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宣城市公安局市局机关民警辅警警服清洗项目(第二次)
磋
商
文
件
采 购 人:宣城市公安局
目 录
磋商公告
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三、供应商须知
四、采购需求
五、磋商与评审
六、采购合同
七、响应文件格式
八、质疑函范本
宣城公安局市局机关民警辅警警服清洗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市局机关民警辅警警服清洗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9.9万元/年
最高限价:29.9万元/年
采购需求:本项目需对宣城市公安局市局机关民辅警(约800人)警服开展清洗,主要服装有警礼服、冬常服、春秋常服;冬执勤服;内衬、长袖制式衬衣;春秋执勤服;夏执勤服、夏裤。(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服务期限一年(合同签订之日起算)。在项目预算资金落实的前提下,经采购人年度考核合格,年内未发生重大事故、较大经济损失的,可续签下一年合同,续签时间不超过两年,合同一年一签,服务价格不变。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供应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不得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3)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4)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3、投标人须具备:营业执照范围要有“服装干洗服务”(相关内容)。
三、获取采购文件
招标文件领取方式: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从宣城市公安局门户网下载招标文件及附件。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4月28日9时00分,地点为宣城市梅溪路395号宣城市公安局七楼,需当面提交。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文件开启
1.时间:2025年4月28日9时00分(时间暂定)
2.地点:宣城市梅溪路395号宣城市公安局七楼会议室。
3、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
六、公告期限
自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它补充事宜
1.响应保证金:本项目无需缴纳响应保证金。
2.采购项目的项目介绍、数量、规格描述或服务要求等详见采购需求。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或质疑,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称:宣城市公安局
地址:安徽省宣城市宣州区梅溪路395号
联系人:
*** ***
朱警官 18356370263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 1.1.1 | 招标人 | 详见招标公告 |
| 1.1.2 | 项目名称 | 详见招标公告 |
| 1.2.1 | 资金来源 | 详见招标公告 |
| 1.2.2 | 资金落实情况 | 已落实 |
| 1.3.1 | 招标范围 | 详见招标公告 |
| 1.3.2 | 服务要求 | 详见招标公告 |
| 1.4.1 | 投标人资格条件 | 详见招标公告 |
| 1.4.2 | 是否接受联合体响应 | ☑ 不接受 □ 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 |
| 1.5.1 | 踏勘现场 | ☑ 不组织 □ 组织,踏勘时间: 踏勘集中地点: |
| 1.5.2 | 响应预备会 | ☑ 不召开 □ 召开,召开时间: 召开地点: |
| 1.5.3 | 分包 | ☑ 不允许允许,分包内容要求: 分包金额要求: |
| 1.5.4 | 履约保证金 | □本项目履约保证金为项目概算的10%,中选单位应在合同签订前将履约保证金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否则取消中选资格。 履约保证金采用:□ 电汇或转账;□ 银行保函;□电汇、转账+银行保函等形式:填写具体比例要求。 ☑不缴纳 |
| 2.1 |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 2025年4月25日9时前提出。 |
| 2.2 | 招标文件澄清、修改的发布 | |
| 3.1 | 投标文件的构成 |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文件封面; 2、响应书目录(自编目录); 3、响应书; 4、法人代表资格证明和法人授权书; 5、资格审查材料: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以上以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为准,并将以上材料装入投标文件内。)。 6、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交的其他响应资料。 如:不良信用记录查询渠道结果,具体查询渠道如下(仅以下述渠道查询结果为准): (1) 失 信 被 执 行 人 : 信 用 中 国 官 网(www.creditchina.gov.cn) (2)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信用中国官网(www.creditchina.gov.cn) (3)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国政府采购官网(www.ccgp.gov.cn) 投标人在编制响应文件时自行查询,符合要求的需提供《投标人声明函》,格式自理; |
| 3.2 | 响应有效期 | 60日历天 |
| 3.3 |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响应方案 | ☑ 不允许 □ 允许 |
