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福建安华-公开招标-2025-AHGK-SH08-安徽大力熊新材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1MW分布式光伏项目EPC总承包工程-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安徽蚌埠市 发布日期:2025-03-26

【招标公告】福建安华-公开招标-2025-AHGK-SH08-安徽大力熊新材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1MW分布式光伏项目EPC总承包工程-招标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安徽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安徽 蚌埠市 采购单位 淮北鹭光绿色能源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安徽大力熊新材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1MW分布式光伏项目EPC总承包工程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福建安华公开招标-2025-AHGK-SH08-安徽大力熊新材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1MW 分布式光伏项目EPC总承包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2025-AHGK-SH08) 项目所在地区:福建省,厦门市 一、招标条件 本安徽大力熊新材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1MW分布式光伏项目EPC总承包工程已由 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企业自筹,本项目最高投标报价限 价:单价2.71元/Wp, 总价6,637,795.32元 (按照直流侧容量计算),招标人为淮北鹭光 绿色能源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安徽大力熊新材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1MW 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位于安徽省 蚌埠市龙子湖区长淮卫镇长淮村委会卫城路99号,选取在1#车间、2#车间及办公楼屋顶安 装光伏组件,光伏安装交流侧暂估2.1MW,直流侧容量暂估约2.449375MWp,具体实际方案 和容量需中标单位中标后将包含但不限于屋顶组件布置和电缆路径等深化方案报发包人和 厂区方审核,以最终确定方案为准。厂区拟安装建筑屋顶为彩钢瓦屋顶及混凝土屋面,彩钢 瓦屋顶光伏系统结构采用铝合金支架。本工程自发自用、余电上网,并网等级为0.4kV,光 伏发电通过电缆桥架/埋管引至配电室0.4kV母线;本期暂定6个并网点。最终接入方案以 当地电网批复为准。以上安装容量为初步设计容量,具体实施以中标人承装容量为准;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安徽大力熊新材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1MW分布式光伏项目EPC总承包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安徽大力熊新材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1MW 分布式光伏项目EPC总承包工程) 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详见“七、其他”;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3月25日08时30分到2025年04月01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详见“七、其他 “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4月15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厦门市思明区莲岳路221号公交大厦A栋12楼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04月15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厦门市思明区莲岳路221号公交大厦A栋12楼 七、其他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安徽大力熊新材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1MW分布式光伏项目EPC总承包 工程建设资金来源企业自筹,建设单位为淮北鹭光绿色能源有限公司,招标人为淮北鹭光 绿色能源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为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项目最高限价:本项目最高投标报价限价:单价2.71元/Wp,总价6,637,795.32元 (按照 直流侧容量计算),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安徽省蚌埠市经济开发区; 2.2.项目建设规模安徽大力熊新材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1MW 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位 于安徽省蚌埠市龙子湖区长淮卫镇长淮村委会卫城路99号,选取在1#车间、2#车间及办公 楼屋顶安装光伏组件,光伏安装交流侧暂估2.1MW,直流侧容量暂估约2.449375MWp,具体 实际方案和容量需中标单位中标后将包含但不限于屋顶组件布置和电缆路径等深化方案报 发包人和厂区方审核,以最终确定方案为准。厂区拟安装建筑屋顶为彩钢瓦屋顶及混凝土屋 面,彩钢瓦屋顶光伏系统结构采用铝合金支架。本工程自发自用、余电上网,并网等级为 0.4kV,光伏发电通过电缆桥架/埋管引至配电室0.4kV母线本期暂定6个并网点。最终接 入方案以当地电网批复为准。以上安装容量为初步设计容量,具体实施以中标人承装容量为 准;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 电力工程; (2)招标类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安徽大力熊新材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1MW屋顶分布式光伏项 目,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工作内容: ①设计范围本工程设计范围主要包括但不限于:光伏电厂含勘察、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 荷载报告、加固图纸、竣工图、技术文件编制、技术服务以及为保证本电站正常建设、调试、 验收所需的全部工程和技术文件;②施工调试范围:场内及外送工程四通一平,所有土建工 程、设备安装、试验及调试。本项目工程施工调试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设计范围内及为保证本 项目电站性能指标、正常运行的所有必需的相关工程及围栏内相关的附属工程,相关的系统 调试及安全稳定可靠性试运行,并满足项目验收条件。③设备供货范围按照发包人提供的 技术要求,完成工程(包含外送工程)所需的所有设备、设施、材料、辅材等(包含但不仅 限于组件、逆变器、支架、开关柜、预制舱、箱变、电缆、综合自动化系统、调度通信接入、 谐波治理装置、无功补偿等)的采购、运输、卸货、场内运输及管理。④工程竣工验收及为保证 竣工交付使用而进行必要的准备以及试运行验收通过后的质保责任及缺陷责任等。范围包括 但不限于设计范围内及为保证本项目电站性能指标、正常运行的所有必需的相关工程及围栏 内相关的附属工程,相关的系统调试及安全稳定可靠性试运行,并满足项目验收条件。(具 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发包人要求”); 2.4.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 单价2.71元/Wp,总价6,637,795.32元 c 备注:投标人所报的单价报价、总价报价均不得超过本项目最高单价限价和最高总价限 价;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100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①提供施工图图纸: 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天内提供。