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安徽省第二人民医院飞秒激光角膜屈光治疗机一次性使用无菌治疗包(负压环套包)采购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招标公告】安徽省第二人民医院飞秒激光角膜屈光治疗机一次性使用无菌治疗包(负压环套包)采购项目单一来源公示: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安徽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 地区 | 安徽 合肥市 | 采购单位 | 安徽省第二人民医院 |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安徽省第二人民医院飞秒激光角膜屈光治疗机一次性使用无菌治疗包(负压环套包)采购项目 |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安徽省第二人民医院
项目名称:安徽省第二人民医院飞秒激光角膜屈光治疗机一次性使用无菌治疗包(负压环套包)采购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飞秒激光角膜屈光治疗机一次性使用无菌治疗包
数量:614
单位:套
预算金额:*** 元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医院现有眼科设备飞秒激光角膜屈光治疗机,用于近视屈光矫正手术,品牌德国蔡司,型号VisuMax,配套使用耗材一次性使用无菌治疗包(负压环套包)是飞秒激光角膜屈光治疗机手术设备的组成部分,是专机专用医疗耗材。本次采购周期1年,采购数量614套。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本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二)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三)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形,是指因货物或者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的有关规定,安徽省第二人民医院拟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因货物或者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申请单一来源采购。具体原因如下:
卡尔蔡司(上海)管理有限公司是卡尔蔡司股份公司(德国总公司)在中国设立的大中华区总部。由Carl Zeiss Meditec AG生产并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的飞秒激光角膜屈光治疗机(注册证号为:国械注进20183241728)的结构及组成中包含的“一次性使用无菌治疗包”为VisuMax飞秒激光角膜屈光治疗机手术设备的组成部分,系专机专用医疗耗材。并且每组耗材包均配备相应License密码;耗材及License密码只能由蔡司公司或其授权经销商售予。
卡尔蔡司(上海)管理有限公司授权安徽优视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指定其在安徽省第二人民医院项目中,销售飞秒激光手术耗材。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规定,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安徽优视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庐阳区濉溪路168号新天地广场8-2301室
三、公示期限
2025年07月28日 至 2025年08月04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无
五、联系方式
1. 采购人
联系人:***
联系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北二环砀山路1868号
联系电话:***
2. 财政部门
联系人:安徽省财政厅政府采购处
联系地址:合肥市阜南西路238号2004室
联系电话:0551-68150413
3. 采购代理机构(如有)
联系人:***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注意: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并同时抄送相关财政部门。
附件信息:
安徽省第二人民医院飞秒激光角膜屈光治疗机一次性使用无菌治疗包(负压环套包)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论证纪要.pdf (92.3 KB)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安徽省第二人民医院飞秒激光角膜屈光治疗机一次性使用无菌治疗包(负压环套包)采购.pdf (0.1 KB)
卡尔蔡司给安徽优视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的授权证书.pdf (0.1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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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 安徽省第二人民医院
项目名称:安徽省第二人民医院飞秒激光角膜屈光治疗机一次性使用无菌治疗包(负压环套包)采购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飞秒激光角膜屈光治疗机一次性使用无菌治疗包
数量:614
单位:套
预算金额:*** 元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医院现有眼科设备飞秒激光角膜屈光治疗机,用于近视屈光矫正手术,品牌德国蔡司,型号VisuMax,配套使用耗材一次性使用无菌治疗包(负压环套包)是飞秒激光角膜屈光治疗机手术设备的组成部分,是专机专用医疗耗材。本次采购周期1年,采购数量614套。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本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二)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三)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形,是指因货物或者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的有关规定,安徽省第二人民医院拟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因货物或者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申请单一来源采购。具体原因如下:
卡尔蔡司(上海)管理有限公司是卡尔蔡司股份公司(德国总公司)在中国设立的大中华区总部。由Carl Zeiss Meditec AG生产并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的飞秒激光角膜屈光治疗机(注册证号为:国械注进20183241728)的结构及组成中包含的“一次性使用无菌治疗包”为VisuMax飞秒激光角膜屈光治疗机手术设备的组成部分,系专机专用医疗耗材。并且每组耗材包均配备相应License密码;耗材及License密码只能由蔡司公司或其授权经销商售予。
卡尔蔡司(上海)管理有限公司授权安徽优视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指定其在安徽省第二人民医院项目中,销售飞秒激光手术耗材。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规定,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安徽优视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庐阳区濉溪路168号新天地广场8-2301室
三、公示期限
2025年07月28日 至 2025年08月04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无
五、联系方式
1. 采购人
联系人:***
联系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北二环砀山路1868号
联系电话:***
2. 财政部门
联系人:安徽省财政厅政府采购处
联系地址:合肥市阜南西路238号2004室
联系电话:0551-68150413
3. 采购代理机构(如有)
联系人:***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注意: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并同时抄送相关财政部门。
附件信息:
安徽省第二人民医院飞秒激光角膜屈光治疗机一次性使用无菌治疗包(负压环套包)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论证纪要.pdf (92.3 KB)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安徽省第二人民医院飞秒激光角膜屈光治疗机一次性使用无菌治疗包(负压环套包)采购.pdf (0.1 KB)
卡尔蔡司给安徽优视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的授权证书.pdf (0.1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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