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结果】砀山县全域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建设一期项目(EPC)中标候选人公示

所属地区:安徽宿州市 发布日期:2025-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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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安徽 宿州市 采购单位 砀山县发展工业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成泸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砀山县全域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建设一期项目(EPC)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中标信息

中标单位 联合体牵头人:安徽隆旭建设科技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安徽擎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安徽昌盛翔合建设有限公司、济南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中标金额 ***
联系方式 ***
砀山县全域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建设一期项目(EPC)
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项目名称
砀山县全域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建设一期项目(EPC)
招标项目编号
EP-DSGC2025050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招标人
名称
砀山县发展工业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
砀山县砀城镇旭日路
联系人及电话
*** ***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
成泸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砀城一品3栋3单元506室
联系人及电话
******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人
排序
第一中标候选人
第二中标候选人
第三中标候选人
单位名称
联合体牵头人:安徽隆旭建设科技有限公司
联合体成员:安徽擎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安徽昌盛翔合建设有限公司、济南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联合体牵头人:安徽万华建设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联合体成员:苏交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联合体牵头人:安徽宝联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联合体成员:安徽晟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山东新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
牵头人:安徽省宿州市砀山县经济开发区汽博城35栋101
联合体成员:安徽省宿州市砀山县高铁新区芒砀南路与道南路交叉口兴邦江山樾36栋114号;灵璧县灵城宏泰明城C区门面0108室;
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二环南路3377号市政设计大厦501室
牵头人:砀山县官庄镇吴集村
联合体成员:南京市水西门大街223号
牵头人:安徽省宿州市埇桥区三八街道胜利西路胜利小区4幢804室
联合体成员:
安徽省宿州市开发区金海大道8号众德·祥福园小区C-1#楼0504室
山东省东营市东营区南二路186号新汇大厦116室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
完全响应
完全响应
完全响应
投标报价(元/费率%)
98.78%
(约:***.00 元)
98.69%
(约:690830000.00 元)
98.80%
(约:691600000.00 元)
工期(日历天)
540日历天
540日历天
540日历天
质量标准
①设计质量标准:设计成果必须符合专业设计规范及招标人要求。
②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工程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①设计质量标准:设计成果必须符合专业设计规范及招标人要求。
②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工程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①设计质量标准:设计成果必须符合专业设计规范及招标人要求。
②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工程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经评标委员会认定的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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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
姓名
李蕴慧
李欢
康路天
证书名称
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证书编号
皖 234222214221
皖234242403774
皖 1342021202202957
设计负责人
姓名
周涛
曹春来
王东
证书名称
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
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
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
证书编号
20053700759
20073201310
20243703829
综合评估得分
97.09
96.25
95.55
被否决投标人名称及原因
见评标情况一览表附件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公示时间
2025年10月17日-2025年10月20日
招标代理费
收费金额: 230000.00 元
提出异议的方式和渠道
1.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并在工作时间内(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具体联系方式见该表上述地址。
2.也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需要电子签章,网址http://ggzyjy.ahsz.gov.cn:8111/TPBidder/memberLogin;进入系统后选择项目,点击“异议”菜单提交异议材料。
异议注意事项
异议材料应包含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7)异议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为其他组织或个人的,异议材料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8)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规定的期限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出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的; 
(2)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未在公示期间提出异议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提出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投诉应遵照相关法律及《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投诉信访处理办法》(宿公管委[2022]2号)等文件,投诉人可以通过书面或者电子交易系统线上投诉。
投诉受理单位
砀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单位地址
砀山县科技路桃源居办公大楼13层
联系人/联系电话
0557-22500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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