| 3.4 | 投标文件份数 | 投标人提供一份投标文件。 一正二副,密封封装。 (1)投标文件用胶装或订书机装订完整成册,不得采用活页装订; (2)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装袋密封,并在投标文件的封面上正确标明“正副本”字样。投标文件封面、投标函均应加盖响应人印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在响应文件中须同时提交授权委托书。 密封袋上标注: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招标人名称,封袋必须密封并在密封处加盖单位公章。 |
| 4.1 | 投标截止时间 | 详见招标公告 |
| 4.2 |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 详见招标公告 |
| 4.3 | 投标文件是否退还 | 不退还 |
| 5.1 | 开标时间和地点 | 详见招标公告 |
| 6.1 | 中选公示地点(或网址) | 宣城市公安局门户网站 |
| 需补充的其他内容 |
| 新增1 | 报价须知: 1、本次投标人报价需按照招标人招标所提供的参考价作为基础报价,报价方式为按照折扣率报价,具体报价格式为为**.**%(报价采取四舍五入方法,精确到小数点两位数)。 2、报价需包含且不限税费和运输等费用。 3、本次招标采取不见面招标方式,投标人将投标文件按照上述规定的时间报送至规定地点即可。 |
| 新增2 | 竞争性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竞争性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 供应商需向招标人承诺本项目中只允许清洗警服,若发现一起,招标人需要扣除单季度清洗费用的10%;若发现两起,招标人需要扣除单季度清洗费用的30%;发现三次以上,需要扣除单季度清洗费用的50%,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 |
注:询价人对本招标文件具有最终解释权。
三、供应商须知
(一)总 则
1、制订及适用范围
1.1本磋商采购文件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订。
1.2本磋商采购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竞争性磋商采购所叙述的采购项目。
2、定义
2.1 服务:系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包括咨询、调研、评估、规划、设计、监理、审计、保险、租赁、印刷、维修、物业管理等。
本采购文件所要求的证书、认证、资质,均应当是有权机构颁发,且在有效期内的。
2.2采购代理机构:经批准设立的集中采购机构和按规定进行登记的其他采购代理机构。本次采购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具体为“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
2.3采购人: 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既本次采购项目的业主方。
2.4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分支机构不得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特殊行业除外。
3、合格的供应商
3.1符合磋商公告中载明的资格要求。
3.2符合本采购项目(或包)中的各项实质性要求。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4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5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各项规定。
4.现场考察
4.1 供应商自行决定是否对供货和服务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考察,以获取编制响应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资料。考察现场的对象是以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考察现场的截止时间同磋商截止时间;如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无另行规定,其现场考察方式为自行考察。考察地点、联系人、联系方式等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2现场考察所发生的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供应商要求进行现场考察的,采购人应提供必要的支持。未到供货和服务现场实地考察的,签订合同时和履约过程中,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由,提出任何形式的增加合同价款或索赔的要求。
4.3 除有特殊要求,不再单独提供供货和服务现场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等情况,供应商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
5、供应商参与磋商活动的费用
供应商自行承担与参加磋商采购活动有关的一切费用。
6 纪律
6.1 供应商的参与磋商应遵守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如出现以下情形,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政府采购法》规定的禁止情形:a.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b.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c.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d.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e.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磋商的;f.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
