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结果】2025芜湖市镜湖区保障性安居工程老旧小区改造零星维修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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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安徽 芜湖市 | 采购单位 | 芜湖市镜湖区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局 |
| 招标代理机构 | 安徽邦大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2025芜湖市镜湖区保障性安居工程老旧小区改造零星维修项目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中标信息
| 中标单位 | 芜湖市四建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中标金额 | *** |
| 联系方式 | *** |
一、项目编号:AHBD-GC-2025-010
二、项目名称:2025芜湖市镜湖区保障性安居工程老旧小区改造零星维修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芜湖市四建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芜湖市湾沚区湾沚镇津元村原三元地税分局02幢107室;
成交金额:***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五、评审专家名单:
张小慧、周明政、倪进斌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1)如成交金额低于100万元,则代理费=成交金额×1.2% (2)如代理费计算低于3000元的按3000元支付。
金额:4569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招标方式:竞争性磋商
2、成交供应商业绩:芜湖市碧桂园小学维修改工程;芜湖市未成年救助保护中心维修改造项目
3、无效投标单位情况:无
4、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联系电话:***。
5、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质疑及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芜湖市镜湖区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局
地址:芜湖市镜湖区长江中路51号
联系方式:0553-386637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邦大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无为市无城镇濡须路1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附件)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二、项目名称:2025芜湖市镜湖区保障性安居工程老旧小区改造零星维修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芜湖市四建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芜湖市湾沚区湾沚镇津元村原三元地税分局02幢107室;
成交金额:***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 工程类 |
| 名称:2025芜湖市镜湖区保障性安居工程老旧小区改造零星维修项目 施工范围:建筑墙面改造、屋面防水改造、室外道路、室内外电气、雨污水管道改造、室外景观改造等 施工工期:120天 项目经理:许月敏 执业证书信息: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 皖234212131993 |
五、评审专家名单:
张小慧、周明政、倪进斌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1)如成交金额低于100万元,则代理费=成交金额×1.2% (2)如代理费计算低于3000元的按3000元支付。
金额:4569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招标方式:竞争性磋商
2、成交供应商业绩:芜湖市碧桂园小学维修改工程;芜湖市未成年救助保护中心维修改造项目
3、无效投标单位情况:无
4、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联系电话:***。
5、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质疑及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芜湖市镜湖区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局
地址:芜湖市镜湖区长江中路51号
联系方式:0553-386637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邦大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无为市无城镇濡须路1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附件)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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