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答疑澄清】“心安月潭”旅游风景道项目(K0+000-K101+395段公路主体工程)答疑澄清公告
【招标公告】【答疑澄清】“心安月潭”旅游风景道项目(K0+000-K101+395段公路主体工程)答疑澄清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安徽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 地区 | 安徽 黄山市 | 采购单位 | 休宁县交通运输局 |
| 招标代理机构 | 浙江华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心安月潭”旅游风景道项目(K0+000-K101+395段公路主体工程)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办理流程公开
累计提交时间: 0天0小时2分0秒
累计办理时间: 0天1小时41分0秒
是否逾期: 否
答疑澄清提交
提交人:
办理状态:
提交
提交节点:
2025-08-26 09:45:48
提交用时:
0天0小时2分
招标人确认
办理状态:
请审核
办理时间:
2025-08-26 09:47:36
办理用时:
0天0小时2分
项目负责人
办理状态:
同意
办理时间:
2025-08-26 11:26:44
办理用时:
0天1小时39分
标段信息 第一次澄清文件
答疑澄清信息
答疑澄清文件列表
附件: 澄清答疑公告.pdf
累计提交时间: 0天0小时2分0秒
累计办理时间: 0天1小时41分0秒
是否逾期: 否
答疑澄清提交
提交人:
办理状态:
提交
提交节点:
2025-08-26 09:45:48
提交用时:
0天0小时2分
招标人确认
办理状态:
请审核
办理时间:
2025-08-26 09:47:36
办理用时:
0天0小时2分
项目负责人
办理状态:
同意
办理时间:
2025-08-26 11:26:44
办理用时:
0天1小时39分
| 项目编号 | HJXGC2025G033 | 统一交易标识码 | A03-12341000586130960B-20250825-000325-1 |
| 信息来源 | 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休宁县分中心 | 项目所在地 | 黄山市休宁县 |
| 信息发布时间 | 2025-08-26 11:27:04 | 浏览次数 | 0 |
标段信息 第一次澄清文件
| 序号 |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方式 | 估算价(万元) |
| 1 | HJXGC2025G033A | “心安月潭”旅游风景道项目(K0+000-K101+395段公路主体工程) | 公开招标 | 8511.89 |
答疑澄清信息
|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 |
| 主要修改内容 |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心安月潭”旅游风景道项目(K0+000-K101+395段公路主体工程) 原项目编号:HJXGC2025G033 原公告日期:2025年8月25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招标文件中86页项目专用合同条款: 4.5 承包人项目经理 4.5.1 承包人应按合同约定指派项目经理,并在约定的期限内到职。承包人更换项目经理应事先征得发包人同意,并应在更换14天前通知发包人和监理人。承包人项目经理短期离开施工场地,应事先征得监理人同意,并委派代表代行其职责。补充:项目经理常驻工地每月不少于22日,否则课以2000元/日的违约金。若项目经理确实无法到位或需更换,须经监理人审核并报发包人批准后,用同等资质和经历的人员更换,并交纳项目经理更换审查费贰万元/人•次(除允许更换的特殊情形外)。描述修改为“承包人应按合同约定指派项目经理,并在约定的期限内到职。承包人更换项目经理应事先征得发包人同意,并应在更换14天前通知发包人和监理人。承包人项目经理短期离开施工场地,应事先征得监理人同意,并委派代表代行其职责。补充:项目经理常驻工地每月不少于22日,否则课以2000元/日的违约金。若项目经理确实无法到位或需更换,须经监理人审核并报发包人批准后,用同等资质和经历的人员更换,并交纳项目经理更换违约金贰拾万元/人•次(除允许更换的特殊情形外)”。 招标文件中87页项目专用合同条款: 4.6 承包人人员的管理 4.6.3 承包人安排在施工场地的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骨干应相对稳定。承包人更换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骨干时,应取得监理人的同意。 第4.6.3项细化为: 承包人安排在施工场地的项目总工、其他管理人员和技术骨干应与承包人承诺的名单一致,并保持相对稳定。项目总工常驻工地每月不少于22日,否则课以2000元/日的违约金;其他管理人员和技术骨干常驻工地每月不少于18日,否则课以1000元/人•日的违约金。未经监理人批准,上述人员不应无故不到位或被替换;若项目总工、其他管理人员和技术骨干确实无法到位或需更换,须经监理人审核并报发包人批准后,用同等资质和经历的人员更换,并交纳项目总工更换审查费贰万元/人•次(除允许更换的特殊情形外),其他管理人员和技术骨干更换不用交纳审查费。描述修改为“承包人安排在施工场地的项目总工、其他管理人员和技术骨干应与承包人承诺的名单一致,并保持相对稳定。项目总工常驻工地每月不少于22日,否则课以2000元/日的违约金;其他管理人员和技术骨干常驻工地每月不少于18日,否则课以1000元/人•日的违约金。未经监理人批准,上述人员不应无故不到位或被替换;若项目总工、其他管理人员和技术骨干确实无法到位或需更换,须经监理人审核并报发包人批准后,用同等资质和经历的人员更换,并交纳项目总工更换违约金拾万元/人•次(除允许更换的特殊情形外)”,其他管理人员和技术骨干更换不用交纳违约金。 其他内容不变,给各位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休宁县交通运输局 地址:休宁县政务新区交通大楼九楼 项目联系人:***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华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黄山市屯溪区长干东路139号三楼 项目联系人:*** 电话:*** 招标人:休宁县交通运输局 招标代理:浙江华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8月26日 |
答疑澄清文件列表
| 电子件名称 | 电子件列表(点击查看) |
| 图纸等相关附件 | 澄清答疑公告.pdf |
附件: 澄清答疑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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