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2025年颍州区九龙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2025年颍州区九龙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招标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安徽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 地区 | 安徽 阜阳市 | 采购单位 | 阜阳市颍州区农业农村局 |
| 招标代理机构 | 阜阳市颍州区欣颍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2025年颍州区九龙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2025年颍州区九龙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FY2025QTGC2011)
2025年颍州区九龙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项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条及《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改委第16号令)规定为:1、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2、非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自主采招项目)。
1.1项目名称: 2025年颍州区九龙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1.2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阜阳市农业农村局
1.3批文名称及编号: 关于对2025年颍州区九龙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阜农建〔2025〕13号
1.4招标人: 阜阳市颍州区农业农村局
1.5项目法人: 阜阳市颍州区农业农村局
1.6招标代理机构: 阜阳市颍州区欣颍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1.7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1.8项目出资比例: 100%
1.9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 阜阳市颍州区九龙镇
2.2建设规模: 主要实施内容为治理面积0.6万亩,包括但不限于田块整治、灌溉和排水、田间道路、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护等,具体内容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3计划工期: 18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 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2.5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2.6合同估算价: 1389.698731万元
2.7其他: 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 资质;
(2)项目经理具有 水利水电工程 专业 二级及以上 建造师注册证书,持有 水 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1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认定。联合体协议作为资格评审因素,应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各方职责分工、合同份额占比,未明确的将作为否决投标文件条款;
3.2.2联合体成员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所需的相应资格条件和能力,即应具备满足联合体协议约定的成员分工所需的资格条件和能力;
3.2.3联合体协议约定同一专业分工由两个及以上单位共同承担的,按照就低不就高的原则确定联合体资质;
3.2.4联合体协议约定不同专业分工由不同单位分别承担的,按照各自专业资质确定联合体资质;
3.2.5除联合体协议书和中小企业声明函由联合体全部成员共同签署外,投标文件其余部分由联合体牵头人签署;
3.2.6联合体全部成员最多不得超过 / 家。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说明: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填写具体数量)
3.4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3.5按照财政部等行业主管部门要求,本项目:
3.5.1本项目符合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 三 款之规定,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
3.5.2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小微企业承担的不低于 / %,同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5.3第 / 标段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预算金额 / 万元,其中小微企业承担的不低于 / %,同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5.4投标人通过联合体形式实现的,应该在联合体协议中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同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5.5投标人通过明确分包形式实现的,发承包双方在签订合同时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投标时需提供落实促进发展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的承诺。
3.5.6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执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阜阳市)https://jyzx.fy.gov.cn/网站下载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年10月27日 9 时 00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并提示。
6.开标时间及地点
6.1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6.2本项目是否采用不见面开标: 是 。
1、是。开标地点: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不见面开标大厅。不见面开标大厅登录方式: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选择不见面开标大厅登录。具体操作详见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服务指南――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
2、否。开标地点: / ,(地址 / )。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http://ggzy.ah.gov.cn发布。
8.联系方式(本次招标接收异议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8.1招标人
招 标 人: 阜阳市颍州区农业农村局
地 址: 阜阳市颍州区清河东路706号
邮 编: 236000
联 系 人: ***
电 话: ***
8.2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 阜阳市颍州区欣颍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阜阳市颍州区颍淮大道488号天马朝阳大厦14楼
邮 编: 236000
联 系 人: ***
电 话: 0558-7128778 19016188026
8.3招标监督管理机构
综合监管部门: 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电话: 0558-2390077
地址: 阜阳市颍州区三清路666号市民中心五楼
行业监管部门: 阜阳市颍州区农业农村局
电话: ***
地址: 阜阳市颍州区清河东路706号
9.其他事项说明
9.1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获取,责任自负。
9.2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人。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FY2025QTGC2011)
2025年颍州区九龙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项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条及《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改委第16号令)规定为:1、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2、非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自主采招项目)。
1.1项目名称: 2025年颍州区九龙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1.2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阜阳市农业农村局
1.3批文名称及编号: 关于对2025年颍州区九龙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阜农建〔2025〕13号
1.4招标人: 阜阳市颍州区农业农村局
1.5项目法人: 阜阳市颍州区农业农村局
1.6招标代理机构: 阜阳市颍州区欣颍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1.7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1.8项目出资比例: 100%
1.9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 阜阳市颍州区九龙镇
2.2建设规模: 主要实施内容为治理面积0.6万亩,包括但不限于田块整治、灌溉和排水、田间道路、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护等,具体内容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3计划工期: 18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 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2.5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2.6合同估算价: 1389.698731万元
2.7其他: 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 资质;
(2)项目经理具有 水利水电工程 专业 二级及以上 建造师注册证书,持有 水 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1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认定。联合体协议作为资格评审因素,应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各方职责分工、合同份额占比,未明确的将作为否决投标文件条款;
3.2.2联合体成员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所需的相应资格条件和能力,即应具备满足联合体协议约定的成员分工所需的资格条件和能力;
3.2.3联合体协议约定同一专业分工由两个及以上单位共同承担的,按照就低不就高的原则确定联合体资质;
3.2.4联合体协议约定不同专业分工由不同单位分别承担的,按照各自专业资质确定联合体资质;
3.2.5除联合体协议书和中小企业声明函由联合体全部成员共同签署外,投标文件其余部分由联合体牵头人签署;
3.2.6联合体全部成员最多不得超过 / 家。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说明: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填写具体数量)
3.4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3.5按照财政部等行业主管部门要求,本项目:
3.5.1本项目符合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 三 款之规定,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
3.5.2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小微企业承担的不低于 / %,同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5.3第 / 标段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预算金额 / 万元,其中小微企业承担的不低于 / %,同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5.4投标人通过联合体形式实现的,应该在联合体协议中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同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5.5投标人通过明确分包形式实现的,发承包双方在签订合同时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投标时需提供落实促进发展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的承诺。
3.5.6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执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阜阳市)https://jyzx.fy.gov.cn/网站下载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年10月27日 9 时 00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并提示。
6.开标时间及地点
6.1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6.2本项目是否采用不见面开标: 是 。
1、是。开标地点: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不见面开标大厅。不见面开标大厅登录方式: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选择不见面开标大厅登录。具体操作详见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服务指南――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
2、否。开标地点: / ,(地址 / )。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http://ggzy.ah.gov.cn发布。
8.联系方式(本次招标接收异议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8.1招标人
招 标 人: 阜阳市颍州区农业农村局
地 址: 阜阳市颍州区清河东路706号
邮 编: 236000
联 系 人: ***
电 话: ***
8.2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 阜阳市颍州区欣颍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阜阳市颍州区颍淮大道488号天马朝阳大厦14楼
邮 编: 236000
联 系 人: ***
电 话: 0558-7128778 19016188026
8.3招标监督管理机构
综合监管部门: 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电话: 0558-2390077
地址: 阜阳市颍州区三清路666号市民中心五楼
行业监管部门: 阜阳市颍州区农业农村局
电话: ***
地址: 阜阳市颍州区清河东路706号
9.其他事项说明
9.1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获取,责任自负。
9.2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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