《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规定的禁止情形:a.向评标委员会、竞争性磋商小组或者磋商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b.中标或者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c.未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d.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e.提供假冒伪劣产品;f.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
6.2《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规定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按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a.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情况并修改其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
b.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
c.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d.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e.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中标、成交;
f.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中标、成交;
g.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中标、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
6.3依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投标管理办法》规定,在评审过程中发现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其响应无效,并由竞争性磋商小组书面报告本级监督管理部门:
a.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b.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磋商事宜;
c.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d.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e.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
6.4 在确定成交供应商之前,供应商试图在投标文件审查、澄清、比较和评价时对竞争性磋商小组、采购人和代理机构施加任何影响都可能导致其响应无效。
7合同标的转包与分包
7.1成交供应商不得向他人转包成交项目,也不得将成交项目向他人违法分包。
7.2经采购人同意,成交供应商可以将成交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如采购人允许分包,供应商根据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拟在成交后将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完成的,应在响应文件中载明。
7.3 成交供应商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
(二) 未尽事宜
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四、采购需求
(以下采购需求部分由采购人:宣城市公安局提供并负责解释)
前注:
1、本采购需求中提出的服务方案仅为参考,如无明确限制,供应商可以进行优化,提供满足采购人实际需要的更优服务方案,且此方案须经评审委员会评审认可;
2、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中列出完成本项目并通过验收所需的所有各项服务等全部费用。成交供应商必须确保整体通过采购人及有关主管部门验收,所发生的验收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供应商应自行勘察项目现场,如供应商因未及时勘察现场而导致的报价缺项漏项废标、或成交后无法完工,供应商自行承担一切后果;
3、如对本磋商文件有任何疑问或澄清要求,请按本磋商文件“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约定方式联系,或接受答疑截止时间前联系采购人和代理机构,否则视同理解和接受,供应商对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的质疑,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4、根据下列采购需求,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中填写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等信息,承诺函随评审结果一并公吿;
5、★条款须满足或优于采购文件要求,否则响应无效;非★条款由评审委员会讨论后酌情评审。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宣城市公安局市局机关民警辅警警服清洗项目
2、服务期限:本项目服务期限一年(合同签订之日起算)。在项目预算资金落实的前提下,经采购人年度考核合格的,可续签下一年合同,续签不超过两年,合同一年一签,服务价格不变。若年内合同履行服务满意低于70%、出现重大事故、较大经济损失的,采购人可以终止合同,第一年的前三个月为试用期。
3、投标人应承担宣城市公安局市局机关民辅警警服清洗工作,主要服装有警礼服(套)、冬常服(套)、春秋常服(套);冬执勤服(套);内衬、长袖制式衬衣;春秋执勤服(套);夏执勤服、夏裤。 宣城市公安局市局机关民警辅警约780人。
