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太和县宫集镇中心学校校服采购公告

所属地区:安徽阜阳市 发布日期:2025-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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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安徽 阜阳市 采购单位 太和县宫集镇中心学校
招标代理机构 项目名称 太和县宫集镇中心学校校服采购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为进一步推进校园文化建设,培养学生的集体荣誉感,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根据《安徽省教育厅 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徽省中小学生校服管理的指导意见》(皖教基[2023]6号)《太和县教育局进一步规范中小学生校服管理工作实施意见》(太教勤[2024]187号)等文件要求,在与家长委员会充分沟通的基础上,合理确定选用需求,制定校服选用管理办法,征集家长采购意向,组建校服选用组织,校服选用组织根据学校实际情况,选择校服选用组织自主确定供应商模式采购校服。现将采购情况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太和县宫集镇中心学校校服采购项目
2.采购数量:约460人(以实际订购为准)
3.资金来源:学生及家长自愿缴纳
4.项目预算:价格上限每生夏季、春季、冬季校服不高于***元/组
5.采购方式:校服选用组织自主确定供应商
6.采购需求:
(1)夏季校服:短袖1件+长裤1条(2件)
(2)秋季校服:外套1件+长裤1条(2件)
(3)冬季校服:冬季外套2件、羽绒内胆1件(3件)
(4)款式要求:校服款式进行自主设计,力求朴素、简洁、美观、大方,标识清楚,充分体现我校校园文化特色,同时考虑中学生体型生长发育特点并结合日常穿着,适合参加体育活动。特殊体型学生要照顾其生理、心理特点给予特别订制,保证每个学生都可以有合体的校服。
7.供货时间:
签订合同后接采购单位通知量体后45日内供货,夏装、春秋装、冬装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分学期跨学年进行分批次供货;本次评选供货服务期为1年。
8.质量要求:
校服选用采购严格执行国家标准,校服安全与质量应符合GB18401《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GB31701《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GB/T31888《中小学生校服》、GB/T28468《中小学生交通安全反光校服》等国家标准。
二、参选供应商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须是所投产品的原生产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服装生产经营企业,具备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包含本项目业务内容,近两年完成过学校学生校服供应证明材料;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供应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供应商,不得确定为中选供应商:
(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供应商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5)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三、工作流程1.校服供应商报名截止时间:
参评供应商于2025年10月27日17:00前将参评材料(包含但不限于企业资质、业绩、授权书、联系人及电话、质量保证措施、售后服务方案)送至学校门卫室。学校校服选用组织会对报名企业进行资格审查,深度调研,核实企业质量保障能力,售后服务水平,社会信誉等,从中筛选出最优的3家供应商,通知筛选出的3家供应商,参评供应商准备校服样品和报价等相关资料参加现场评比,由家长代表投票产生。如报名企业数量少于3家,则不予开评,另行组织评选(逾期递交的资格材料不予接受)。
2.提交参评文件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0月29日17时止。各参评单位报名时请准备好相关的资格要求材料,送至宫集镇中心学校门卫室,参评文件要求提供正本1份、副本1份,密封提交。
3.本次评选的最终解释权归太和县宫集镇中心学校校服选用组织,采购单位不对资格审查作任何解释。
4.现场评比:
公示期满后,组织进行现场评比。参与供应商对各自的企业和产品作现场演说和答辩,时间不超过10分钟;随后参与评比供应商人员离开会场,家长代表公布各供应商的报价及相关业绩资料,校服选用组织进行打分并投票,采用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得分票数最多的即确定为我校学生校服供应商。
5.公示结果
选用采购结束后,对拟确定的供应商名称、款式 、质量 要求、采购价格、服务年限、售后服务要求等事项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 5 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无异议,或相关反映的问题得到有效处理后,方可签订合同。
四、有关要求1.资格审核参评文件
(1)企业简介。
(2)企业营业执照。
(3)近三年内具有承接过单笔合同金额30万元及以上的学生校服供货业绩证明(不少于三份)。
(4)企业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商品售后服务评价认证证书。
(5)企业荣誉。
(6)生产、质量保证及供货方案。
(7)服务方案。
(8)校服设计理念。
2.现场评比要求
(1)参加现场评比的供应商必须提供自产的实物样品,至少包括夏季校服、秋季校服、冬季校服样品各一套,参选人自行提供服装展架摆放。
(2)拟确定供应商提供的样品学校留存,用于大批量交货产品验收比对;未选中的参选样品由供应商自行带回;所有参选文件由学校留存。
五.有关说明1.公告期限
2025年10月23日至10月29日
2.联系方式
地址:太和县宫集镇中心学校(太和县宫集镇) 
电话:***  15556881568
太和县宫集镇中心学校
  2025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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