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用】【特别关注】繁昌区第五届社会组织公益创投活动实施方案发布,基层治理项目总额达39万元!

所属地区:安徽芜湖市 发布日期:2025-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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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安徽 芜湖市 采购单位
招标代理机构 项目名称 繁昌区第五届社会组织公益创投活动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根据省、市《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实施意见》《关于鼓励和规范社会组织积极有序参与社会治理的意见》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繁昌区第五届社会组织公益创投活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活动组织
(一)主办单位
中共芜湖市繁昌区委组织部
中共芜湖市繁昌区委社会工作部
芜湖市繁昌区民政局
芜湖市繁昌区教育局
芜湖市繁昌区文化旅游体育局
芜湖市繁昌区妇女联合会
共青团芜湖市繁昌区委员会
(二)承办单位
芜湖市社会组织促进会
(三)责任分工
1. 主办单位负责制定活动实施方案,落实有关活动经费。区民政局负责牵头组织项目评选和督导评估工作。
2. 承办单位受主办单位委托,负责组织项目申报和评选,对立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督导评估,为立项单位提供专业咨询服务和能力建设培训,对活动成效和经验进行全方位归纳总结和宣传推广。
二、项目申报主体及条件
(一)芜湖市、繁昌区两级民政部门登记注册的社会组织符合以下有关条件的,均可申报:
1. 具有健全的法人治理结构,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信息公开制度等,有满足项目组织实施要求的专(兼)职工作人员和志愿者团队。
2. 具有独立的财务管理、财务核算和资产管理制度;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有专(兼)职会计人员;依法纳税、依法为专职工作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费。
3. 2024年度检查(报告)合格,或自成立以来无违法违规行为。
4. 组织无违法违规行为,无活动异常和严重违法记录,组织及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不良信用记录。
(二)社会组织具有以下情形,所申报的项目同等条件下优先立项:
1. 已单独或联合成立党组织。
2. 参加社会组织等级评估,评估结果为3A及以上等级且在有效期内。
(三)社会组织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所申报的项目不予立项:
1. 在各级民政系统采购服务项目中,因自身原因造成已立项项目终止实施,或者实施后评估结果为基本合格、不合格。
2. 项目实施地政府及有关部门或其他组织已针对同类服务对象提供了相同服务或安排了专项资金的。
3. 项目实施地所在镇、社区(村)有承接市、区级项目且与申报项目内容高度重合。
三、项目总体要求
(一)项目需求迫切。项目回应的需求在项目实施地具有普遍性,且现行社会公共服务体系尚未有效覆盖,亟需公益服务项目的介入。项目前期开展需求调研,调研方式科学合理,结论清晰明确。项目实施后能有效缓解或消除受益人群面临的现实问题。
(二)项目内容具体。项目受益群体明确,项目目标有效回应受益群体需求,项目服务内容聚焦项目目标,具体可量化,实施进度安排合理。
(三)项目预算合理。项目经费预算详细,资金使用安排合理,资金投入可以产生预期的社会效益。
(四)项目具有公益性。项目公益特色鲜明,目标清晰,能有效弥补现有公共服务的缺位或不足,能有效提升公益服务水平,优化基层社会治理格局。
(五)项目具有创新性。项目设计理念、工作方法等具有引领、示范和推广价值,能充分体现“助人自助”理念,有效调动社会资源。
(六)项目具有可持续性。项目注重增强服务对象的可持续发展能力,能形成较为规范的模式,在本地持续运营或在类似的地区推广和复制。
四、项目申报范围及支持数量
(一)未成年人关爱项目
