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皖南医学院弋矶山医院北区饮品及糕点销售用途房产交易公告

所属地区:安徽芜湖市 发布日期:2025-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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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安徽 芜湖市 采购单位 皖南医学院弋矶山医院
招标代理机构 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皖南医学院弋矶山医院北区饮品及糕点销售用途房产出租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项目名称 皖南医学院弋矶山医院北区饮品及糕点销售用途房产出租 项目编号 N0122FCZZ251572
挂牌起始日期 2025年7月30日
挂牌截止日期 2025年8月18日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按(5)个工作日为一个延长周期延长(延长周期内征集到意向竞租方数量不少于1个且该延长周期结束,本项目公告期结束),最多延长(10)个周期。

标的
概况
标的坐落 皖南医学院弋矶山医院北区位于芜湖市江北新兴产业集中区大龙湾片区,通江大道以南、康平路以东、苏州路以北、鸠兹路以西围合的地块。
基本属性 标的类型 商业 所在层数 1层、2层
租赁面积 96平方米,其中:1层、2层均48平方米
租赁期限 5年。租赁期及租金计算日期自出租标的移交之日起算。
租金支付方式 按合同年度支付 租金递增方式
装修免租期 履约保证金 人民币10,000.00元
房屋现状 标的状态 闲置 是否设置原承租人优先权
配套、环境、交通、亮点 皖南医学院弋矶山医院北区占地200亩,建筑面积约17万平方米,开放床位约 1,000 张。包括综合住院楼、门诊医技楼、感染及支撑病区楼、行政综合楼、报告厅,共计9个单体。
其他情况 1、出租标的位于皖南医学院弋矶山医院北区医技楼一层、二层,具体位置由出租方指定。
2、出租标的所在主体建筑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核实合格证,正在办理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手续。

评估情况 评估价 5年期租金评估价格为人民币473,000.00元
评估基准日 2025年4月8日
评估机构 江苏国衡中测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租金底价(元) 5年期租金底价为人民币473,000.00元
出租方情况 基本情况
出租方名称:皖南医学院弋矶山医院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340000485123497P
住所:芜湖市赭山西路2号
法定代表人:黄后宝
机构性质:事业单位    
出租方承诺 本出租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出租标的权属清晰,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资产出租不存在任何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的情形;对设定担保物权的资产出租,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政府社会公共管理事项的,已依法报政府有关部门审核;
2、本次资产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已认真考虑出租行为可能导致的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4、我方所提交的本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5、我方已充分了解并承诺在出租过程中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相关交易规则及各项规定,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6、对竞租本次出租标的享有优先承租权的权利人(如有),我方承诺已履行了通知及征询的义务,并在公告发布之日起3日内就信息公告内容,行权期限、方式及后果等通知享有优先承租权的权利人;
7、出租标的成交后,我方承诺按照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收费办法及相关交易文件的约定及时支付交易服务费用,不因与承租方任何争议或合同解除终止等任何原因拒绝交纳或主张退还交易服务费用。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出租方决策文件 文件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皖南医学院弋矶山医院

