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结果】泾县茂林镇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烘房车间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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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安徽 宣城市 | 采购单位 | 泾县茂凤乡村建设有限公司 |
| 招标代理机构 | 安徽恒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泾县茂林镇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烘房车间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中标信息
| 中标单位 | 安徽宁合生态建设有限公司 | 中标金额 | *** |
| 联系方式 | *** |
| 招标人 | 名称:泾县茂凤乡村建设有限公司 |
| 地址:安徽省宣城市泾县茂林镇沈岗村沈岗组1号 | |
| 代理机构 | 名称:安徽恒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泾县泾川镇田坊路79号 | |
| 项目名称 | 泾县茂林镇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烘房车间 |
| 项目编号 | JX-GC-GK-2025012003 |
| 开标时间 | 2025年4月7日10时00分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名称:安徽宁合生态建设有限公司 |
| 地址:长丰县义井乡徐巷社区义井乡政府北侧 | |
| 投标报价:***.09元 | |
| 工期:120日历天 | |
| 质量标准:合格 | |
| 综合得分:100分 | |
| 项目负责人:詹习莹 | |
| 相关证书名称: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 |
| 证书编号:皖234191912617 |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
| 企业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 |
| 企业业绩:长临河镇农贸市场项目 | |
| 项目负责人业绩:城河社区粮食烘干仓储加工一体化项目 | |
| 企业奖项:/ | |
| 项目负责人奖项:/ | |
| 其他:/ |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名称:广德市广仁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地址:安徽省宣城市广德市卢村乡卢村街道卢湖路98号 | |
| 投标报价:2421757.73元 | |
| 工期:120日历天 | |
| 质量标准:合格 | |
| 综合得分:100分 | |
| 项目负责人:陈泽强 | |
| 相关证书名称: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 |
| 证书编号:皖234152070781 |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
| 企业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
| 企业业绩:安徽陆达智能科技有限公司-3#厂房工程 | |
| 项目负责人业绩:安徽陆达智能科技有限公司-3#厂房工程 | |
| 企业奖项:/ | |
| 项目负责人奖项:/ | |
| 其他:/ |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名称:安徽华昮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凌湖路966号凌湖花园10幢2504 | |
| 投标报价:2421783.95元 | |
| 工期:120日历天 | |
| 质量标准:合格 | |
| 综合得分:100分 | |
| 项目负责人:王新菊 | |
| 相关证书名称: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 |
| 证书编号:皖234131566506 |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
| 企业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
| 企业业绩:桐城双新产业园多村振兴创业基地项目 | |
| 项目负责人业绩:桐城双新产业园多村振兴创业基地项目 | |
| 企业奖项:/ | |
| 项目负责人奖项:/ | |
| 其他:/ | |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 |
| 被否决投标情况说明(单位、否决依据和原因) | 1.安徽伟松建设有限公司的投标文件中未提供拟派项目经理的有效注册二级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主要资格条件评审不通过,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 2.安徽永驻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安徽富耕建设有限公司、安徽鹏跃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安徽争九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上企业实名认证的项目经理与投标文件中项目经理不一致,清标不通过,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 |
| 公示时间 | 2025年4月9日至2025年4月11日 |
| 其他 | 一、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投标人应通过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异议。异议联系方式:招标人联系人:凤女士,联系电话:13485986848,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联系电话:***。 二、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在工作时间向泾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出投诉,投标人可通过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联系电话:0563-2366549。 三、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有授权委托书,签字并加盖公章),提交书面异议。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对弄虚作假进行异议、恶意异议、一年内三次及以上异议均查无实据的投标人,将按照《宣城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不良行为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 评审一览表:评审情况一览表.pdf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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