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结果】安徽新华印刷股份有限公司物流服务供应商库内询价项目(包2)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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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安徽 合肥市 | 采购单位 | 安徽新华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
| 招标代理机构 | 安徽广电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徽新华印刷股份有限公司物流服务供应商库内询价项目(包2:出版社仓库、合肥市送货、省内送货)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中标信息
| 中标单位 | 合肥捷畅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 中标金额 | *** |
| 联系方式 | *** |
安徽新华印刷股份有限公司物流服务供应商库内询价项目(包2)
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GDXG-2025CG015201-02
二、项目名称:徽新华印刷股份有限公司物流服务供应商库内询价项目(包2:出版社仓库、合肥市送货、省内送货)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合肥捷畅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本次采购为安徽新华印刷股份有限公司对库内物流服务供应商进行询价采购,服务期为一年。原成交人因自身问题无法签订合同,根据询价文件供应商须知正文第32.3条及相关规定,由第二成交候选人自动递补成为成交人。最终成交价格如下: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质疑期限内向安徽广电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望江西路766号广电大厦5层,联系电话:***。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安徽新华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砀山路10号
项目联系人:***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广电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望江西路766号广电大厦5层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0551-65614095、15212795274
邮箱:846062773@qq.com
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GDXG-2025CG015201-02
二、项目名称:徽新华印刷股份有限公司物流服务供应商库内询价项目(包2:出版社仓库、合肥市送货、省内送货)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合肥捷畅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本次采购为安徽新华印刷股份有限公司对库内物流服务供应商进行询价采购,服务期为一年。原成交人因自身问题无法签订合同,根据询价文件供应商须知正文第32.3条及相关规定,由第二成交候选人自动递补成为成交人。最终成交价格如下:
| 序号 | 服务项目 | 计价单位 | 报价(元) | 权重 | 备注 |
| 1 | 集团出版社仓库 | 吨 | *** | 45% | 含上下货、码放等 |
| 2 | 合肥市送货(含装卸、上楼等点到点服务) | 吨 | 64.6 | 35% | 一次送货不足1吨时,按件计价,每件重量按20公斤折算,单次送货不足10件的,每票增加30元送货费 |
| 件 | 4 | 5% | |||
| 3 | 省内送货 | 吨·公里 | 0.63 | 10% | |
| 件 | 6 | 5% |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质疑期限内向安徽广电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望江西路766号广电大厦5层,联系电话:***。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安徽新华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砀山路10号
项目联系人:***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广电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望江西路766号广电大厦5层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0551-65614095、15212795274
邮箱:846062773@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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