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结果】安徽省六安水文水资源局水文工程监理单位遴选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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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安徽 六安市 | 采购单位 | 安徽省六安水文水资源局 |
| 招标代理机构 | 安徽建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安徽省六安水文水资源局水文工程监理单位遴选项目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中标信息
| 中标单位 | 永信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 中标金额 | *** |
| 联系方式 | *** |
一、项目编号:AHJQ-2025-07-001
二、项目名称:安徽省六安水文水资源局水文工程监理单位遴选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永信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凤凰街道东坑社区光明大道481号乐府广场1B901
成交金额(费率):75%
四、主要标的信息
五、评审专家名单:陈慧、谢正秀、韩柳(业主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采购文件约定执行。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 若投标单位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安徽省六安市大别山路安丰大厦5楼503室,联系电话:***。
若投标单位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提出投诉。
2.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釆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釆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釆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 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 招标单位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 被质疑人名称;
(4)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 必要的法律依据;
(7)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釆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査证的;
(5) 对其他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安徽省六安水文水资源局
地址:安徽省六安市金安区皖西大道1511号
联系人:*** 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安徽建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六安市大别山路安丰大厦5楼503室
联系人:*** 电话:***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二、项目名称:安徽省六安水文水资源局水文工程监理单位遴选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永信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凤凰街道东坑社区光明大道481号乐府广场1B901
成交金额(费率):75%
四、主要标的信息
| 服务类 |
| 名 称:安徽省六安水文水资源局水文工程监理单位遴选项目 服务范围:站房、自记井、栈桥、测流缆道、水位观测设施、护坡、降水量观测场等设计图纸范围内建设内容及缺陷责任期和保修期内全过程监理。 服务时间:监理服务合同期为1年,合同期满后,安徽省六安水文水资源局组织对成交监理单位进行考核,考核合格后,可以和原成交监理单位续签合同,但续签不得超过2年。期间如遇政策调整则按相关规定执行。 服务标准:满足合同及采购文件要求。 |
五、评审专家名单:陈慧、谢正秀、韩柳(业主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采购文件约定执行。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 若投标单位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安徽省六安市大别山路安丰大厦5楼503室,联系电话:***。
若投标单位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提出投诉。
2.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釆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釆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釆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 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 招标单位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 被质疑人名称;
(4)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 必要的法律依据;
(7)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釆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査证的;
(5) 对其他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安徽省六安水文水资源局
地址:安徽省六安市金安区皖西大道1511号
联系人:*** 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安徽建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六安市大别山路安丰大厦5楼503室
联系人:*** 电话:***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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