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合肥市轨道交通光伏电站、充电桩及车棚建设项目(2025年度)Ⅰ-Ⅱ标段-1标段答疑公告
【招标公告】合肥市轨道交通光伏电站、充电桩及车棚建设项目(2025年度)Ⅰ-Ⅱ标段-1标段答疑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安徽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安徽 合肥市 | 采购单位 | 合肥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合肥市轨道交通光伏电站、充电桩及车棚建设项目(2025年度)Ⅰ-Ⅱ标段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合肥市轨道交通光伏电站、充电桩及车棚建设项目(2025年度)Ⅰ-Ⅱ标段
原项目编号: 2025HEFRZ00187
原公告日期: 2025年03月14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市轨道交通光伏电站、充电桩及车棚建设项目(2025年度)Ⅰ-Ⅱ标段1标段补疑1
2025HEFRZ00187
第一部分:投标人疑问答复部分
1、贵司发布的招标文件中有附能源管理合同模板,后期如中标以后各方是否可以针对合同电费结算等条款进行再次洽谈协商;
答:按招标文件合同模板第四条付款方式执行。
2、贵司对供电局的电费结算户号有多少个,如果只有1个结算户号,如项目2个标段分开为2个中标主体,各方之间的电费结算将存在问题,同时也会对对光伏电站备案“自发自用、余电上网”的模式存在影响。
答:电费结算户号数量满足本项目需求。
3、招标文件内缺少相关图纸包括不限于场地的建筑图、结构图、电气图(强电)、总图、管线图,航拍照片,充电桩拟建位置,及配套电气部分是否已包含(如现有场地的变电系统是否包含新建充电桩的容量等信息)。请问是否能提供上述资料?
答:不提供。
4、是否能提供天水路停车场、南岗车辆段、大彭停车场、磨店车辆段、翡翠湖停车场、珠江路停车场及1、2、3、5号线车站出入口可利用飞顶建设分布式光伏站点或点位近12个月电费清单。
答:不提供。
5、是否能提供天水路停车场、南岗车辆段、大彭停车场、磨店车辆段、翡翠湖停车场、珠江路停车场及1、2、3、5号线车站出入口可利用飞顶建设分布式光伏站点或点位建筑结构、电气图纸或屋面面积及变压器容量。
答:不提供。
6、是否能提供招标范围内各位置配电房分布、相应电气图纸或电压等级等相关信息。
答:①不提供招标范围内各位置配电房分布、相应电气图纸。②电压等级相关信息按招标文件第五章委托人要求第八条1、总体需求1.1执行。
7、停车场建设充电桩是否可不配置车棚?
答:按招标文件第五章委托人要求第八条项目需求2、具体需求2.2、2.3执行。
8、光伏接入系统是接入10KV出线间隔或20KV出线间隔还是站内总配?
答:按招标文件第五章委托人要求第八条项目需求1、总体需求1.1执行。
9、汽车充电桩需建设直流桩还是交流桩?
答:按招标文件第五章委托人要求第八条项目需求2、具体需求2.2.3执行。
10、I段中改造充电插座需要确认一下具体是300个还是298个。
答:按招标文件第五章委托人要求第八条项目需求2、具体需求2.3.1执行,具体面积及数量需由投标人中标后现场踏勘后报招标人审核,满足招标人需求后经同意方可实施。
11、需明确采用轻质组件安装区域。
答:按招标文件第五章委托人要求第八条项目需求1、总体需求1.5执行。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名称:合肥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阜阳路17号
联系人:***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人:***
联系方式:***
2025年3月31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5年03月31日
附件:20250331定稿-合肥市轨道交通光伏电站、充电桩及车棚建设项目(2025年度)Ⅰ-Ⅱ标段1标段补疑1.pdf
原项目名称: 合肥市轨道交通光伏电站、充电桩及车棚建设项目(2025年度)Ⅰ-Ⅱ标段
原项目编号: 2025HEFRZ00187
原公告日期: 2025年03月14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市轨道交通光伏电站、充电桩及车棚建设项目(2025年度)Ⅰ-Ⅱ标段1标段补疑1
2025HEFRZ00187
第一部分:投标人疑问答复部分
1、贵司发布的招标文件中有附能源管理合同模板,后期如中标以后各方是否可以针对合同电费结算等条款进行再次洽谈协商;
答:按招标文件合同模板第四条付款方式执行。
2、贵司对供电局的电费结算户号有多少个,如果只有1个结算户号,如项目2个标段分开为2个中标主体,各方之间的电费结算将存在问题,同时也会对对光伏电站备案“自发自用、余电上网”的模式存在影响。
答:电费结算户号数量满足本项目需求。
3、招标文件内缺少相关图纸包括不限于场地的建筑图、结构图、电气图(强电)、总图、管线图,航拍照片,充电桩拟建位置,及配套电气部分是否已包含(如现有场地的变电系统是否包含新建充电桩的容量等信息)。请问是否能提供上述资料?
答:不提供。
4、是否能提供天水路停车场、南岗车辆段、大彭停车场、磨店车辆段、翡翠湖停车场、珠江路停车场及1、2、3、5号线车站出入口可利用飞顶建设分布式光伏站点或点位近12个月电费清单。
答:不提供。
5、是否能提供天水路停车场、南岗车辆段、大彭停车场、磨店车辆段、翡翠湖停车场、珠江路停车场及1、2、3、5号线车站出入口可利用飞顶建设分布式光伏站点或点位建筑结构、电气图纸或屋面面积及变压器容量。
答:不提供。
6、是否能提供招标范围内各位置配电房分布、相应电气图纸或电压等级等相关信息。
答:①不提供招标范围内各位置配电房分布、相应电气图纸。②电压等级相关信息按招标文件第五章委托人要求第八条1、总体需求1.1执行。
7、停车场建设充电桩是否可不配置车棚?
答:按招标文件第五章委托人要求第八条项目需求2、具体需求2.2、2.3执行。
8、光伏接入系统是接入10KV出线间隔或20KV出线间隔还是站内总配?
答:按招标文件第五章委托人要求第八条项目需求1、总体需求1.1执行。
9、汽车充电桩需建设直流桩还是交流桩?
答:按招标文件第五章委托人要求第八条项目需求2、具体需求2.2.3执行。
10、I段中改造充电插座需要确认一下具体是300个还是298个。
答:按招标文件第五章委托人要求第八条项目需求2、具体需求2.3.1执行,具体面积及数量需由投标人中标后现场踏勘后报招标人审核,满足招标人需求后经同意方可实施。
11、需明确采用轻质组件安装区域。
答:按招标文件第五章委托人要求第八条项目需求1、总体需求1.5执行。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名称:合肥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阜阳路17号
联系人:***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人:***
联系方式:***
2025年3月31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5年03月31日
附件:20250331定稿-合肥市轨道交通光伏电站、充电桩及车棚建设项目(2025年度)Ⅰ-Ⅱ标段1标段补疑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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