4、项目预算:29.9万元/年★。
二、服务要求及主要技术指标参数要求:
1、采购人提供30-50平方米的房间作为“工作室”,“工作室”在宣城市梅溪路395号宣城市公安局院内,“工作室”供中标供应商收集服装、登记、发放、保存服装所需,投标人需每周一、周四(暂定,根据实际情况可微调)12:00——14:30在“工作室”内集中收集所要清洗的警服,并发放上次清洗的警服,“工作室”所需的设施设备由中标人自行提供,并报招标人批准。
2、每人每年限清洗情况如下:警礼服(套)、冬常服(套)、春秋常服(套)各一次;冬执勤服(套)二次;内衬、长袖制式衬衣各四次;春秋执勤服(套)六次;夏执勤服、夏裤各八次。
3、费用结算:招标人民警辅警在规定时间内凭人民警察证辅警工作证至相关地点签字登记确认所清洗的种类及次数。警保处根据签字情况汇总统计,按照中标价格每季度结算一次清洗费★。
4、投标人经营所得税金、等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承担与之有关的一切法律责任。
5、投标人必须无条件接受招标人及相关职能部门对经营等方面的监督管理、检查考核。投标人应作好招标人“工作室”安全、卫生、防火、防盗、防水、防毒、秩序等工作。出现一切问题由投标人负全责,给招标人及消费者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负完全赔偿责任,直至追究其法律责任。
6、投标人的工作人员必须符合国家有关从业人员的相关规定(具有健康证、无刑事犯罪记录、未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享受各项保险等、其中一人必须要求有清洗行业资格证★),为此所发生的任何费用及问题均由投标人负责处理,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7、投标人负责承担招标人提供的“工作室”消防器材配备,服从消防安全检查,确保消防安全达标等工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投标人派至“工作室”的工作人员不少于两人。投标人应依法用工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经营过程中如需更换工作人员,需提前征得招标人同意,否则根据情节严重程度扣除年度考核分。
9、投标人需做好保洁工作,必须承担经营区域垃圾清理费用。
10、投标人不得对经营部进行转让、转包、转租、分包、分租,否则招标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1、严禁在招标人提供的“工作室”开展法律法规活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独立法人资格,具在合法有效的营业。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清洗衣服等内容的经营业务(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投标人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不得确定为中标人:
a、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b、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c、投标人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d、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e、投标人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四、投标人必须提交的证明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加盖电子签章)
2、授权委托书;(按规定格式)
3、项目需求中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
五、服务要求
投标人提供的服务方案应包含且不限以下内容:
1、运营服务方案:包括总体清洗方案,人员职责与管理方案、投诉处理方案、以及其他服务内容说明材料。
2、服务人员配备情况:包括人员的名单和简历,主要工作岗位人员及相关资质等证明材料。
3、服务要求:需按照行业标准对服装进行清洗。
六、报价要求
1、投标人报价时应综合考虑以下部分,其组成包括但不限于人员工资、社保、福利、服装费、培训费、低值易耗品、工具机械、利润、税金等为完成本次采购项目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2、本项目投标报价按每年服务费进行报价。
3、本次投标人报价需按照招标人招标所提供的参考价作为基础报价,报价方式为按照折扣率报价,具体报价格式为为**.**%(报价采取四舍五入方法,精确到小数点两位数)。
4、报价需包含且不限税费和运输等费用。
七、考核要求
1、规范化管理:要求中标人具备丰富的清洗服务经验,管理规范化。
2、建立良好的进入与退出机制,优胜劣汰。
采购人根据下表,每季度对中标人服务质量进行考核。
(1)考核分数在90分(含)以上的,为“合格”等次。
(2)考核分数在90分以下的,为“不合格”等次。
季度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采购人有权提前解除服务合同。每季度考核结果作为年度考核结果的主要依据。年度综合考核结果作为下一年度是否续签服务合同的依据。
(3)清洗服务考核评分细则
| 项目名称 | 序号 | 评分细则 | 备 注 |
| 时间要求 | 1 | 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未经营的,每次扣10分。2、供应商清洗不及时的(清洗时长自收到需清洗衣服后不超过三日),每次扣10分。 | |
| 售后服务 | 2 | 购买人反映清洗不干净、衣服在清洗过程中出现破损等质量问题,不及时解决的,每次扣10分。 | |
3、投标人中标后,前三个月为试用期,试用期内采购人每月根据《清洗服务考核评分细则》对中标人进行考核,考核中有两个月低于90分的或者发生安全责任事故,采购人有权单方无条件解除服务合同。
4、合同期一年,期满前三个月由采购人对清洗服务进行总体测评,采购人有权决定是否续签合同,但续签合同的时间最多不超过二年。
八、本项目所属行业为服务业。
五、磋商与评审
(以下评审办法由采购人:宣城市公安局负责解释)
一、 总 则