特别
告知

1、经营业态
(1)内容:饮品、糕点。即提供连锁品牌的咖啡、果汁、各类茶饮,以及连锁品牌的面包、蛋糕、三明治、沙拉等。
(2)要求:仅限于经营连锁咖啡等饮品、连锁面包、蛋糕等糕点业务。意向竞租方在报名时应向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提交出租标的《连锁品牌意向表》。意向竞租方竞得标的后,实际经营的连锁品牌须与提交的《连锁品牌意向表》一致。
2、特别提示
(1)本次出租标的将由承租方独立进行经营,并自行承担经营成果的盈亏责任,不接受医院“职工就餐卡”的支付方式。
(2)意向竞租方如需查勘出租标的,须在报名前向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提交现场查勘申请,由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与出租方联系后,通知现场查勘时间。
3、资格审查
信息发布公告期结束,由本项目资格审查小组对征集到的意向竞租方进行资格审查。
4、服务要求
(1)承租方的商品和价格需符合出租方整体规划要求,且售卖的商品种类需经出租方审核同意;并禁止经营危险品、油烟污染、噪音污染及其他有违国家法律、法规等行业。
(2)租赁期内,承租方按电费1.2元/度、水费3.6元/立方的标准以实际使用量向出租方缴纳能源费用。承租方须自收到出租方下达的通知单后15个工作日内,以转账形式将能源费用汇入出租方指定账户。如遇政策性调整,则能源费相应调整。
(3)租赁期内,限于房屋的特殊用途和结构,承租方必须严格遵守相关规定,不得擅自对水、电设施进行改造,严禁进行钻孔或穿透墙体等破坏性行为;承租方应自行负责日常经营活动中的用水和用电,并应将用水和用电方案提前报请出租方进行审核,经审核同意后方可实施。
(4)租赁期内,承租方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实力较强的服务队伍,有依法缴纳税收等良好记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重大违法、犯罪记录。
(5)租赁期内,承租方须无条件接受出租方的监管,包括不限于售卖商品的质量、价格以及服务态度等;对于新增售卖的商品,承租方需提前向出租方申请,经出租方同意后方可售卖。
(6)承租方须提供院内配送等服务。
(7)承租方需在院方指定位置免费布置沙滩伞和配套桌椅(不少于20套)等配套设施,并负责做好相应管理。
(8)承租方均须提供24小时电话服务。
(9)承租方具体经营服务时间以医院通知为准。
5、监管要求
(1)严格执行食品卫生、价格管理等相关规定。
(2)不得转包、分包,所有进货采购付款和人员支出必须是承租方。
(3)明码标价,同类商品价格不得高于其连锁店在本市其他店面价格。
(4)医院每月考核商业服务满意度、设立服务反馈渠道,对给医院声誉带来不良影响的行为有处罚措施。
6、交易方式
(1)采取综合评议的交易方式。
公告期结束,如征集到一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竞租方,由本项目资格审查小组对符合条件的意向竞租方的运营业绩、经营管理方案、管理制度、租金报价等进行综合评议,综合评议得分最高(排序第一)的意向竞租方为承租方,其租金报价被确定为出租标的租金的成交价格,承租方应于综合评议结束当日现场签订《成交确认书》。
(2)综合评议规则及评分标准详见:《综合评议内容及标准》。
7、交易签约
承租方应于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依据《成交确认书》确定的成交价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8、交易凭证出具条件
交易双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承租方依据《房屋租赁合同》约定将出租标的第一个合同年度租金、履约保证金交付至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指定的结算账户,交易双方足额支付交易服务费用后,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在3个工作日内出具《产权交易凭证》。

