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预告】关于《马鞍山市殡葬设施布局国土空间专项规划(2025-2035年)(市区部分)》规划方案的公示

所属地区:安徽马鞍山市 发布日期:2025-09-13

【招标预告】关于《马鞍山市殡葬设施布局国土空间专项规划(2025-2035年)(市区部分)》规划方案的公示: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安徽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安徽 马鞍山市 采购单位 马鞍山市民政局
招标代理机构 思城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马鞍山市殡葬设施布局国土空间专项规划(2025-2035年)(市区部分)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为落实民政部《关于进一步推动殡葬改革促进殡葬事业发展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文件精神,提高殡葬设施服务水平,优化殡葬设施布局,我局委托思城设计集团有限公司编制了《马鞍山市殡葬设施布局国土空间专项规划(2025-2035年)(市区部分)》。为保障公众的规划知情权,维护相关权益人的合法权益,现依法将《马鞍山市殡葬设施布局国土空间专项规划(2025-2035年)(市区部分)》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5年9月12日—2025年10月11日
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及时与我局联系,我局将认真研究吸纳。
电子邮箱:495913843@qq.com
书面函件投递:马鞍山市民政局(花山区花山路88号)
联系电话:***
 
附件:马鞍山市殡葬设施布局国土空间专项规划(2025-2035年)(市区部分)(公示稿) 
马鞍山市民政局    
 2025年9月12日
附件
马鞍山市殡葬设施布局国土空间专项规划(2025-2035年)
(市区部分)
(公示稿)
 
第一条  规划背景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深化殡葬改革要求,加快构建现代殡葬服务体系,切实提升民生保障能力,推进新时代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融入国土空间规划体系,根据民政部《“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殡葬管理条例》(2012年修正),以及《安徽省殡葬管理办法》(2017年修正)《安徽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安徽省“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马鞍山市“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安徽省国土空间专项规划衔接技术导则(试行)》《马鞍山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等法规、文件精神,对《马鞍山市公墓布局规划(2020-2035)》进行修订。结合我市3个行政区,3个功能区的实际情况,根据专项行动及区域殡葬新需求,特开展《马鞍山市殡葬设施布局国土空间专项规划(2025-2035年)(市区部分)》项目编制工作,以更有效指导马鞍山市殡葬设施的建设,切实解决马鞍山市殡葬设施的供需矛盾。
第二条  规划范围
本次规划范围为马鞍山市:花山区、雨山区、博望区、经开区、慈湖高新区、郑蒲港新区,共计3个行政区及3个功能区。
第三条  规划原则
多规协调,合理布局;尊重历史,以人为本;统筹平衡,服务多元;生态优先,节约土地;规范建设、科学管理。
第四条  发展目标
1.总体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和对安徽工作系列重要指示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保基本、全覆盖、多层次、可持续”的根本原则,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提高殡葬设施建设水平,满足城乡居民多层次、多元化的殡葬服务需求,统筹推进城乡均衡、生态节地、绿色人文、管理规范殡葬设施建设,为马鞍山市殡葬事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提供空间保障,实现“节地安葬、生态安葬”的总体目标。
2.规划指标表
 
指标名称
单位
目标
1
城乡公益性公墓覆盖率
%
100
2
公益性公墓生态葬、节地葬比例
%
100
3
新建经营性公墓生态葬、节地葬比例
%
≥40
4
存量经营性公墓生态葬、节地葬比例
%
≥30

第五条  规划对象
本规划的殡葬设施分殡仪馆、经营性公墓、公益性公墓、骨灰堂、回民公墓、烈士陵园等殡葬设施。
第六条  死亡人口预测
预测至2030年,规划区域累计新增死亡人口为40032人,预测至2035年,累计新增死亡人口为72890人。
第七条  墓穴数量及用地预测
为实现公益性公墓全覆盖,本次规划按照100%公益性穴位进行配置,则预测至2035年,规划区域需要新增墓穴数约7.29万穴。现状公益性公墓墓穴剩余约1.17万穴,规划范围内搬迁的坟墓所需穴位数约1.99万穴,按照5%的穴位规模进行预留,预测至2035年,至少需要墓穴数量约8.54万穴。规划采用标准每亩可安葬最大墓穴数量预测规划区域殡葬用地需求量,则本轮规划预计公益性公墓至少需要新增约267亩殡葬设施用地。
第八条  殡仪服务设施布局
结合现有市级殡仪馆,主要提供殡葬政策咨询、遗体接运、遗体冷藏、遗体火化、骨灰存放等功能。
规划区域现状共建设殡仪馆1处,保留现状。对现状殡仪馆加强绿化景观建设,完善殡仪服务中心、集中守灵设施等配套设施,以满足殡仪人群需求。
第九条  安葬设施布局
至规划期末:保留现状2处烈士陵园及1处回民公墓,规划公墓(骨灰堂)39处。其中:规划扩建13处现状公墓(1处经营性,7处乡镇级公益性,5处村级公益性)新建7处公墓(3处乡镇级公益性,4处村级公益性,3处村级已建成);新建1处骨灰堂(乡镇级公益性)。
1.分类型公墓(骨灰堂)规划布局
(1)经营性公墓规划
现状共计7处经营性公墓,其中规划6处保留现状,1处进行扩建,需增加殡葬设施用地5.81亩。
(2)公益性公墓规划
城市公益性公墓:现状建设1处城市公益性公墓,保留现状。
农村公益性公墓:现状共建设22处农村公益性公墓,其中规划10处保留现状,12处进行扩建,规划新增7处农村公益性公墓(3处乡镇级,4处村级,其中3处村级现状已建成)。规划期末共计29处农村公益性公墓。
农村公益性骨灰堂:现状共建设1处骨灰堂,保留;规划新增1处农村公益性骨灰堂。规划期末共计2处农村公益性骨灰堂。
2.分片区公墓(骨灰堂)规划布局
考虑规划区域区位关系及殡葬设施规划的均衡性、合理性、实用性,确保殡葬设施的服务能力覆盖规划区域,各片区相应的殡葬需求能够满足,本次将规划区域细分为四个片区介绍殡葬设施情况。
(1)主城区
主城区现状共计17处公墓,规划扩建1处经营性公墓,扩建7处公益性公墓(5处乡镇级,2处村级)。规划新建3处公益性公墓(2处乡镇级,1处村级),规划期末共计20处公墓。
规划共需新增殡葬用地面积184.52亩,其中包括经营性公墓新增殡葬用地5.81亩,公益性公墓新增殡葬用地178.71亩。
(2)博望片区
博望片区现状共10处公墓,规划扩建4处公益性公墓,规划新建4处公益性公墓(1处乡镇级,3处村级,村级现已建成)。规划期末共计14处公墓。规划共需新增殡葬用地面积104.62亩。
(3)经开南片区
经开南片区现状共3处公墓,规划扩建1处乡镇级公益性公墓,规划共需新增殡葬用地面积5.06亩。
(4)郑蒲港片区
郑蒲港新区现状共建设1处骨灰堂,新建1处乡镇级公益性骨灰堂,为近期新建。规划期末共计2处骨灰堂。规划共需新增殡葬用地面积22.93亩。
第十条  近期建设规划
经营性公墓:规划近期经营性公墓扩建1处,共规划74.95亩殡葬用地,新增殡葬用地面积5.81亩。
公益性公墓(骨灰堂):规划近期扩建公益性公墓5处,新建公益性公墓5处(3处已建成),新建公益性骨灰堂(安息堂)1处,共规划殡葬用地面积286.03亩,新增殡葬用地面积195.70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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