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结果】歙县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基础设施综合提升-道路设施改造提升一期(歙州大道)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结果】歙县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基础设施综合提升-道路设施改造提升一期(歙州大道)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安徽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 地区 | 安徽 黄山市 | 采购单位 | 黄山徽投新安山水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
| 招标代理机构 | 国华工程科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项目名称 | 歙县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基础设施综合提升-道路设施改造提升一期(歙州大道)工程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中标信息
| 中标单位 | 江苏金堰交通工程有限公司 | 中标金额 | *** |
| 联系方式 | *** |
国华工程科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受黄山徽投新安山水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歙县农村公路管理服务中心的委托,对歙县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基础设施综合提升-道路设施改造提升一期(歙州大道)工程(HJSGC2025G065)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于2025年08月14日09时00分00秒在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歙县分中心开标、评标,现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对中标候选人进行公示。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人为:
招标人:黄山徽投新安山水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歙县农村公路管理服务中心
招标代理:国华工程科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人为:
| 第/标段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
| 投标人 | 名称 | 江苏金堰交通工程有限公司 | 邵阳通泰路桥建设有限公司 | 安徽建工交通航务集团有限公司 | |
| 地址 | 江苏省泰州市海陵区蒲田路1号709室 | 邵阳市北塔区江北开发区76号1 栋 | 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清河街道清河东路460号中共阜阳市委党校综合楼 | ||
| 资料公示 | 江苏金堰交通工程有限公司 | 邵阳通泰路桥建设有限公司 | 安徽建工交通航务集团有限公司 | ||
| 投标报价 | ***.55元 | 50432271.94元 | 51252531.17元 | ||
| 工期 | 180日历天 | 180日历天 | 180日历天 | ||
| 质量标准 | 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 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 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 ||
| 主要标的,名称,数量 | / | / | / | ||
| 服务要求 | / | / | / | ||
| 投标人承诺业绩、信誉、荣誉 | 项目经理业绩:226省道大丰南段改扩建工程 项目总工业绩:泗阳县沐泗线(王集-G343)拓宽改造工程 | 项目经理业绩:邵坪高速L5连接线道路工程 项目总工业绩:武冈机场连接线工程 | 项目经理业绩:利辛县国省干线建设工程PPP项目G239利辛段新建工程 项目总工业绩:利辛县国省干线建设工程PPP项目G239利辛段新建工程 | ||
| 项目经理(总监或其他负责人) | 姓名: | 苏网才 | 刘兴煌 | 张玉明 | |
| 相关证书名称: | 公路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 公路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 公路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 ||
| 证书编号: | 苏1322013201401281 | 湘1432019202004342 | 皖1342010201207284 | ||
| 技术负责人(总监代表): | 项目总工:夏东圣 | 项目总工:邓联罗 | 项目总工:朱红辉 |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 |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 |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 | ||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 | ||||
| 招标人 | 名称 | 黄山徽投新安山水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歙县农村公路管理服务中心 | |||
| 地址 | 安徽省黄山市歙县徽城镇富丰新城人工智能创客中心、歙县徽城镇?D村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 | 国华工程科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
| 地址 | 黄山市屯溪区社屋前路1号昱东大厦15楼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
| 公示时间 | 2025年08月15日-2025年08月18日 | ||||
| 异议受理及投诉方式 | 异议受理单位和电话:国华工程科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联系人:周工 | ||||
| 投诉受理单位和电话:歙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0559-6512729 | |||||
| 备注: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对评标结果及上述所有中标候选人情况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依法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提出,逾期或者不符合法定规定的,招标人一律不予接收。 2、依法向招投标监管部门提交的投诉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的规定,依法需要先提出异议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提出异议。 3、上述异议、投诉可依法通过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提交。 | |||||
招标人:黄山徽投新安山水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歙县农村公路管理服务中心
招标代理:国华工程科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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