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郎溪县农村产业融合示范基地建设项目(新河路、上官路升级改造工程)答疑公告

所属地区:安徽宣城市 发布日期:2025-0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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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安徽 宣城市 采购单位 郎溪县新发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 郎溪县郎川人家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郎溪县农村产业融合示范基地建设项目(新河路、上官路升级改造工程)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就郎溪县农村产业融合示范基地建设项目(新河路、上官路升级改造工程)(项目编号:LXX-GC-GK-2025019)作如下答疑澄清,请各投标人按澄清内容执行:
一、招标公告,3.投标人资格要求3.3 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经理须具备公路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在投标单位注册,具备省级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行业类别代码为G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修改为:“项目经理须具备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在投标单位注册,具备省级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行业类别代码为G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二、招标文件,进度款支付“合同签订并具备实施条件后五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价款(扣除暂列金)的10%作为预付款(精确到万元);按每个月完成合格工程量价款的85%支付(包含农民工工资);工程交工验收合格后且工程结算审核后付至最终结算审核价款的97%,余款3%待缺陷责任期满且无质量问题一次性付清(以现金形式提交质量保证金的,同时退还保证金本金和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注:①申请预付款时,需向招标人提供预付款同等金额保函;②如承包人采用保函或保证保险等方式提交等额工程质量保证金,则在工程交工验收合格后且工程结算审核后付至最终结算审核价款的100%。③预付款自第一期进度款时开始扣回,直至全额扣回。”
修改为“合同签订并具备实施条件后五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价款(扣除暂列金)的10%作为预付款(精确到万元);按每个月完成合格工程量价款的85%支付(包含农民工工资);工程交(竣)工验收合格后且工程结算审核后付至最终结算审核价款的97%,余款3%待缺陷责任期满且无质量问题一次性付清(以现金形式提交质量保证金的,同时退还保证金本金和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注:①申请预付款时,需向招标人提供预付款同等金额保函;②如承包人采用保函或保证保险等方式提交等额工程质量保证金,则在工程交(竣)工验收合格后且工程结算审核后付至最终结算审核价款的100%。③预付款自第一期进度款时开始扣回,直至全额扣回。”
三、本项目开标时间、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等其他内容均不变。
四、此答疑澄清内容视同招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特此补充说明,请各潜在投标人知悉,由此给各投标人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郎溪县新发镇人民政府
郎溪县郎川人家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5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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