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江北集中区大龙湾三桥南侧片区道路工程四期监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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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安徽 芜湖市 | 采购单位 | 芜湖前湾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
| 招标代理机构 | 芜湖真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江北集中区大龙湾三桥南侧片区道路工程四期监理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 项目名称 | 江北集中区大龙湾三桥南侧片区道路工程四期监理 | |
| 项目编号 | WH072SZ25JL0422 | |
| 标段名称 | 江北集中区大龙湾三桥南侧片区道路工程四期项目监理 | |
| 标段编号 | WH072SZ25JL042201 | |
| 招标人 | 名称 | 芜湖前湾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
| 地址 | 皖江江北新兴产业集中区(除托管区域外)楚江大道9号芜湖智算经济产业园11-12层 | |
| 联系人及电话 | ****** | |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 | 芜湖真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 地址 | 芜湖市弋江区金玺商务写字楼1103室 | |
| 联系人及电话 | ****** |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 开标时间 | 2025年08月04日 |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四川隆建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 | |
| 费率 | 0.72% | |
| 项目负责人 | 高勇 | |
证书编号:51015999 | ||
证书名称: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 | ||
| 工期 | 540日历天 | |
| 质量承诺 | 合格 | |
|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1、未来科技城航空智能智造产业园基础配套设施(一期)监理二标段; 2、金华-义乌-东阳市域轨道交通工程土建施工监理12标段; | |
| 规定公示的项目负责人业绩 | 航空智能智造产业园基础配套道路 | |
| 奖项 | 成都轨道交通18号线二期工程土建施工监理:2020-2021年度国家优质工程金奖 |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中新创达咨询有限公司 |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 |
| 费率 | 0.97 % | |
| 项目负责人 | 陶辉辉 | |
证书编号:41020520 | ||
证书名称: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 市政公用工程 | ||
| 工期 | 540日历天 | |
| 质量承诺 | 合格 | |
|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1、金鼓江疏港(钦海)大道(马莱大道至金五街)工程 2、西湖一横路、东四路、新城大道西段(207 国道至火车站)等三条道路新建工程及 207 国道邦塘转盘至火车站路口、新城大道、西湖大道、群众大道等四条道路升级改造工程 (EPC)监理项目 | |
| 规定公示的项目负责人业绩 | 1、芜湖市湾沚区自来水厂取水口迁移工程取水及厂区项目监理;2、繁昌区安定河区域排水系统整治工程全过程管理项目 | |
| 奖项 | 芜湖市城区污水系统提质增效(一期)PPP项目监理二标段-芜湖市朱家桥污水处理厂三期工程:2025 年度通过市政工程最高质量水平评价工程 | |
| 评标被否决单位及原因 | / | |
| 公示时间 |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 | |
| 其他招标文件规定的公示项 | 1、第二阶段评审单位:康立时代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阜阳市煜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四川隆建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六安市建工建设监理有限公司、中新创达咨询有限公司(按信用标、商务标、技术标评审合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确定前 5 家投标人) 2、评标基准价:0.72% 3、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开标现场抽取结果为方法一 | |
| 其他 | 原第一中标候选人阜阳市煜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总监理工程师鹿华迪在建设地点为芜湖市行政区域外工程建设项目中发生变更,且投标截止时间前一日尚未办理完《施工许可证》变更手续,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3“不得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的情形”取消该投标人中标候选人资格。 | |
| 提示 | 1、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在线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网址:http://whsggzy.wuhu.gov.cn)。 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同上。 2、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根据《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投诉接收转办暂行办法》(公管办[2018]11号)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向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投诉受理中心提出投诉(网址:http://whsggzy.wuhu.gov.cn),联系电话:0553-3121232。 3、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
中标候选人公示20250822.pdf
评审得分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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