交易
条件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1、租金按合同年度支付,每个合同年度的租金为全部合同年度总租金的平均值。
2、第一个合同年度租金自《房屋租赁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由承租方付至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后合同年度的租金在上一个合同年度结束前1个月内付清,由承租方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先付租金后使用,否则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房屋租赁合同》,并追究承租方的违约责任。
3、自《房屋租赁合同》生效之日起,承租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如承租方未支付交易服务费用,则为扣除承租方应支付的交易服务费用后的余款)自动转为承租方支付《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第一个合同年度租金的一部分。
4、自《房屋租赁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承租方应向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缴纳履约保证金人民币10,000.00元,履约保证金不计息。
承租方资格条件 1、意向竞租方应为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含个体工商户)。
2、意向竞租方用于经营出租标的的连锁品牌在中国境内应具有10家以上(含10家)门店、在芜湖市(含区、县)本地应具有1家以上(含1家)门店。
标的交割 承租方在取得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后,凭《产权交易凭证》,按照出租标的移交日现状与出租方办理出租标的移交,具体时间以出租方通知为准。承租方应配合办理房屋移交手续,无正当理由不接收的,即视同已按期完成出租标的的移交;自房屋移交之日起,因承租方未尽到妥善管理的义务导致的房屋损毁、灭失,造成第三方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等,均由承租方承担。
与租赁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竞租方承诺:已全面了解并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相关交易规则、规定;已充分了解本公告及“附件下载”中有关附件材料的全部内容,对标的进行了充分了解和风险评估;已经适当的批准与授权参与本次标的竞租;所提交的竞租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
2、意向竞租方承诺:已现场勘察了出租标的,并赴标的现场对标的现状进行充分了解、核实(意向竞租方一旦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已充分了解标的全部情况,成交后不得以任何借口退回标的或拒付成交价款及服务费),全面了解出租标的水、电、周边环境、面积、结构、质量、外观等情况,且无异议,由此产生的投资风险自行承担。
3、意向竞租方承诺:承租方同意在取得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后,凭《产权交易凭证》,按照出租标的移交日现状与出租方办理出租标的移交,具体时间以出租方通知为准。承租方应配合办理房屋移交手续,无正当理由不接收的,即视同已按期完成出租标的的移交;自房屋移交之日起,因承租方未尽到妥善管理的义务导致的房屋损毁、灭失,造成第三方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等,均由承租方承担。
4、意向竞租方承诺:出租标的实际面积与本公告列示的面积存在差异时,不调整租金。
5、意向竞租方承诺:在租赁期内,租赁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范围内的消防、防盗等工作由承租方负责,若发生消防事故、失窃等致出租方或任何第三方人身、财产损害的,一切责任由承租方承担。
6、意向竞租方承诺:在租赁期限内,承租方不得变更经营业态,如经营管理确需变更业态的,须经出租方审核同意后方可变更,否则,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无偿收回出租标的并追究承租方的违约责任。
7、意向竞租方承诺:出租标的投入使用、经营前,自行办理相关部门的经营许可手续,费用自行承担;严格遵守出租方的各项管理制度,服从出租方的统一管理,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依法纳税。
8、意向竞租方承诺:在租赁期内,不利用房屋存放危险物品,不利用房屋进行违法活动及非法使用出租标的;不得对外转租或以转包、借用、联营等任何名义转让使用权,否则,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房屋租赁合同》,无偿收回出租标的并追究承租方的违约责任。
9、意向竞租方承诺:在租赁期内,同意租赁房屋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由出租方依法交纳;租赁房屋发生的水、电、燃气、暖气、通讯、收视、互联网、卫生、物业管理费以及房屋、附属物、相关设施设备的日常维修费等所有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并直接向有关管理单位交付。
10、意向竟租方承诺:同意除房屋主体结构由出租方负责维修以外,其他由承租方负责维修并承担全部维修费用,属于出租方维修范围的,出租方应在接到承租方书面通知后十日内组织维修,也可委托承租方代为维修,费用由出租方承担;属于承租方维修范围的,承租方也应在发现后十日内组织维修,承租方拒不维修,出租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承租方承担。承租方阻拦出租方维修的,视为承租方违约,出租方有权解除《房屋租赁合同》;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使用过程中的日常维护、安全管理由承租方负责,产生的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11、意向竟租方承诺:承租方如对房屋进行室内外装修,须事先征得出租方的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此施工如需向政府相关部门报批,可以以出租方的名义申报,但报批、验收工作及费用由承租方承担,出租方应积极予以协助。对于承租方装修、装饰、改善和增设的他物,出租方不承担维修义务。
12、意向竞租方承诺:承租方对房屋装修施工结束后,应当自行依法申报消防设计审核或备案;属于公众聚集场所的,投入使用、营业前应依法申请消防安全检查。
13、意向竟租方承诺:承租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房屋及附属设备,因承租方原因造成毁损灭失或发生故障的,由承租方负责修理、更换或按市场价赔偿,具体方式由出租方决定;承租方拒绝的,出租方有权自行维修或购置新物,费用自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由承租方承担。
14、意向竞租方承诺:承租方完全履约至《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租赁期限届满的,承租方应在租赁期限截止日前(含截止日当日),腾空出租标的并按相关要求移交给出租方。
15、意向竞租方承诺:如《房屋租赁合同》提前终止的,承租方应在收到出租方要求交回出租标的通知之日起7日内(含收到通知当日)腾空出租标的并按相关要求移交给出租方,租赁期限计算到承租方按相关要求移交给出租方的当日。
16、意向竞租方承诺:承租方将出租标的交回出租方时,应对出租标的、出租方交付的设施、设备等完整完好交回,承租方新添置的不可移动的设施、设备等均以现状交回,承租方所属的可移动设施、设备等均清理出场(逾期未清理出场的,出租方有权处理,费用由承租方承担),对在承租期间的建设、装潢等投入不要求补偿。承租方逾期交回的,以日租金的双倍标准按实际逾期天数计算并向出租方支付占有使用费。
17、意向竞租方承诺:承租方同意按不低于出租底价(人民币473,000.00元)对出租标的进行报价,否则,视为承租方接受出租底价,并以出租底价作为报价。
18、意向竞租方承诺:对《房屋租赁合同》(样本)已全面知悉,且无异议并遵照执行。