1. 留守困境儿童成长陪伴计划(平铺镇、峨山镇)
面向平铺镇、峨山镇留守困境儿童,开展入户探访工作,结合儿童及家庭需求开展爱心陪伴、心理疏导、学业辅导、兴趣培养、安全教育、政策宣讲等。对因自身原因、家庭变故等导致生活、学习等陷入困境的儿童提供个案服务。拟资助2个项目,每个项目经费预算不超过6万元。
2. 留守困境儿童安全守护计划(孙村镇)
面向孙村镇困境儿童留守儿童及其监护人,开展防溺水、防欺凌、防性侵、防网络沉迷、道路交通、心理健康及法律法规等方面教育,提升儿童安全自护应急避险能力和身心健康素养,提高监护人监护养育能力;建立儿童安全预警机制,联合村(社区)入户排查监护风险、居家安全隐患,对监护能力不足的家庭,提供针对性支持帮助。拟资助1个项目,项目经费预算不超过6万元。
3. 流动留守儿童德法培育计划(繁阳镇、经开区)
面向繁阳镇、经开区流动留守儿童,以“育德普法促成长”为目标,开展红色研学、志愿服务等,强化儿童思想道德素养;结合寒暑假、未保宣传月等时间节点,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儿童权益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法治实践等,提升儿童法治意识与自我保护能力,丰富儿童精神文化生活,助力儿童全面发展、健康成长。拟资助2个项目,每个项目经费预算不超过6万元。
4. 留守困境儿童养育保障计划(新港镇、荻港镇)
面向新港镇、荻港镇留守困境儿童,开展上门探访服务,建立入户档案,开展物资帮扶、政策宣讲进村居、安全宣教、心理健康教育等活动,对面临多重困难的儿童整合资源、多维度帮扶。拟资助2个项目,每个项目经费预算不超过6万元。
5. 困境儿童心理关爱服务项目
面向繁昌区60名孤儿,联合村(社区)定期入户走访,及时掌握孤儿的监护状况、身心状态,建立孤儿心理测评健康档案。为有需求的孤儿分类建立跟进服务台账,提供个性化心理辅导。针对困境儿童及监护人、村居儿童主任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团辅活动等不少于4场次,提升困境儿童自我认同与情绪管理能力、提高监护人心理照护意识、增强基层儿童工作者心理关爱服务能力,构建协同支持儿童心理健康良好环境。拟资助1个项目,项目经费预算不超过7万元。
(二)精神障碍者社区康复项目
面向繁昌区区域内对一级以下并有一定自理能力的精神障碍患者及其家属开展服务。服务内容主要为:联合专业医师团队做好精神障碍患者前期评估工作,为有康复意愿的患者建立档案,提供精神康复专业训练和支持性服务,包括服药训练、生活技能训练、疾病与健康管理训练、社交能力训练、职业康复训练、心理康复、同伴支持、家庭支持,开展社区宣教活动,加强社会公众对精神障碍者接纳度。拟资助1个项目,项目经费预算不超过10万元。
(三)“爱与童行”爱心妈妈关爱项目
申报单位为登记成立1年以上的社会组织,采取爱心妈妈招募与培训、儿童信息收集与匹配、爱心活动组织、项目宣传推广等方式,为繁昌区寻找不少于20名爱心妈妈,并形成“1+N”模式,即每名爱心妈妈结对不少于3名困境儿童。招募爱心妈妈需无违法犯罪记录,以下三项条件需满足两项及以上:①有社工证或心理咨询等相关证书;②学历大专及以上;③有关心关爱困境儿童相关经历。
项目实施期间,需开展不少于4次亲子集体活动,且参与的爱心妈妈占总招募比例大于70%;每季度至少上门探访1次结对困境儿童,每月至少电话探访1次,了解结对困境儿童基本信息;全面开展家庭教育、儿童科普等类型活动,提高社会对困境儿童关爱问题的关注度。拟资助1个项目,项目经费预算不超过3万元。
(四)“畅游繁昌  乐享文旅”公益体验项目
面向全区开展文化传承与研学活动,组织社区居民(含青少年)、大学生参观繁昌窑遗址、人字洞遗址及繁昌博物馆;开展公益文化服务,邀请文史专家或高校教师在城市书房举办讲座;制作短视频不少于3期,运用新媒体推介繁昌文旅。要求社会组织拥有从事语言能力、文化、艺术、体育、旅游、科技等培训和文化传播等资质或能力。拟资助1个项目,项目总预算不超过3万元。
(五)青年夜校项目
为繁昌区18-45岁青年打造公益性、高品质、多元化学习交流平台,通过多样夜校课程,满足青年兴趣培养、职业技能提升、身心健康发展需求,缓解压力、赋能成长,营造积极青年社群文化。项目全年每月至少开展4场主题活动,每场参与青年不少于20人,鼓励采用课程教学、工作坊等多种互动形式,避免单一讲座,课程涵盖兴趣、职业技能、体育运动类;以公益服务为主,收费若有则为成本补偿性质且远低于市场价。实施中,每月课程计划表需在上月底报团区委审核,做好课程宣传、报名及课后素材整理,还需制定安全保障措施与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拟资助1个项目,项目总预算不超过8万元。