②全容量并网送电完成时间:开工后90天内;开工日 期以开工令的日期为准。 2.6.标段划分(如果有): 2.7.质量要求:设计质量标准:设计文件必须符合最新版《光伏发电站设计规范》及其他国 家、省、市和行业制定的设计标准、规范、规程、定额、办法和发包人要求施工质量标准: 必须达到《光伏发电工程验收规范》《光伏发电站施工规范》及其他国家、省、市和行业相 关标准规范要求;采购质量标准:必须采购原产、原装的材料和设备,采购的设备或材料必 须符合发包人要求及有关部门制定的质量规范要求。上述标准(规范)在项目执行期内有更 新的,按最新标准执行。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有效的以下资质: (1)设计资质要求:电力行业相关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 上设计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资质类别、等级)。 (2)施工资质要求: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合格有效的《施工企 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总承包能力。无需资质的项 目,从其规定。 (3)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及以上)。 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自愿组成联合体的投标人应由具备 施工资质的成员为牵头人。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2个,且联合体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工作 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工作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 位确定资质等级。 3.2.投标人(投标人属联合体的,指联合体牵头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的 资格要求:1人,①具备有效的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或②电力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 上职称或③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 核合格证书(B证)。以上三项要求满足其中任意一项即可。项目负责人可兼任本项目的施 工项目负责人,但应满足其资格要求,不允许除施工项目负责人外的其他岗位人员兼任项目 负责人(执业资格、职称要求等)。 3.3.投标人(投标人属联合体的,指承担主体工程设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拟派出担任本 招标项目的设计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人,①具备有效的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或② 电力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或③具备有效的一级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 格。以上三项要求满足其中任意一项即可。 3.4.投标人(投标人属联合体的,指承担主体工程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拟派出担任本招 标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人,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 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执业资格、职称要求等)。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数量要求:1;“类似工程业绩”是指:本项目投标截止时 间前三年内(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已经竣工验收或者已经并网的单体装机容量不低于 1.63MWp的类似光伏项目 o 3.6.投标人(投标人属联合体的,指联合体牵头人)拟派出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类似 工程业绩”数量要求: 1;“类似工程业绩”是指: 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以合 同签订时间为准)已经竣工验收或者已经并网的单体装机容量不低于1.63MWp的类似光伏项 目 3.7.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 (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8.其他资格要求: 3.9.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3.10.投标人不得将主体工程或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 3.11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 务。 4. 资格审查办法及评标办法 4.1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 4.2定标方法: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否;推荐中标候选人数量:3。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3月25日08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至2025 年04月01日17时00分00秒到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厦门市思明区莲岳路221号公交 大厦A栋11楼)购买招标文件(含清单等附件)。招标文件每份售价50.00元,售后不退。 逾期代理机构将不接受报名。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人应在截标前自行办妥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12万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银行转账或提交保函,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5年04月15日09时30分00 秒,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到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厦门市思明区莲岳路221号公交大厦A 栋12楼)完成投标文件的递交; 7.2.招标代理机构在截止时间前60分钟开始接收投标文件; 7.3.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8. 履约担保的要求 8.1履约担保金额:中标合同价的10.00%; 8.2履约担保形式:可以采用银行转账或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 业银行等开具的见索即付的国有银行保函提交。 8.3履约担保期限:中标人在收到开工令后至第一次付款申请前提供合同总金额10%的履约 保函,或者缴纳人民币同等金额的履约保证金,保函期限从工程建设合同约定的开工之日起, 至工程建设合同约定的竣工验收合格之日后90 日止。如工程实际工期超过担保有效期,中 标人须无条件将履约保函有效期延长至工程实际竣工验收合格之日后90日,否则,发包人 有权暂扣与履约担保金金额相等的工程款,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4日内无息退还,中标 人对此不得提出异议。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淮北鹭光绿色能源有限公司 地 址:厦门市厦禾路 668号海翼大厦B座19楼 联系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厦门市思明区莲岳路221号公交大厦A栋11楼 联系人: *** 电 话: *** 电子邮件: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了辽芍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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