交易
指南
竞价规则
现场展示
竞价报名 报名时间 自2025年7月30日至2025年8月18日(如公告期延长,按延长公告期作相应顺延),每工作日8:00至12:00,14:30至16:30。
报名手续 1、本项目报名时提交的相关资料及要求详见本公告附件。
2、有效接收报名文件的前提:按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要求递交《竞租申请书》、签订《竞租委托协议》、缴纳交易保证金等相关手续,否则,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将有权拒绝接收意向竞租方递交的报名文件。
3、递交报名文件:意向竞租方应另行携带授权委托书(报名文件中仍应包含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递交报名文件;若为意向竞租方的法定代表人递交报名文件的,则仅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意向竞租方须于报名时间截止前(2025年8月18日的16:30前)将报名文件在密封的状态下送达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
4、报名文件的送达
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芜湖市弋江区南瑞街道利民路612号碰头荟SOHO公寓楼24楼2405间),联系人:***,联系电话:***
5、本项目信息披露公告期间,意向竞租方到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办理相关手续后,可以在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查阅本项目相关备查文件。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1、交易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100,000.00元。
2、交易保证金交纳时间:意向竞租方应于报名截止日的16:30前,将交易保证金全额支付到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实际到达指定账户时间为准);否则视同意向竞租方自动放弃对标的的竞租,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有权不予办理报名手续。
3、交易保证金处理:
(1)如因意向竞租方原因而非出租方、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的原因,意向竞租方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视为意向竞租方违规违约,将承担相关法律、经济责任;出租方或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有权不予退还意向竞租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并作为支付给出租方或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的违约金,同时有权取消该意向竞租方的承租资格;该意向竞租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出租方、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损失的,利益受损方可以向该意向竞租方进行追偿。
a.意向竞租方已提出有效承租申请(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已发送承租申请受理通知)后,单方撤回申请的;
b.被确定为承租方的意向竞租方未按本公告或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相关通知要求签订《成交确认书》的;
c.被确定为承租方的意向竞租方未按本公告或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相关通知要求与出租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
d.意向竞租方存在《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交易保证金操作细则》中规定出租方或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有权不予退还意向竞租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并作为支付给出租方或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的违约金的其他情形。
(2)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按照下列情形,在规定时间内将交易保证金退还至意向竞租方的银行账户:
a.意向竞租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在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未向意向竞租方发送承租申请受理通知前,意向竞租方书面向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提出退出交易程序并放弃承租标的,且未发现存在(1)中所列情形的,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在收到意向竞租方书面明确表示放弃承租并经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同意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其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予以一次性、原额、原路径(事先有约定的按约定路径,但收款方须仍为意向竞租方,下同)、无息退还;
b.意向竞租方经资格审查最终被确认为“不合格意向竞租方”的且未发现其存在(1)中所列情形的,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应当在该意向竞租方最终被确认为“不合格意向竞租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该意向竞租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予以一次性、原额、原路径、无息退还;
c.意向竞租方经资格审查最终被确认为“合格意向竞租方”但未被确定为承租方且未发现其存在(1)中所列情形的,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应当在确认该意向竞租方为非承租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意向竞租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予以一次性、原额、原路径、无息退还。
(3)意向竞租方发生以上(1)项下的违约行为,导致《房屋租赁合同》无法签订或无法履行的,出租方有权对出租标的进行重新公告交易。重新公告交易时,违约的意向竞租方不得报名参加竞租;重新公告交易的标的成交价低于本次公告交易的标的成交价(对于没有产生成交价的,出租标的租金底价视为出租标的租金成交价)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本次公告交易的交易服务费用及因意向竞租方违约而重新公告交易导致交易的标的成交价款迟延履行期间的滞纳金(交易的标的成交价款迟延履行期间为本次公告交易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至重新公告交易付款期截止日,滞纳金按本次公告交易付款期限届满日有效LPR利率双倍计算),均由违约的意向竞租方承担,由出租方追究违约的意向竞租方的相关法律、经济责任。
(4)在承租方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成交双方向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支付约定的交易服务费用,否则,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于承租方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的第3个工作日在交易保证金中扣除成交双方的交易服务费用。
(5)本公告中涉及交易保证金相关约定的未尽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交易保证金的退还、暂不予退还、不予退还、争议处置等等)应依照《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交易保证金操作细则》的相关规定执行。
竞价安排 交易方式/竞价方式 另行通知
增价幅度(元) 另行通知
自由竞价时间 另行通知 延时竞价周期
(秒)
另行通知
服务费
附件下载 01-报名时应提交的相关资料及要求.pdf
02-综合评议内容及标准.pdf
03-交易保证金指定账户及要求.pdf
04-房屋租赁合同(样本).pdf

联系
方式
标的咨询 ******
技术支持 姚经理(0553-3117532)
咨询时间 每工作日8:00-12:00,14:30-16:30
单位地址 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芜湖市弋江区南瑞街道利民路612号碰头荟SOHO公寓楼24、25楼)
其他

特别
声明
皖南医学院弋矶山医院北区饮品及糕点销售用途房产出租项目的相关公告信息以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网站(www.ccjex.com)发布的相关信息为准。
皖南医学院弋矶山医院
2025年7月30日

剑鱼标讯安徽招标网收集整理了大量的招标投标信息、各类采购信息和企业经营信息,免费向广大用户开放。登录后即可免费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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