1、为规范评审活动,保证评审的公平、公正,维护磋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评审办法;
2、本办法仅适用于本次采购项目的评审活动;
3、评审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
4、评审活动依法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或者影响评审过程和结果;
5、评审活动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
6、评审活动及其当事人应当接受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
二、评审委员会的组建
1、评审工作由竞争性磋商小组进行,竞争性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共3人以上单数组成。
2、根据项目特点和评审中遇到的特殊情况,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
三、评审方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审价。
四、评审程序
1、采购人可以在评审前说明项目背景和采购需求,说明内容不得含有歧视性、倾向性意见,不得超出磋商文件所述范围。
2、初审。磋商小组对所有供应商响应文件进行初审;
3、磋商。初审合格后,磋商小组将集中与通过初审的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如供应商在接到通知后未参与磋商的,视同放弃该权利。
4、报价。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5、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供应商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
6、综合评分。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7、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8、磋商结束后,要求所有继续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提交最终报价,若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报价,则视上一轮报价为该供应商最终报价;在磋商内容不做实质性变更或重大调整的前提下,供应商下轮报价不得高于上一轮报价,否则视该供应商所有轮次报价均为无效报价,报价部分评审不得分。
9、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符合财库【2014】214号第三条第四项或财库【2015】124号规定情形的,可以推荐2家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
10、对于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磋商小组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11、编写评审报告。
五、评审细则
| 宣城市公安局机关民警辅警警服清洗项目审查表 |
| 供应商: |
| 审查指标 |
| 序号 | 指标名称 | 指标要求 | 是否通过 | 格式或提交资料要求 |
| 1 | 营业执照 | 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 | 营业执照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
| 2 | 供应商声明函 | 按照规定格式 | | |
| 3 | 磋商承诺函 | 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 | 按照规定格式 |
| 4 | 授权委托书 | 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 | 按规定格式提供。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提供身份证明扫描件 |
| 5 | 获取磋商文件方式 | 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 | |
| 6 | 响应文件规范性 | 符合磋商文件要求:按规定格式、无严重的编排混乱、内容不全或字迹模糊辨认不清、前后矛盾情况,对评审无实质性影响的 | | |
| 7 | 响应文件响应情况 | 付款响应、工期响应、质量标准响应、履约保证金响应等 | | |
| 8 | 服务要求及其他实质性响应情况 | 响应磋商文件要求,所提供服务满足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 | | 实质性要求是指本磋商文件中用带 “★”或“必须”的商务和技术等要求。 |
| 9 | 报价 | 响应报价未超过本项目控制价 | | 超过本项目控制价(预算价)为无效响应 |
| 10 | 中小企业声明函 | 按规定格式 | | |
| 11 | 承诺书 | 拟派本项目人员不得少于2人,人员相关资质证书、无违法犯罪记录等必要信息,在签订合同前提交采购人备案。所派人员必须符合国家与地方劳动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服务时间:清洗时间自收到服装后三日内完成清洗工作。 | | 扫描件加盖电子签章 |
| 审查意见: |
| 磋商小组签字: 评审时间: |
备注:1、审查结论分为通过和未通过。对否定的审查指标,要提出充足的否定理由,并填写在符合性审查表上。供应商必须通过上述全部指标,否则响应文件无效。
2、所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文件,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规定格式制作。
详细评价表
| 评分项目 | 分项 | 评标要点及说明 |
| 报价部分 (60分) | 响应报价(60分) | 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且最终响应价格最低的响应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小数点保留一位)。 响应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响应报价)×60 |
