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结果】禅堂镇河北精品示范村道路提升等基础设施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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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安徽 宿州市 | 采购单位 | 灵璧县禅堂镇人民政府 |
| 招标代理机构 | 安徽恒信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禅堂镇河北精品示范村道路提升等基础设施项目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中标信息
| 中标单位 | 安徽广洁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 中标金额 | *** |
| 联系方式 | *** |
禅堂镇河北精品示范村道路提升等基础设施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 禅堂镇河北精品示范村道路提升等基础设施项目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 |||||
| 招标项目名称 | 禅堂镇河北精品示范村道路提升等基础设施项目 | ||||
| 招标项目编号 | EP-LBGC2025056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 招标人 | 名称 | 灵璧县禅堂镇人民政府 | |||
| 地址 | 灵璧县禅堂镇人民政府 | ||||
| 联系人及电话 | ****** | ||||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 | 安徽恒信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
| 地址 | 宿州市灵璧县金源里南门东侧 | ||||
| 联系人及电话 | ****** | ||||
|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人 | |||||
| 排序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
| 单位名称 | 安徽广洁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 安徽筑通路桥工程有限公司 | 安徽若森生态建设有限公司 | ||
| 地址 | 安徽省芜湖市无为县蜀山镇金村自然村 | 合肥市肥东县响导乡响导社区综合服务楼 | 安徽省芜湖市南陵县何湾镇何湾街道仓威小区2号楼 |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
| 投标报价(元/费率%) | ***.90元 | ***.90元 | ***.90元 | ||
| 工期(日历天) | 60日历天 | 60日历天 | 60日历天 | ||
| 质量标准 | 符合国家现行工程质量验收标准规范合格标准 | 符合国家现行工程质量验收标准规范合格标准 | 符合国家现行工程质量验收标准规范合格标准 | ||
| 经评标委员会认定的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业绩 | / | / | / | ||
| 项目经理 | 姓名 | 陶立业 | 肖必胜 | 李晶晶 | |
| 证书名称 |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 |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 |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 | ||
| 证书编号 | 皖234121341858 | 皖234151676730 | 皖234191911358 | ||
| 综合评估得分 | / | / | / | ||
| 被否决投标人名称及原因 | 见评标情况一览表附件 | ||||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 其他内容 | / | ||||
| 公示时间 | 2025年10月9日至2025年10月13日 | ||||
| 招标代理费 | 33730 元 | ||||
| 提出异议的方式和渠道 | 1.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并在工作时间内(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具体联系方式见该表上述地址。 2.也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需要电子签章,网址http://ggzyjy.ahsz.gov.cn:8111/TPBidder/memberLogin;进入系统后选择项目,点击“异议”菜单提交异议材料。 | ||||
| 异议注意事项 | 异议材料应包含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7)异议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为其他组织或个人的,异议材料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8)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规定的期限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出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的; (2)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未在公示期间提出异议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
| 提出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 投诉应遵照相关法律及《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投诉信访处理办法》(宿公管委[2022]2号)等文件,投诉人可以通过书面或者电子交易系统线上投诉。 | ||||
| 投诉受理单位 | 灵璧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 单位地址 | 钟灵大道与广场西路交口 | ||||
| 联系人/联系电话 | 建管股0557-602258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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