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结果】泗县中医院县域医共体资源共享中心和中心药房建设项目EPC中标候选人公示

所属地区:安徽宿州市 发布日期:2025-0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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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安徽 宿州市 采购单位 泗县中医院县域医共体资源共享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宏润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泗县中医院县域医共体资源共享中心和中心药房建设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中标信息

中标单位 中国中元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 ***
联系方式 ***
泗县中医院县域医共体资源共享中心和中心药房建设项目EPC中标候选人公示

泗县中医院县域医共体资源共享中心和中心药房建设项目EPC
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项目名称
泗县中医院县域医共体资源共享中心和中心药房建设项目EPC
招标项目编号
EP-SXGC2025035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招标人
名称
泗县中医院
地址
安徽省宿州市泗县泗水街道汴河大道32号
联系人及电话
丁老师     ***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
江苏宏润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宿州市??桥区胜利路和园小区17栋3303室
联系人及电话
华工      19309671131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人
排序
第一中标候选人
第二中标候选人
第三中标候选人
单位名称
中国中元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联合体牵头人:中国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中国建筑西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联合体牵头人:中铁十九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中铁第四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5号
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西航港街道锦华路三段13号;陕西省西安市经开区文景路中段98号
沈阳市沈北新区沈北路36号;武汉市武昌区和平大道745号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
完全响应
完全响应
完全响应
投标报价(元/费率%)
 91.48%          (约 ***元)
91.55%           (约 51112365元)
91.58%(约51129114元)
工期(日历天)
365日历天(其中设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30 日历天完成设计及图审工作)
365日历天(其中设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30 日历天完成设计及图审工作)
365日历天(其中设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30 日历天完成设计及图审工作)
质量标准
 ①设计质量标准:满足国家及地方相应现行规范要求并通过政府主管部门审查;②材料设备质量标准:合格标准;③施工工程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等级合格
 ①设计质量标准:满足国家及地方相应现行规范要求并通过政府主管部门审查;②材料设备质量标准:合格标准;③施工工程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等级合格
 ①设计质量标准:满足国家及地方相应现行规范要求并通过政府主管部门审查;②材料设备质量标准:合格标准;③施工工程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等级合格
经评标委员会认定的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业绩
/
/
/
项目经理
姓名
高曙光
田原林
王树利
证书名称
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证书编号
京1112010201017239
川1512020202101466
辽1212023202400138
设计负责人
姓名
李辉
吴琛
潘莉萍
证书名称
一级建筑师注册证书
一级建筑师注册证书
一级建筑师注册证书
证书编号
20071103313
19986100273
20194201281
综合评估得分
96.07
95.86
95.28
被否决投标人名称及原因
见评标情况一览表附件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公示时间
2025年8月21日-2025年8月25日
招标代理费
173728.00元
提出异议的方式和渠道
1.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并在工作时间内(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具体联系方式见该表上述地址。
2.也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需要电子签章,网址http://ggzyjy.ahsz.gov.cn:8111/TPBidder/memberLogin;进入系统后选择项目,点击“异议”菜单提交异议材料。
 
异议注意事项
异议材料应包含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7)异议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为其他组织或个人的,异议材料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8)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规定的期限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出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的; 
(2)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未在公示期间提出异议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提出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投诉应遵照相关法律及《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投诉信访处理办法》(宿公管委[2022]2号)等文件,投诉人可以通过书面或者电子交易系统线上投诉。
投诉受理单位
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单位地址
泗县朝阳路 102 号,泗县住建局 7 楼
联系人/联系电话
办公室 0557-70228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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