| 商务部分 (28分) | 业绩 (12分) | 自2019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投标人每提供1项(含本数) 以上的清洗服务业绩,得4分,本项最高得12分。 注: (1)投标人须提供的业绩合同,合同应包含“清洗服装”、“数量”、“标的”等内容,合同清洗金额需要每年达人民币伍万元以上,未满足上述要求的不得分。 (2)同一合同主体不同年度只取一份计分。 |
| 项目人员 (10分) | 1、为本项目配备的人员具有: 国家职业资格(技能等级)洗衣师的,高级得10分,中级得6分、初级得3分。 本项满分10分。 注:须提供上述人员身份证、相关证书,并提供所投供应商为其缴纳的近6个月(开标之日向前追溯)的社保证明材料(上述人员系营业执照的经营者无需提供社保证明材料)。 |
| 服务方案 (6分) | 针对招标人的招标需求制定“服务方案”:包括总体清洗方案,安排人员基本情况、人员职责、投诉处理以及其他服务内容说明材料。 评审小组进行综合评分: 方案内容全面,深入详细,科学合理,可实施性强的,得6分; 方案内容较全面,较深入详细,较科学合理的,具有可实施性,得 4分; 方案具有一定实用性,符合项目要求的,得2分; 未提供相关内容的,本项不得分。 |
注:所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文件,供应商应按文件规定格式制作。
六 、采购合同(采购人提供)
注:1.政府采购合同应当包括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的名称和住所、标的、数量、质量、履约保证金、预付款、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验收要求、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等内容。
2.采购双方可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通知》(皖财购〔2022〕556号)文件,明确预付款比例(供应商明确表示无需支付预付款或降低预付款比例的,需合同约定或书面说明)、担保措施、各类款项支付期限等。
3.政府采购货物、服务项目合同条款不能约定或变相约定质量保证金。
4.不能以进行审计作为支付供应商款项的支付条件或强制要求以审计机关的审计结果作为结算依据。
七、响应文件格式
项目( 包)
响
应
文
件
供 应 商:
年 月 日
(一)供应商综合情况简介
(供应商可自行制作格式)
(二)开标一览表
| 项 目 名 称 | |
| 供应商全称 | |
| 包段 | 第 包(项目不分包时可写整包或不填写) |
| 最终响应报价 (人民币元) | **.**% |
| 备注 | 投标人按照招标人提供的清洗报价清单,按照报价清单总额作为报价基准价1,结合自身特点,作出响应报价。 |
供应商公章:
备注:此表中报价作为本次磋商的首轮报价。
招标人提供的物品清洗报价清单
| 序号 | 分项报价指标 | 单位 | 数量 | 单价(元) | 小计(元) | 备注 |
| 1 | 警礼服 | 套 | 1 | 50 | 50 | |
| 2 | 冬常服 | 套 | 1 | 50 | 50 | |
| 3 | 春秋常服 | 套 | 1 | 45 | 45 | |
| 4 | 冬执勤服 | 套 | 2 | 50 | 100 | |
| 5 | 内衬 | 件 | 4 | 20 | 80 | |
| 6 | 长袖制式衬衣 | 件 | 4 | 20 | 80 | |
| 7 | 春秋执勤服 | 件 | 6 | 45 | 270 | |
| 8 | 夏执勤服 | 件 | 8 | 20 | 160 | |
| 9 | 夏裤 | 条 | 8 | 20 | 160 | |
| 合计 | | | | 995 | |
(三)磋商承诺函
致: (采购人)
根据贵方的磋商公告,据此函,我方承诺如下:
1、如我公司成交,我公司承诺愿意按磋商文件规定缴纳履约保证金。按本次磋商文件规定及报价承诺供货及安装。
2、我方根据本次磋商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并保证于买方要求的日期内完成供货、安装及服务,并通过买方验收。
3、我方承诺报价低于同类货物和服务的市场平均价格。
4、我方已详细阅读本次磋商文件,包括磋商文件附件、参考资料、磋商文件修改书或图纸(如有),我方正式认可并遵守本次磋商文件,并对磋商文件各项条款、规定及要求均无异议。
5、我方同意从供应商须知规定的磋商日期起遵循本磋商文件,并在供应商须知规定的磋商有效期之前均具有约束力。
6、我方同意按贵方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向贵方提供与其磋商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补充资料,否则,我方的响应文件可被贵方拒绝。
7、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报价。
8、我方同意磋商文件规定的付款方式、免费质保等要求。
9、我方对响应文件中所提供资料、文件、证书及证件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负责。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 期: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邮 箱:
供应商开户行:
账 号:
(四)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
我公司同意成交结果公告中公示以下主要成交标的并承诺:响应文件中所提供的主要成交标的均真实有效。若被发现存在任何虚假、隐瞒情况,我公司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 序号 | 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备注 |
| 1 | | | | | | |
| 2 | | | | | | |
| 3 | | | | | | |
| 4 | | | | | | |
| 5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备注:
1、表中所列内容为满足本项目要求的主要成交标的;
2、以上承诺情况(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等),将按约定随成交公告公示。
