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结果】来安县财政局关于来安县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配套工程消防工程项目的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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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安徽 滁州市 | 采购单位 | 来安县财政局 |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来安县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配套工程消防工程项目 |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中标信息
| 中标单位 | 中标金额 | *** | |
| 联系方式 | *** |
一、项目编号:czlacg202505-017
二、项目名称:来安县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配套工程消防工程项目
三、采购日期:2025-05-15
四、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安徽东兆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滁州市南谯区南谯南路605号
被投诉人 1 :安徽诚大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来安县威尼斯花园27栋1单元101室
被投诉人 2 :安徽来安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来安县中山大道11号电子信息产业园研发楼1-7楼
相关供应商:滁州鑫辉智能技术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滁州市敬梓西路669号(港汇中心)商业A楼2910室
五、基本情况
来安县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配套工程消防工程项目(项目编号:czlacg202505-017,以下简称“本项目”)于2025年5月15日发布磋商公告,5月28日开标。安徽东兆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对成交结果存在异议,于2025年5月30日向采购人及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后因对质疑答复内容不满,又于2025年6月13日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本机关对投诉事项相关资料、证据进行了审查,于2025年6月13日正式受理该投诉
六、处理依据及结果
一、 投诉事项1不符合法定受理情形,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决定驳回投诉事项1。
二、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投诉事项2缺乏事实依据,驳回投诉。
三、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条和第十七条之规定,投诉事项3不予受理。
七、其他补充事宜
来安县财政局
2025年06月25日
二、项目名称:来安县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配套工程消防工程项目
三、采购日期:2025-05-15
四、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安徽东兆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滁州市南谯区南谯南路605号
被投诉人 1 :安徽诚大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来安县威尼斯花园27栋1单元101室
被投诉人 2 :安徽来安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来安县中山大道11号电子信息产业园研发楼1-7楼
相关供应商:滁州鑫辉智能技术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滁州市敬梓西路669号(港汇中心)商业A楼2910室
五、基本情况
来安县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配套工程消防工程项目(项目编号:czlacg202505-017,以下简称“本项目”)于2025年5月15日发布磋商公告,5月28日开标。安徽东兆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对成交结果存在异议,于2025年5月30日向采购人及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后因对质疑答复内容不满,又于2025年6月13日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本机关对投诉事项相关资料、证据进行了审查,于2025年6月13日正式受理该投诉
六、处理依据及结果
一、 投诉事项1不符合法定受理情形,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决定驳回投诉事项1。
二、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投诉事项2缺乏事实依据,驳回投诉。
三、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条和第十七条之规定,投诉事项3不予受理。
七、其他补充事宜
来安县财政局
2025年0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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