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结果】安徽信息工程学院通识学院语音实验室升级改造项目中标公告
【招标结果】安徽信息工程学院通识学院语音实验室升级改造项目中标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安徽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 地区 | 安徽 芜湖市 | 采购单位 | 安徽信息工程学院 |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安徽信息工程学院通识学院语音实验室升级改造项目 |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中标信息
| 中标单位 | 安徽冠鸿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中标金额 | *** |
| 联系方式 | *** |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安徽信息工程学院通识学院语音实验室升级改造项目
项目编号:AIIT-2025014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5月15日
开标日期:2025年6月4日上午09:30分
中标供应商名称:安徽冠鸿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评审委员会名单: 任丽娜、余欢欢、黄自成
招标人名称:安徽信息工程学院
地址:芜湖市湾沚区永和路1号安徽信息工程学院
联系人:***
联系方式:***
公告期限:2025年6月16日至2025年6月16日
(1个工作日)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安徽信息工程学院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芜湖市湾沚区永和路1号综合科技楼6楼监察审计处,联系电话:0553-8795116。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信息工程学院监察审计处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安徽信息工程学院招标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三、合同及其他
请中标人携带相关证件来我校领取中标通知书,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未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有权取消中标资格,并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特此公告。
安徽信息工程学院
2025年6月16日
项目名称:安徽信息工程学院通识学院语音实验室升级改造项目
项目编号:AIIT-2025014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5月15日
开标日期:2025年6月4日上午09:30分
中标供应商名称:安徽冠鸿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评审委员会名单: 任丽娜、余欢欢、黄自成
招标人名称:安徽信息工程学院
地址:芜湖市湾沚区永和路1号安徽信息工程学院
联系人:***
联系方式:***
公告期限:2025年6月16日至2025年6月16日
(1个工作日)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安徽信息工程学院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芜湖市湾沚区永和路1号综合科技楼6楼监察审计处,联系电话:0553-8795116。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信息工程学院监察审计处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安徽信息工程学院招标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三、合同及其他
请中标人携带相关证件来我校领取中标通知书,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未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有权取消中标资格,并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特此公告。
安徽信息工程学院
2025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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