(六)“法治护航,关爱繁星”困境儿童帮扶项目
面向全区约40名困境儿童家庭开展帮扶救助工作,营造困境儿童身心健康发展的家庭环境和社会氛围。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引导监护人依法履行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组织困境儿童前往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通过亲身体验、亲身感受的方式,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知识,增强困境儿童法治意识。拟资助1个项目,项目经费不超过4万元。
(七)基层治理项目
1. 社区多元共治项目
围绕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要求,以扩大居民参与、完善“五社联动”“三治融合”机制、促进城乡社区和谐为目标,在社区党组织领导下,开展社区议事协商、社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社区服务质量提升等工作。拟资助3个项目,每个项目经费预算不超过5万元。
2. 社会组织培育项目
鼓励成立不满5年的“救急难”互助社及社区社会组织,通过挖掘居民骨干,按照党建指导、资金代管、人员培训及项目运作等方式提升社区社会组织能力,发挥社区社会组织在基层治理的重要作用,包括:社区党建、困难人群关爱、社区民主协商、社区矛盾化解、社区文化建设等方面。拟资助2个项目,每个项目经费预算不超过6万元。
3. 专业社工服务项目
利用社会工作专业理念和方法,以“专业社工+志愿服务”模式,向居民提供帮困扶弱、情绪疏导、心理抚慰、精神关爱、行为矫治、危机干预、关系调适、矛盾化解、社会康复、能力建设、社会融入等方面的服务。拟资助2个项目,每个项目经费预算不超过6万元。
(八)“党建引领”网格服务项目
鼓励全区村、社区开展网格服务活动,包括整合网格内各类资源,发挥网格长、楼栋长和党员代表作用,引导村(居)民积极参与基层治理,推动辖区内非公经济组织积极参与网格治理;建设志愿服务队伍,依托网格服务阵地或小区党群服务站(先锋驿站),鼓励支持社区党员、居民广泛参与社区事务,开展文明创建、文体活动、协商议事等活动;在村民组、居民小区内进行“微改造”,为村(居)民开展各类活动提供阵地保障。拟资助5项目,每个项目经费预算不超过5万元。
五、项目实施载体和实施周期
1. 项目实施须在繁昌区行政区域内,同一载体单位申报项目类别不能重复。申报前应对接好实施项目的有关社区、学校等载体。
2. 项目需在2025年11月至2026年9月期间实施,实施周期为10个月。
六、活动经费安排、项目经费预算和使用管理
(一)活动经费安排
活动经费总预算155万元。其中区委组织部安排27.5万元,区委社工部安排42.5万元、区民政局安排67万元、区教育局4万元、区文旅局3万元、区妇女联合会安排3万元、团区委8万元。运营经费和项目经费分两次支付,项目协议签订后支付70%;项目实施完毕并通过结项评估合格后支付剩余的30%。
(二)项目经费预算
1. 申请公益创投资金总额不得超过本类项目最高资助额度。
2. 参与项目的专职工作人员工资预算不超过项目总预算的50%,其他兼职工作人员(包括无法提供社保缴费证明的专职工作人员)补贴预算不超过项目总预算的30%,志愿者补贴(含交通补贴和用餐补贴)预算不超过项目总预算的10%,前述三项合计不超过总预算的60%,项目管理费用预算不超过项目总预算的10%。
(三)项目经费使用管理
1. 项目经费使用需严格执行项目预算,按“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及“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进行独立建账核算。
2. 立项单位如因项目实施需要变更预算,应报项目主办方和承办方同意,且变更次数不得超过一次。
3. 所有支出均应提供正规的票据,如有小额志愿者补贴发放等不能提供正规票据的情况,需要提供相关补贴领取表、服务记录、照片等证明材料。
七、活动实施步骤
(一)项目征集(2025年10月20日—11月3日)
1. 主办方通过繁昌区人民政府网站、芜湖社会组织动态等发布公益创投活动实施方案,向社会组织征集项目。
2. 承办方组织开展实施方案解读会、项目申报材料准备说明会、项目设计培训。
3. 拟参与活动的社会组织依据项目申报范围,确定具体项目创意,选定项目载体单位,进行项目需求分析,编制项目申报书,准备相关申报材料。
(二)项目初审(2025年11月4日—11月5日)
