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结果】铜陵市第十八中学物业服务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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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安徽 铜陵市 | 采购单位 | 铜陵市第十八中学 |
| 招标代理机构 | 铜陵景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铜陵市第十八中学物业服务采购项目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中标信息
| 中标单位 | 安徽新宇新物业有限公司 | 中标金额 | *** |
| 联系方式 | *** |
一、项目编号:JHZB2025-029
二、项目名称:铜陵市第十八中学物业服务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新宇新物业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庆市迎江区人民路48号电商园10号楼3层
成交报价:***.2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五、评审专家名单:周华国、徐闰月、顾李涵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详见采购文件中标(成交)服务费。
代理服务收费金额:0.4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中标人(成交供应商)承诺的业绩:
供应商对中标(成交)结果有质疑的,中标(成交)公告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
关于采购文件中非通用条款部分方面及评标结果的质疑向采购人提出,采购人在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关于采购文件通用条款部分以及采购程序方面的质疑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由其作出回复。
质疑供应商对答复内容不满意的或受理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主管部门提出投诉。省级预算单位的项目向安徽省财政厅政府采购处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起质疑的日期。
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铜陵市第十八中学
地址:铜陵市义安区钟鸣镇金桥村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铜陵景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铜陵市北斗星城B1座1303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业绩一览表.pdf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主要标的一览表.pdf
二、项目名称:铜陵市第十八中学物业服务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新宇新物业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庆市迎江区人民路48号电商园10号楼3层
成交报价:***.2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 服务类 |
| 名称:铜陵市第十八中学物业服务采购项目 服务范围: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服务要求:根据国家及地方相关法律要求、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约定、采购人的要求以及采购合同等相关约定承担本项目。 服务时间:服务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合同一年一签,在年度预算能保障的前提下,经采购人年度考核合格的,可以续签下一年合同,总服务期 不超过三年。 服务标准: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服务标准执行。 |
五、评审专家名单:周华国、徐闰月、顾李涵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详见采购文件中标(成交)服务费。
代理服务收费金额:0.4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中标人(成交供应商)承诺的业绩:
| 序号 | 业绩名称 | 合同甲方 | 合同乙方 | 合同签订时间 |
| 1 | 安庆市第十中学2022年-2023年物业项目合同 | 安庆市第十中学 | 安徽新宇新物业有限公司 | 2022年7月8日 |
| 2 | 安庆市第九中学物业管理服务合同 | 安庆市第九中学 | 安徽新宇新物业有限公司 | 2023年5月16日 |
| 3 | 来安县第三中学校园物业服务项目(二次)合同 | 来安县第三中学 | 安徽新宇新物业有限公司 | 2024年8月29日 |
供应商对中标(成交)结果有质疑的,中标(成交)公告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
关于采购文件中非通用条款部分方面及评标结果的质疑向采购人提出,采购人在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关于采购文件通用条款部分以及采购程序方面的质疑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由其作出回复。
质疑供应商对答复内容不满意的或受理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主管部门提出投诉。省级预算单位的项目向安徽省财政厅政府采购处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起质疑的日期。
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铜陵市第十八中学
地址:铜陵市义安区钟鸣镇金桥村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铜陵景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铜陵市北斗星城B1座1303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业绩一览表.pdf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主要标的一览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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