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结果】G50沪渝高速公路鸽子墩枢纽至皖鄂界段改扩建项目太宿改建办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采购候选人公示第1次变更
【招标结果】G50沪渝高速公路鸽子墩枢纽至皖鄂界段改扩建项目太宿改建办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采购候选人公示第1次变更: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安徽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 地区 | 安徽 合肥市 | 采购单位 | 安徽交控集团太宿改建办 |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G50沪渝高速公路鸽子墩枢纽至皖鄂界段改扩建项目太宿改建办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采购 |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中标信息
| 中标单位 | 北京大成(合肥)律师事务所 | 中标金额 | *** |
| 联系方式 | *** |
G50沪渝高速公路鸽子墩枢纽至皖鄂界段改扩建项目太宿改建办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采购候选人公示第1次变更
招标编号:FW202510131666/01
项目概况标段/包名称:G50沪渝高速公路鸽子墩枢纽至皖鄂界段改扩建项目太宿改建办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采购
标段/包编号:FW202510131666/01
项目性质:预算投资采购
报价方式:总价报价
项目类型:服务
采购方式:询比采购
所属行业分类:交通运输
评审时间:2025-10-21
公示开始时间:2025-10-21 09:50
公示结束时间:2025-10-24 09:50
附件: 评标情况一览表-太宿法律顾问.xlsx
备注信息:
公告内容:G50沪渝高速公路鸽子墩枢纽至皖鄂界段改扩建项目
太宿改建办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采购
评审结果公示
G50沪渝高速公路鸽子墩枢纽至皖鄂界段改扩建项目太宿改建办常年法律顾问服务询比采购评审工作已于2025年10月21日完成,现将评审结果公示如下:
一、候选供应商及其相关信息
二、否决情况
安徽春源律师事务所1家供应商主要人员业绩未附法律顾问合同、代理合同文件,供应商资格条件不符合采购公告第3条“供应商资格条件”相关要求;浙江阳光时代(北京)律师事务所1家供应商授权委托书法人代表未签名或签章,不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有关响应文件制作以及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的要求。2家供应商被否决。
公示期:2025年10月21日至2025年10月24日
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西藏路1666号高速滨湖时代广场C1栋,联系电话:***。
安徽交控集团太宿改建办
2025年10月21日
温馨提示注意事项:根据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规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有异议的,有权依法提出,异议提出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异议必须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2.应当提交异议书,并包括下列内容: (1)异议提出方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有效联系方式; (2)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和理由; (3)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3.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同时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并附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4.下列异议将不予接收: (1)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结束后提出的; (2)异议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3)对异议事项已经答复的。 5. 异议提出方不得以质疑/异议为名排挤竞争对手,进行虚假、恶意质疑/异议,阻碍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招标编号:FW202510131666/01
项目概况标段/包名称:G50沪渝高速公路鸽子墩枢纽至皖鄂界段改扩建项目太宿改建办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采购
标段/包编号:FW202510131666/01
项目性质:预算投资采购
报价方式:总价报价
项目类型:服务
采购方式:询比采购
所属行业分类:交通运输
评审时间:2025-10-21
公示开始时间:2025-10-21 09:50
公示结束时间:2025-10-24 09:50
附件: 评标情况一览表-太宿法律顾问.xlsx
备注信息:
公告内容:G50沪渝高速公路鸽子墩枢纽至皖鄂界段改扩建项目
太宿改建办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采购
评审结果公示
G50沪渝高速公路鸽子墩枢纽至皖鄂界段改扩建项目太宿改建办常年法律顾问服务询比采购评审工作已于2025年10月21日完成,现将评审结果公示如下:
一、候选供应商及其相关信息
| | 第一候选供应商 | 第二候选供应商 | 第三候选供应商 |
| 供应商名称 | 北京大成(合肥)律师事务所 | 上海建纬(合肥)律师 事务所 | 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 |
| 响应报价(元) | 柒万贰仟元整 (¥***) | 捌万肆仟元整 (¥84000) | 玖万元整 (¥90000) |
二、否决情况
安徽春源律师事务所1家供应商主要人员业绩未附法律顾问合同、代理合同文件,供应商资格条件不符合采购公告第3条“供应商资格条件”相关要求;浙江阳光时代(北京)律师事务所1家供应商授权委托书法人代表未签名或签章,不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有关响应文件制作以及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的要求。2家供应商被否决。
公示期:2025年10月21日至2025年10月24日
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西藏路1666号高速滨湖时代广场C1栋,联系电话:***。
安徽交控集团太宿改建办
2025年10月21日
温馨提示注意事项:根据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规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有异议的,有权依法提出,异议提出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异议必须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2.应当提交异议书,并包括下列内容: (1)异议提出方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有效联系方式; (2)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和理由; (3)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3.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同时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并附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4.下列异议将不予接收: (1)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结束后提出的; (2)异议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3)对异议事项已经答复的。 5. 异议提出方不得以质疑/异议为名排挤竞争对手,进行虚假、恶意质疑/异议,阻碍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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