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用】庐江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庐自然资规公告〔2025〕11号)
【招标信用】庐江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庐自然资规公告〔2025〕11号):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安徽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 地区 | 安徽 合肥市 | 采购单位 | 庐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铜陵江北港铁路专用线矾山站货场项目地块 |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以及《国土资源部监察部关于落实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庐江县土地管理委员会批准,庐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采取拍卖方式出让下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基本情况
序号
宗地
编号
项目位置
规划土地用途
土地面积
(亩 )
建筑容积率
建筑密度
绿地率
出让年限(年)
参考价(万元/亩)
竞买保证金(万元)
1
庐江县LJ202517
铜陵江北港铁路专用线矾山站货场项目地块
交通运输用地
133.58
≤0.4
/
/
50
45
1203
2
庐江县LJ202518
高新区金汤路以西、店桥路以北地块
供燃气用地
25.26
≤0.3
≤45%
≥10%
50
55
278
备注:建设指标详见规划设计条件函
二、竞买人资格
竞买人须为企业法人,不接受自然人参与竞买。
三、竞买约定
1.提交竞买申请前,竞买申请人应对出让宗地进行实地踏勘,全面了解出让文件和宗地现状;对出让文件和宗地现状有疑问的,应在竞买申请前向庐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书面提出。
2.竞买申请人一旦提出竞买申请,即视为对出让文件内容清楚并自愿受其约束,对宗地现状无异议。竞买申请人竞得出让宗地后,不得以该宗地的出让文件和现状异议对成交结果及所签署的相关文件提出抗辩。
四、竞买登记
1.所有报名参与竞买上述公告中地块的意向竞买人,须于2025年 10 月 15 日至 11 月4日到庐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领取拍卖出让文件,办理竞买登记手续,逾期不再受理。
2.竞买人申请办理竞买登记前须缴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缴纳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 11 月 4 日上午11:30。交纳竞买保证金须转至庐江县财政专户,保证金以实际到账为准。
3.竞买人须在竞买保证金缴纳后,应提交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
五、竞买须知
1.本次公告地块现场拍卖的起始时间为2025年 11 月 6 日下午16:00。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2.拍卖地点:庐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竞买人(授权委托人)携带公章、《竞买资格确认通知书》等资料准时到达现场。若竞买成功,竞得人与庐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现场签署《成交确认书》。《成交确认书》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公布出让结果。
六、其他
1.庐江县LJ202518号地块的竞买人须具有合法燃气经营资质。
2.竞买人在办理竞买登记手续时,须书面提交已认真查阅该地块相关资料,对地块现状(含地上、地面、地下现状,以及地块周边道路、供水、供电、供气、排水、通讯、围挡等基础配套现状,以及经批准保留建筑物的规划要求与成本情况)已充分了解,且愿意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后30日内现状接收土地,签订《交地确认书》,且不以对地块出让文件和现状有异议为由对成交结果及所签署的相关文件提出抗辩的承诺。
3.竞得人须在土地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出让合同的同时,竞得人须向地块所在地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提交书面承诺(承诺将作为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承诺内容为:愿意认真履行法定义务和合同约定义务,在无正当理由不履行义务时,无条件接受出让人按国家、省、市相关规定予以失信惩戒)。逾期未签订合同或未同时提交书面承诺的,终止供地,竞买保证金不予返还。
4.竞买人在竞买申请书中自行选择明确成立项目公司的,竞得后应由竞得人在3个月内与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地块所在地政府或管委会三方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补充合同予以明确。
5.竞得人可在签订出让合同后30日内付清全部土地成交价款,也可分期付款。如分期付款,竞得人须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30日内付至土地出让金总额的50%,3个月内付清余款。
6.①竞得人须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开工建设。②竣工(结构封顶)时间的确定,应执行市土委会2017年第11次主任(扩大)会议纪要明确的标准和要求。③如未按期开工或竣工(结构封顶),根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由地方政府(或开发区管委会)会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按合政〔2014〕31号文件要求,进行认定并处置。④竞得人须按《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房地产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合政办〔2014〕12号)第一款规定按时向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书面报告开工和竣工(结构封顶)相关事项,并在《建设项目规划方案公示牌》中载明开工、竣工(结构封顶)时间。
7.竞得人须按照《关于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的实施意见》(合政办〔2016〕37号)和规划方案要求配建规定数量的新能源汽车充电桩。
8.庐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分别与矾山镇、泥河镇、罗河镇人民政府和高新区管委会在土地出让合同签订后30日内,向竞得人办理土地现状交付手续。
庐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庐江县城东新区晨光路与经三路交叉口东方水岸办公楼4楼。
联系电话:0551-82552719
联 系 人:蔡永川
庐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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