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结果】宿州市砀山县殡仪馆建设项目(EPC)中标候选人公示

所属地区:安徽宿州市 发布日期:2025-0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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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安徽 宿州市 采购单位 砀山县寿康服务有限公司、砀山县民政局
招标代理机构 安徽梓赫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宿州市砀山县殡仪馆建设项目(EPC)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中标信息

中标单位 山东东瑞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 ***
联系方式 ***
宿州市砀山县殡仪馆建设项目(EPC)中标候选人公示

宿州市砀山县殡仪馆建设项目(EPC)
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项目名称
宿州市砀山县殡仪馆建设项目(EPC)
招标项目编号
EP-DSGC2025026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招标人
名称
砀山县寿康服务有限公司、砀山县民政局
地址
砀山县砀城镇朝阳社区旭日路桃源居二期、砀山县芒砀南路与310 国道交叉口南100米原南关老法院
 
联系人及电话
夏主任0557-8096998、刘主任19166552727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
安徽梓赫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宿州市银河一路明日世纪花园南门东侧三楼 305
联系人及电话
******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人
排序
第一中标候选人
第二中标候选人
第三中标候选人
单位名称
联合体牵头人:安徽省新澜路桥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山东东瑞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联合体牵头人:安徽传钢建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西北综合勘察设计研究院
 
联合体牵头人:安徽禹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菏泽城建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地址
1、安徽省宿州市砀山县砀城镇治安西路41号 2、山东省菏泽市单县园艺街道办事处平原路 东仟山商务大厦 12 层
1、安徽省淮北市相山区鹰山路 1 栋 701     2、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习武园 9 号
 
 
1、安徽省蚌埠市禹会区西湖观邸1幢2单元 801室   2、菏泽市开发区济南路 666号新世纪科技城27 号楼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
完全响应
完全响应
完全响应
投标报价(费率)
98.65%(约***.00元)
94.30%(约46678500.00元)
99.82%(约49410900.00元)
工期(日历天)
48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 60 日历天;施工工期 420 日历天)
 
48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 60 日历天;施工工期 420 日历天)
 
48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 60 日历天;施工工期 420 日历天)
 
质量标准
(1)设计质量标准:满足国家及地方相应现行规范要求;(2)工程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工程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1)设计质量标准:满足国家及地方相应现行规范要求;(2)工程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工程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1)设计质量标准:满足国家及地方相应现行规范要求;(2)工程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工程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经评标委员会认定的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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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
姓名
丁少楠
张雨
李武
证书名称
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证书编号
皖234181901982
皖 1342022202304540
皖 234232307366
设计负责人
姓名
张广生
吴国波
龙欣宇
证书名称
一级注册建筑师
一级注册建筑师
一级注册建筑师
证书编号
20233703003
20066100527
20122300513
综合评估得分
96.84
94.04
93.97
被否决投标人名称及原因
见评标情况一览表附件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     其他内容
/
公示时间
2025年6月26日至2025年7月1日
招标代理费
118000元
提出异议的方式和渠道
1.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并在工作时间内(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具体联系方式见该表上述地址。
2.也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需要电子签章,网址http://ggzyjy.ahsz.gov.cn:8111/TPBidder/memberLogin;进入系统后选择项目,点击“异议”菜单提交异议材料。
 
异议注意事项
异议材料应包含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7)异议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为其他组织或个人的,异议材料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8)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规定的期限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出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的; 
(2)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未在公示期间提出异议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提出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投诉应遵照相关法律及《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投诉信访处理办法》(宿公管委[2022]2号)等文件,投诉人可以通过书面或者电子交易系统线上投诉。
投诉受理单位
砀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单位地址
砀山县科技路桃源居办公大楼13 层
联系人/联系电话
建管股 0557-22500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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