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结果】2025年灵璧县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校舍维修和幼儿园促进工程二标段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结果】2025年灵璧县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校舍维修和幼儿园促进工程二标段中标候选人公示: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安徽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 地区 | 安徽 宿州市 | 采购单位 | 灵璧县教育体育局 |
| 招标代理机构 | 安徽万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2025年灵璧县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校舍维修和幼儿园促进工程二标段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中标信息
| 中标单位 | 安徽鼎?鼋ㄉ韫こ逃邢薰?司 | 中标金额 | *** |
| 联系方式 | *** |
2025年灵璧县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校舍维修和幼儿园促进工程二标段中标候选人公示
| 2025年灵璧县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校舍维修和幼儿园促进工程二标段中标候选人公示 | |||||
| 招标项目名称 | 2025年灵璧县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校舍维修和幼儿园促进工程二标段 | ||||
| 招标项目编号 | EP-LBGC2025061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 招标人 | 名称 | 灵璧县教育体育局 | |||
| 地址 | 灵璧县灵城镇 | ||||
| 联系人及电话 | *** *** | ||||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 | 安徽万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 地址 | 宿州市元一新天地B1栋22层 | ||||
| 联系人及电话 | *** *** | ||||
|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人 | |||||
| 排序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
| 单位名称 | 安徽鼎?鼋ㄉ韫こ逃邢薰?司 | 安徽途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安徽恒安建设有限公司 | ||
| 地址 | 安徽省安庆市太湖县刘畈乡刘牛路118号 | 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泉山路 107 号御安西苑 2 幢 1001 | 安徽省宿州市??桥区三八街道三八办事处宿州万达广场一区 5 号楼 0201 室 |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
| 投标报价(元) | ***.00 | 29784924.88 | 29781984.51 | ||
| 工期(日历天) | 180 | 180 | 180 | ||
| 质量标准 | 符合国家现行工程质量验收标准规范合格标准 | 符合国家现行工程质量验收标准规范合格标准 | 符合国家现行工程质量验收标准规范合格标准 | ||
| 经评标委员会认定的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业绩 | / | / | / | ||
| 项目经理 | 姓名 | 段凯凯 | 张鹏 | 石影 | |
| 证书名称 | 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 | 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 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 | ||
| 证书编号 | 皖234131559934 | 皖 1342024202405158 | 皖 234222213373 | ||
| 综合评估得分 | / | / | / | ||
| 被否决投标人名称及原因 | 见评标情况一览表附件 | ||||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 其他内容 | / | ||||
| 公示时间 | 2025年10月31日至2025年11月3日 | ||||
| 招标代理费 | 109000元 | ||||
| 提出异议的方式和渠道 | 1、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并在工作时间内(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具体联系方式见该表上述地址。 2、也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需要电子签章,网址http://ggzyjy.ahsz.gov.cn:8111/TPBidder/memberLogin;进入系统后选择项目,点击“异议”菜单提交异议材料。 | ||||
| 异议注意事项 | 异议材料应包含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7)异议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为其他组织或个人的,异议材料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8)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规定的期限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出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的; (2)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未在公示期间提出异议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
| 提出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 投诉应遵照相关法律及《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投诉信访处理办法》(宿公管委[2022]2号)等文件,投诉人可以通过书面或者电子交易系统线上投诉。 | ||||
| 投诉受理单位 | 灵璧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 单位地址 | 灵璧县钟灵大道与广场西路交口处 | ||||
| 联系人/联系电话 | 建管股 0557-602258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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