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皖能铜陵发电有限公司一批废油及废旧蓄电池标的1:废油(重新挂牌)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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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安徽 铜陵市 | 采购单位 | 皖能铜陵发电有限公司 |
| 招标代理机构 | 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 | 项目名称 | 皖能铜陵发电有限公司一批废油及废旧蓄电池标的1:废油(重新挂牌)转让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皖能铜陵发电有限公司一批废油及废旧蓄电池标的1:废油(重新挂牌)转让
标的基本信息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转让方基本情况 交易机构
标的基本信息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转让方基本情况
交易机构
标的基本信息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转让方基本情况 交易机构
标的基本信息
| 项目编号 | GR2025AH1001616-2 |
| 交易方式 | 动态报价 |
| 项目名称 | 皖能铜陵发电有限公司一批废油及废旧蓄电池标的1:废油(重新挂牌)转让 |
| 转让底价(万元) | 8.5155 |
| 挂牌日期 | 2025-11-17 |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5-11-21 |
| 资产概述 | 本次转让资产包为皖能铜陵发电有限公司一批废油及废旧蓄电池,资产包分为2个标的,标的1主要废矿物油,标的2主要为电池规格型号为GFMD-2500C、N200、GFM-2000E、 110V 直流蓄电池、220V 蓄电池等,资产包存放在安徽省铜陵市桂家湖铜陵发电有限公司厂区内。 |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 挂牌开始日期 | 2025-11-17 |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 价款支付要求 | 受让方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转让价款。 |
| 权利人是否意向行使优先购买权 | 不涉及 |
| 重要信息披露 | 1、意向受让方在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全面了解,转让方已对标的资产进行了全面如实的披露,并不表明能够对标的资产所有瑕疵进行了全部揭示,意向受让方在受让前应自行或聘请专业人士对标的资产的相关资料进行全面勘察、鉴定,意向受让方一旦递交受让资料并交纳保证金,则视为充分知晓并认可标的资产可能存在的所有风险及瑕疵,成交后,受让方不能以此为由拒不按时足额支付转让价款、办理交接等相应手续,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 2、转让标的为危险废物中HW31、HW08类,受让方应具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专业单位进行安全处置。其中,标的1的意向方需涵盖废油对应的 HW08(900-217-08)类别、废油桶处置对应的 HW08(900-249-08)类别,危险废物并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转让标的中如有属固体废物的,受让方应委托具有处置资质的专业单位进行合法处置,并执行固体废物转移联单制度(若转移至外省需要至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备案)。涉及上述内容的,受让方须无条件配合转让方或有关单位提供溯源报告。 3、转让标的交付数量、类型和交付状况以交付时现状为准,受让后即视为已实际勘查且不得对标的提出任何异议。 4、受让方须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付清全部转让价款,并同时向转让方指定账户交纳“履约保证金”人民币0.5万元(不计息),受让方付清全部转让价款及“履约保证金”并接到转让方通知后,转、受让方开始进行资产交接,自书面移交手续完成之日起,转让标的的所有权和标的的毁损灭失等风险皆转移至受让方,受让方须在接转让方通知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标的运输和清场工作;逾期未完成的,每拖延一日,受让方须按标的转让价款的0.5‰向转让方支付违约金。受让方自觉接受转让方的监督管理,标的的运输及清场工作全部完成,经转让方验收合格后,转让方根据实际情况退还相应的履约保证金(不计息)。 5、受让方协助完成危废转移联单电子申报,并按相关规定委托有资质的运输单位清运,运输协议需报转让方备案。受让方自行负责完成标的的装卸、运输和清场等工作,自行承担因此产生的全部费用。受让方对标的进行装卸、运输和清场工作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转让方及转让标的所在地现场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转让方指挥,特种作业人员须持证上岗。不得损坏转让标的以外的任何设施及违反转让方相关安全、消防等管理规定,不得因此而影响转让方的正常生产经营。如给转让方和相关生产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受让方应承担一切经济责任。标的物转移完毕,受让方应将残留垃圾清理完毕,并且需要按照相关环保规定及转让方要求,将残留垃圾送到指定位置,并承担相关运费和垃圾处理费,受让方应对装卸、运输和清场等全过程中风险承担全部责任,如发生相关事件,受让方须承担全部安全责任并赔偿经济损失。 6、受让方须自行解决运输、清场过程中如涉及的水、电、气等能源介质,相应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7、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且受让方付清转让价款后5个工作日内将转让价款转入转让方指定账户,受让方必须响应,不得提出异议。 8、本次转让标的挂牌价、成交价含税价,交易完成后,转让方按国家税务总局相关规定统一开具税率为13%增值税专用发票。 9、意向受让方勘查现场须提前一天与转让方联系,现场勘查联系人:张涛、联系电话:13955916463。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该项目采取网络动态报价、最高报价者得的方式确定受让方。本次网络动态报价分为自由报价期和限时报价期两个阶段。 2、意向受让方应于本公告期内登录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皖e云”系统(网址:https://wey.aaee.com.cn),线上办理受让登记手续并按本公告约定交纳保证金(不计息)。意向受让方办理线上登记手续时,须提供以下受让申请材料: (1)意向受让方为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的,须提供主体资格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或营业执照登记的经营者(负责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经办人的身份证,公司章程、组织章程或合伙协议等,意向受让方同意受让的内部决策文件,上级单位同意受让的批准文件; (2)意向受让方在竞买报名时须按本公告的要求交纳交易保证金至其在“皖e云”平台注册时确认的存管银行账户,操作路径:皖e云——个人中心——支付订单——确认付款(不计息),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并交纳全额交易保证金后获得参与竞价交易资格; (3)本公告“受让方资格条件”、“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栏要求的相关资料。 意向受让方为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的须将以上资料的复印件盖有本单位公章扫描后在线上交易系统中上传,并保证以上资料内容完整、清晰可辨。 3、意向受让方最终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递交的交易保证金可直接转为转让价款的一部分;未能被确定为受让方的,由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在5个工作日内原渠道退还全额保证金(不计息)。 4、被确定为受让方的,须在《竞价结果通知单》出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到中心签订《竞价结果通知单》,5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5、为保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转让方在此作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非因转让方的原因,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转让方和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的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1)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2)在网络动态报价中以挂牌价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未有效报价的; (3)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在规定时间内拒绝签订《竞价结果通知单》、《产权交易合同》的。 |
| 组织交易方式 | 动态报价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应有效存续,具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良好的商业信用、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2、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否 |
| 保证金金额(万元) | 2 |
| 交纳时间 |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保证金订单支付时间为准)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转让方信息 | |
| 转让方名称 | 皖能铜陵发电有限公司 |
| 注册地(住所) | 安徽省铜陵市桂家湖铜陵发电有限公司厂区内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91340700783064325W |
| 证件类型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
| 法定代表人 | 黄晓辉 |
| 注册资本(万元) | 207400 |
| 注册资本币种 | 人民币 |
| 经济类型 | 国有控股企业 |
| 所属行业 |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
| 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 | 总经理办公会决议 |
交易机构
| 交易机构联系人 | *** |
|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 *** |
| 交易机构联系地址 | 合肥市包河区徽州大道与烟墩路交口高速滨湖时代广场C3座21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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