修在当天完成;中修可在三天完成:大修可在五天完成;供应商具有24小时电话热线,车辆上门维修需求可在十分钟内抵达:车辆维修所使用零配件及轮胎产品应符合国家和省、市交通管理部门的规定和技术标准。 六、维修项目及确定方式 (一)供应商根据采购单位开据的维修审批单所列维修项目进行维修,并根据采购单位所列项目进行材料及人工费报价,经采购单位签字确认后方可维修。车辆维修完毕检验合格后,经采购单位经办人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接车。 (二)供应商提供维修时如发现其他可能影响车辆安全或使用的维修项目时,须及时通知采购单位负责人,在得到确认后经当事人签字方可进行维修。 (三)因车辆不确定因素需要检修时,供应商可提供免费基础检查服务,确定原因并经采购单位确认开具车辆维修审批单后,按所列项目进行维修。 |
商 务 要 求 | 1、服务期限:2年(合同一年一签,年底绩效考核合格,续签下一年度合同)。 2、服务地点:安徽省淮北市。 3、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具体的服务方案及服务承诺书。 4、报价要求: 1)维修常用配件报价表:大众、别克等车型的配件价格。所报的价格必须是相应车型原厂配件价格。 2)报价方式:按零配件价格优惠率和工时费优惠率进行报价。评标报价=1-(零配件价格优惠率(%)+工时费优惠率(%))。 3)未在本次报价范围内的其它车型的维修费用(含工料)不得高于市场价。 5、结算方式及车辆安全 (一)维修费用实行季度结算;每次修车后,经采购人确认维修或保养符合采购人要求后,供应商每季度一次开具期内维修或保养费用100%发票给采购人。采购人在20日内,支付100%费用给乙方。 (二)为保证车辆安全,车辆维修服务完成后,需由采购单位经办人在《结算清单》上签字确认后,再由供应商开据出门证方可放行。 (三)保险理赔车辆维修服务另行结算。 |
7.合同履行期限:2年。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报价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报价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的当事人或者公司,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当事人或者公司(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上述信用信息截止时点为报价截止时间。(该项查询由参与者人自行查询完成,并提供查询截图)。
4.在淮北市信用信息平台不存在失信被执行记录、重大税收违法记录、严重失信行为记录,上述信用信息截止时点为报价截止时间。(该项查询由参与者人自行查询完成,并提供查询截图)。
四、询价资料报送要求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营业执照)照片或PDF文档(盖章)。
2.法人身份证电子照片或PDF文档(盖章)。
3.采购项目报价单(盖章)。
4.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5.近2年的业绩。
五、其他事项
淮北市司法局成立评标小组,根据投标人资质、业绩和报价综合评定,不保证最低价中标。本次活动最终解释权归淮北市司法局所有。
六、报送方式
报价单入档案袋密封,封条上加盖单位印章,于2025年3月14日17时前,邮寄淮北市司法局404室,逾期不再受理。(本次询价接受现场报名、寄件)
七、联系方式
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 称:淮北市司法局
地 址:淮北市相山区花园路5号404室
联 系 人:***
联系方式:***
附件:司法行政系统车辆定点维修服务采购项目报价单
淮北市司法局
2025年3月10日
司法行政系统车辆定点维修服务采购项目报价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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