项目征集截止后,承办方根据本方案相关申报条件和要求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主要审查申报单位资格条件和项目申报书基本要素的完整性,确定项目优化名单。
(三)项目评审(2025年11月6日—11月7日)
承办方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确定拟立项项目及资助具体额度。
(四)项目立项(2025年11月8日—2025年11月14日)
根据相关专家评审情况,经主办方研究决定后,在相关媒体向社会公示3天。对公示有异议的项目,由承办方根据情况提出处理意见报主办方决定。对公示无异议项目,由承办方组织主办方、承办方及立项单位共同签订项目协议,由主办方拨付第一笔项目资金。
(五)项目优化(2025年11月15日—2025年11月17日)
承办方组织相关专家对通过立项的项目进行一对一项目优化指导,各申报单位根据指导意见修改并重新提交项目优化方案。
(六)项目实施(2025年11月18日—2026年9月17日)
1. 主办方与承办方共同督促指导立项单位严格履行项目协议。
2. 立项单位按照公益创投活动实施方案、项目申报书和项目协议书组织项目实施。按月编制公益创投项目工作简报,以书面形式向承办方报送项目具体实施进度、资金使用情况等。
3. 承办方指导立项单位按照公益创投活动实施方案、项目申报书和项目协议书开展有关项目活动,并按照要求合理使用资金,建立并完善项目台账资料,归纳总结项目经验;为立项单位提供专业咨询服务。
4. 主办方委托承办方采用集中评估的方式,主要从项目实施进度、经费使用等方面着手,组织开展中期、末期评估,确认项目实施是否符合项目目标、项目计划、项目要求。对评估通过的项目,主办方按比例拨付经费。
(七)监督评估(2025年11月18日—2026年9月17日)
1. 主办方将对项目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专项监督检查。对违反使用规定的,要立即进行整改。情节严重的,缓拨、停拨项目资金。情节特别严重的,追缴已拨资金,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2. 立项单位在项目的实施过程中应主动接受财政、审计和民政等部门的检查,积极提供相关的资料。在申请资助、接受核查时,必须提供真实、有效、完备的数据、资料和凭证,如有弄虚作假、骗取资助的行为,一经查实,取消其被资助资格;对已经拨付的资助金予以追缴。
3. 立项单位遇到不可抗力因素,不能继续履行项目实施责任,应当及时向主办方及承办方反馈,主办方根据情况酌情处置。未经主办方同意,不得向其他组织转让服务项目。
八、项目申报方式
本次申报采用电子申报与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下载《繁昌区第五届社会组织公益创投项目申请书》,并将填写完成后的项目申请书及证明材料电子稿于2025年11月3日17:00前发送至电子邮箱:wuhusch@163.com;并将纸质版盖章资料送到芜湖市繁昌区社会组织孵化中心,具体报送材料详见附件1。
九、其他注意事项
(一)凡申报时提供虚假资料以及采取不正当手段竞争的社会组织,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参与资格,三年内不得参加类似活动。
(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用或非法侵占、不当使用项目资金,违者依法追究相应责任。
(三)立项单位不得将项目转包、分包给其他组织或个人实施;因不可抗力无法继续实施项目时,应及时向承办方或主办方提出。
(四)立项单位应加强对项目的管理,制定切实可行的项目实施方案,建立项目管理制度,明确项目执行的程序、进度、责任;对重大事项履行集体决策程序并做好记录,定期做好项目的自我评估与优化工作;项目实施过程中针对服务对象的身体情况和特点,预测可能出现的风险并确定应急方案,与服务对象产生的法律纠纷自行承担,与主办方无关。
(五)立项单位未严格按照约定实施项目的,主办方将不予拨付项目后续资金,情形严重的,主办方有权追回已拨付的前期项目资金。
附件:
1.繁昌区第五届社会组织公益创投项目申报材料清单及要求
2.繁昌区第五届社会组织公益创投项目申报书(模板)
3.繁昌区第五届社会组织公益创投项目需求调研报告(模板)
4.繁昌区第五届社会组织公益创投项目实施载体意见(模板)
来源:芜湖社会组织动态
中共繁昌区委社会工作部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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