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结果】滁州市施集(琅琊山)互通立交工程交通安全设施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所属地区:安徽滁州市 发布日期:2025-0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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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安徽 滁州市 采购单位 滁州市公路管理服务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 滁州青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滁州市施集(琅琊山)互通立交工程交通安全设施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中标信息

中标单位 滁州市公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中标金额 ***
联系方式 ***
公告公示信息 第1次候选人公示
滁州市施集(琅琊山)互通立交工程交通安全设施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滁州市施集(琅琊山)互通立交工程交通安全设施项目
项目编号
czsjgc202503-002
招标人
名称
滁州市公路管理服务中心
地址
滁州市龙蟠大道200号
联系人及电话
*** ***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
滁州青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滁州市中都大道1555号凯迪置地广场B座615室
联系人及电话
*** ***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开标时间
2025年3月25日8时00分
第一中标候选人
投标人名称
滁州市公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
投标价(元)
***.64元
项目经理
姓名
陈鹏
证书名称
公路工程二级建造师
证书编号(注册编号)
皖234222210307
工期(日历天)
110个日历天
质量标准
合格
第二中标候选人
投标人名称
安徽奥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
投标价(元)
7864256.92元
项目经理
姓名
魏迪迪
证书名称
公路工程二级建造师
证书编号(注册编号)
皖234212113459
工期(日历天)
110个日历天
质量标准
合格
公示时间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如公示第三日为休息日或节假日,则顺延至休息日或节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2025年3月26日-2025年3月31日
招标代理费
收费标准
执行《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代理机构及从业人员管理暂行办法》滁公管〔2022〕5号,以及补充文件滁公管综〔2023〕19号《关于进一步明确代理费计取标准的通知》标准,以最高限价(控制价)计算。
招标代理费
代理费:29350元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并在工作时间内(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材料递交至滁州青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滁州市中都大道1555号凯迪置地广场B座615室,联系人:***,联系电话:***
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也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使用电子印章在线提出异议,具体网址见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通知公告—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维权渠道。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7)异议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为其他组织或个人的,异议材料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8)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规定的期限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出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的; 
(2)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未在公示期间提出异议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提起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向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书面提起投诉,也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使用电子印章在线提出投诉(http://ggzy.chuzhou.gov.cn/fwzn/011001/011001001/011001001003/20200221/77dfe016-d873-4f45-ad44-8932e6ed9f89.html),书面投诉材料(http://ggzy.chuzhou.gov.cn/fwzn/011001/011001001/011001001003/20200727/37bd7fea-dfd6-42e5-b32f-ad4de4e37da4.html)递交至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监督科,地址:滁州市龙蟠大道109号房产大厦三楼监督科,联系电话:0550-3801656。
投诉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提起投诉日期;
(4)投诉具体事项及事实依据、投诉请求和主张事项;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6)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应先提出异议的事项进行投诉的,应附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
(7)署名。
投诉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其他组织或个人投诉的,投诉书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附件:评标情况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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