3、本页《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由供应商准确填写。
供应商公章:
(五)磋商响应表
| 按磋商文件规定填写 | 按供应商所投内容填写 |
| 第一部分:技术部分响应 |
| 序号 | 品名 | 磋商文件服务要求 | 供应商承诺的服务 | 偏离说明 |
| 1 | | | | |
| 2 | | | | |
| 3 | | | | |
| … | | | | |
| 第二部分:商务部分响应 |
| 序号 | 内容 | 磋商文件要求 | 供应商承诺 | 不允许负偏离 |
| 1 | 付款方式 | | | |
| 2 | 履约保证金 | | | |
| 3 | 合同争议处理 | | | |
| 4 | 服务地点 | | | |
| 6 | 服务期限要求 | | | |
| 7 | 其他说明 | | | |
| 第三部分:服务说明一览表(如有 ) |
|
供应商公章:
备注:
1、供应商必须逐项对应描述磋商文件的服务要求,如不进行描述,仅在响应栏填“响应”或未填写的,将可能导致响应无效;
2、供应商可以对采购人的服务方案进行优化,提供满足采购人实际需要更优的服务方案,须在上表偏离说明中详细注明,且此方案须经评审委员会评审认可;采购人提出的实质性的要求不允许负偏离,商务部分响应不允许负偏离;
3、响应部分可后附详细说明及技术资料、相关技术和服务方案。
(六)与评审有关的证明文件
(供应商可自行制作格式)
备注:
1、与评审有关的证明文件详见采购需求、评审办法;
2、请供应商自行将所要求的证明、证件资料按采购需求和评审办法的评审顺序依次制作,并制作目录、标明页码。
3、与评审有关的证明文件索引目录格式:
| 序号 | 磋商文件“评审办法”评审对应指标 | 陈述、说明、方案及 证明资料名称 | 对应本章节页码范围 (注:不在本章节体现的证明资料,须注明其证明材料在响应文件中所在章节位置,例如资格审查指标中“供应商声明函”,供应商应注明详见响应文件第十一章-供应商声明函,无需在本章节中重复提供) |
| 一 | 审查指标 | | |
| 1 | | | |
| 2 | | | |
| 3 | | | |
| 4 | | | |
| 5 | | | |
| …… | | | |
供应商公章:
(七)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书声明: 公司(工厂)授权本公司(工厂) (供应商授权代表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工厂)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全权代表本公司处理采购活动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开标、评审、磋商、签约等。供应商授权代表在采购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本公司均予以认可并对此承担责任。供应商授权代表无转委托权。
特此授权。
本授权书自出具之日起生效。
授权代表身份证明扫描件或影印件:
授权代表联系方式: (请填写手机号码)
特此声明。
供应商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备注:
1、本项目只允许有唯一的供应商授权代表,提供身份证明扫描件或影印件;
2、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无需提供授权委托书,提供身份证明扫描件或影印件。
(八)服务方案
(供应商可自行制作格式)
(九)服务承诺
(供应商可自行制作格式)
(十)供应商声明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本公司郑重声明:
1、我公司完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我公司已按照磋商文件中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进行了查询,无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
(1)公司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2)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列入行贿犯罪档案;
(3)公司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
(4)公司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5)公司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我公司承诺:合同签订前,若我公司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或具有不良信用记录情形,贵方可取消我公司成交资格或者不授予合同,所有责任由我公司自行承担。同时,我公司愿意无条件接受监管部门的调查处理。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公章:
日期:
八、质疑函范本
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
质疑供应商:
地址:邮编:
联系人:联系电话:
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
地址:邮编:
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
质疑项目的名称:
质疑项目的编号:包号:
采购人名称:
采购文件获取日期:
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
质疑事项1:
事实依据:
法律依据:
质疑事项2
……
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
请求:
签字(签章):公章:
日期:
质疑函制作说明:
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
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
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
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