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来安县第三中学学生食堂运营商招标项目答疑澄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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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安徽 滁州市 | 采购单位 | 来安县第三中学 |
| 招标代理机构 | 滁州星宇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来安县第三中学学生食堂运营商招标项目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来安县第三中学学生食堂运营商招标项目答疑澄清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来安县第三中学学生食堂运营商招标项目招标文件答疑如下:
问题1:企业实力:(4)投标人具有食品安全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 2 分;提问:只有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没有食品安全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是否为表述错误?建议修改为:(4)投标人具有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 2 分;
回复:投标人提供“食品安全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或“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均予认可;
问题2:企业荣誉 :1)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获得过政府部门或学校颁发的相关荣誉的,每提供一个得 3 分,本项满分 6 分。提问:投标人经营的食堂项目获得的政府部门荣誉也属于投标人的荣誉,是否认可?建议修改为: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或投标人经营的食堂项目获得过政府部门或学校颁发的相关荣誉的,每提供一个得 3 分,本项满分 6 分。
回复:投标人或投标人经营的食堂项目获得的政府部门的荣誉均可得分。
问题3:企业荣誉:2)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获得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协会(或学会)颁发的类似“绿色餐饮企业”或“团餐服务质量百强企业”或“放心消费示范单位”或“诚信示范企业(单位)”或“中国校园餐服务质量百强企业” 或“食品安全示范单位”荣誉的,每提供一个得 3 分,本项满分 6 分。 提问:此项要求类似以上的奖项,故我司提供“中国团餐企业百强”、“全国校园餐企业百强”、“绿色食堂”等证书应予以认可吧?
回复:认可
问题4: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6.1资信标评分细则第4项安全保障:(1)自2022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提供《食品安全责任险》或《公众责任险》的得2分。注: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供本招标公告之前的保单、发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的截图)原件扫描件。采购人要求投标人提供本招标公告之前的保单、发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的截图)原件扫描件,存在利用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嫌疑。违反了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文件负面清单打分打款第51条以其他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建议修改为:自2022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提供《食品安全责任险》或《公众责任险》的得2分。注: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供在有效期内的保单、发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的截图)及对应业绩合同的扫描件。原件备查。
回复:“(1)自2022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提供《食品安全责任险》或《公众责任险》的得2分。注: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供本招标公告之前的保单、发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的截图)原件扫描件。”修改为“自2022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提供《食品安全责任险》或《公众责任险》的得2分。注: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供在有效期内的保单、发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的截图)扫描件。”
注:此答疑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不便,敬请谅解!如因投标人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招标人信息
名 称:来安县第三中学
地 址:来安县新安镇建阳路500号
联系方式:13965957977
2.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滁州星宇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滁州市来安县新安镇新城大道18-1-31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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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来安县第三中学学生食堂运营商招标项目招标文件答疑如下:
问题1:企业实力:(4)投标人具有食品安全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 2 分;提问:只有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没有食品安全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是否为表述错误?建议修改为:(4)投标人具有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 2 分;
回复:投标人提供“食品安全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或“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均予认可;
问题2:企业荣誉 :1)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获得过政府部门或学校颁发的相关荣誉的,每提供一个得 3 分,本项满分 6 分。提问:投标人经营的食堂项目获得的政府部门荣誉也属于投标人的荣誉,是否认可?建议修改为: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或投标人经营的食堂项目获得过政府部门或学校颁发的相关荣誉的,每提供一个得 3 分,本项满分 6 分。
回复:投标人或投标人经营的食堂项目获得的政府部门的荣誉均可得分。
问题3:企业荣誉:2)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获得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协会(或学会)颁发的类似“绿色餐饮企业”或“团餐服务质量百强企业”或“放心消费示范单位”或“诚信示范企业(单位)”或“中国校园餐服务质量百强企业” 或“食品安全示范单位”荣誉的,每提供一个得 3 分,本项满分 6 分。 提问:此项要求类似以上的奖项,故我司提供“中国团餐企业百强”、“全国校园餐企业百强”、“绿色食堂”等证书应予以认可吧?
回复:认可
问题4: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6.1资信标评分细则第4项安全保障:(1)自2022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提供《食品安全责任险》或《公众责任险》的得2分。注: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供本招标公告之前的保单、发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的截图)原件扫描件。采购人要求投标人提供本招标公告之前的保单、发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的截图)原件扫描件,存在利用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嫌疑。违反了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文件负面清单打分打款第51条以其他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建议修改为:自2022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提供《食品安全责任险》或《公众责任险》的得2分。注: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供在有效期内的保单、发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的截图)及对应业绩合同的扫描件。原件备查。
回复:“(1)自2022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提供《食品安全责任险》或《公众责任险》的得2分。注: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供本招标公告之前的保单、发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的截图)原件扫描件。”修改为“自2022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提供《食品安全责任险》或《公众责任险》的得2分。注: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供在有效期内的保单、发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的截图)扫描件。”
注:此答疑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不便,敬请谅解!如因投标人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招标人信息
名 称:来安县第三中学
地 址:来安县新安镇建阳路500号
联系方式:13965957977
2.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滁州星宇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滁州市来安县新安镇新城大道18-1-31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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